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正念清除邪惡是大法弟子的責任
師父在《在美國佛羅里達法會上的講法》中說:「大法弟子的偉大是和正法聯繫在一起的,與人類過去那種個人修煉形式不是一回事,跟他們決不是一回事。」在《正念的作用》中說:「為了減少對大法以至大法弟子的迫害,所以我才叫弟子們發正念,清除它們對正法有意的破壞,從而減少大法弟子在被迫害中不應該承受的,同時救度眾生,圓滿大法弟子的世界。」助師正法是我們每個大法弟子的光榮使命,從這一點上來講,我覺得自己應該儘量去做。
發正念與自身提高有直接關係
師父在《在美國佛羅里達法會上的講法》中說:「人想修到甚麼程度,人想達到甚麼境界,那是個人的事,師父只能告訴你們發正念的重要性。」。我自己在打坐煉功時或者發正念時也看到自己在清除邪惡生命的同時自身也在昇華,而且提高的速度是很快的,尤其在剛開始時,我親眼看到自己的層次隨著銷毀邪惡生命的同時在迅速提高,其速度讓我自己都難以置信。
主動清除邪惡
在發正念以前,煉功時經常碰到一些另外空間的邪惡生命,有時會用自己的神通或者打出法輪去銷毀它。但是有時卻會害怕,那時就會喊師父的名字,讓師父救自己。當然師父一下就把那邪惡生命抓走了,可自己回頭想一想,這一關可沒有過好。從發正念開始,我自己也開始意識到應該主動去清除邪惡,而不是等邪惡找上來才應戰。所以後來每次煉功之前,自己先發正念,這樣邪惡生命的干擾也少了。
九層天與三十三層天
關於三界的定義,師父說過:「宗教中所說的三界,是說九層天或者三十三層天,也就是說天上、地上、地下,構成了三界內眾生。」。對於九層天與三十三層天的關係,我一直沒有搞明白,後來發正念一段時間之後,發現第九層天以下的各層都各有4層天,分別在這一層天的四個方向上,而我自己發正念初期是從下朝上每一層去清理,結果只清理了一個方向的,另外那二十四層天都沒有清理,效果不好。發現這個情況之後,我開始從上朝下清理,用一個大法輪從上朝下這麼一轉,然後下面再用一個法輪從下朝上一配合,清理的就比較乾淨。而且我看到,三界中地下部份中的生命都是很醜陋的,不像人樣。
正念威力無窮
師父在《也三言兩語》中說:「有多強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我自己的體會,在發正念過程中,正念強的時候,銷毀邪惡的速度很快,功能也好使。但是有時思想不集中,或者信心不足的時候,銷毀邪惡就比較費勁。比如我看到邪惡的時候打出法輪,正念強的時候,法輪很大,比邪惡大很多,把邪惡一下攪沒了。可是正念弱的時候,法輪就比較小,比魔小的時候要銷毀它就會費事。
自己負責空間之外
師父在《在美國佛羅里達法會上的講法》中說:「沒有重視發正念的這些學員,你們自己所應該承擔的、負責的空間裏面的邪惡還沒有清除,就是這麼個原因。所以發正念這事大家一定要重視起來,不管你自己覺得有能力和沒能力,你都應該去做。你清除你自己思想中的,那是在你自己身體範圍之內起作用的,同時你要清除外在的,那與你所在的空間是有直接關係的,你不去清除它們,那麼它可不只是迫害你、抑制你,它還要迫害其他的學員、其他大法弟子。」
我發正念時,有時看到中國大陸上空有些空間裏面邪惡生命很多,而且從裏面又出來很多邪惡生命,禍亂人間。最初,我猶豫著是否清理它們,因為我認為那可能是大陸學員應該負責的那些空間,而且正法清除邪惡是與大法弟子的修煉提高有關係的,我到底應該不應該替他們清除那些邪惡呢?後來隨著學法,我認識到如果不清除它們,就會使邪惡延續。我想,不管是誰負責的空間,讓我碰上了,那可能就是該我來清理。
清除邪惡時的情況
剛開始清除邪惡生命時,總是用自己修煉出的功能去清除它們,而忽視了正念的作用,所以效果不太好,費很大勁清理的也不多。後來,每次我衝著邪惡生命念口訣,那口訣就飛到另外空間的邪惡生命身上,邪惡生命一碰到掙扎幾下化掉了。再往後,發現自己在發正念時,身上會發出一種很銳利的光,邪惡生命一靠近就化成水了,正念越強時,這種光也越強。現在發正念時用法輪比較多,不管是多少邪惡生命,成千上萬的,捲進去一攪就沒有了。
清除一段時間邪惡之後,邪惡身上所帶的業力也會積攢下來,我想了一個辦法,把這些業力都發到中國那些邪惡的地方。比如把業力傾注到邪惡的電視台的時候,就看到電視台裏那些設備紛紛爆炸,而且這個業力會隨著電波傳送到其他的電視台,那些地方也是設備乒乒乓乓的爆炸,弄得那裏的人驚惶失措。而把業力發到那邪惡政府的建築物上的時候,也看到建築物會坍塌掉。這些業力不是我們自己修煉時的那種業力,而是用法輪去銷毀邪惡生命時,本來已經打到宇宙的極遠處的,但是因為現在清理邪惡極多,攢得太多也不是辦法,所以就派了這麼個用場。
自己當前的一點體會,如有不對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22/21236.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22/212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