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中國釋放了一些因政治問題被關押的人士,也更願意和國際人權機構進行合作,然而我們看到中國的人權狀況還是很糟糕。德國政府再次要求中國:
﹒ 停止對基督教教會成員和其他宗教團體成員的鎮壓;﹒ 停止對少數民族的鎮壓,尤其是保證西藏和新疆的實質性的自主權;﹒ 停止對法輪功成員的迫害;﹒ 實行緩期執行死刑,並最終達到取消死刑的目標;﹒ 儘快通過聯合國關於公民和政治權利的一系列計劃,並使聯合國關於經濟和社會問題的一系列計劃完全得以執行。」
(200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