據悉,劉濤,28歲,大專文化,她在2000年10月因宣講法輪功真相被抓至石家莊勞教所,判勞教3年。2001年4月初她因要求學法煉功被關禁閉,並受到上銬、罰站、不准睡覺等殘酷折磨。2001年5月11日早晨7點左右劉濤被逼從四樓跳下,造成多處嚴重骨折。知情人士透露,勞教所領導、醫務人員在7:00-11:00長達四個小時內沒有進行任何搶救措施,直到劉濤出現大出血休克時才送進勞教所醫院。他們不通知劉濤家屬,強行給她動手術。26天後,監獄把全身鋼釘石膏,極度虛弱的劉濤又抓回勞教所,並拒絕劉濤家人要求其保外就醫的請求。他們還要求劉濤承認自己是自殺。
2002年元月,勞教所對劉濤進行洗腦沒有成功,又將她轉到河北法制教育中心的洗腦班進行第二次洗腦,使劉濤遭受肉體,精神的雙重折磨。記者打電話到勞教所詢問劉濤情況,管教都極力迴避這個問題,稱劉濤的事情「可不能說」。
據明慧網資料顯示,石家莊勞教所折磨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極其殘忍,獄警使用的酷刑包括:用電刑、用警棍打、上繩(一種殘酷的刑法,嚴重時繩會勒進肉裏)直到暈倒、長時間吊銬(把法輪功學員吊銬在鐵管上,只能腳尖著地,不許睡覺,除了吃飯、上廁所外晝夜吊著,有的長達20天)、晝夜不停地灌輸洗腦材料、用釘子往手指裏釘、用榔頭砸手指等等,不接受洗腦不罷休。2001年6月,石家莊勞教所曾發生多人相繼被虐殺的特大慘案。到目前為止,河北省已知有4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居全國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