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慶會,男,34歲,1999年9月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惡警非法抓捕後給帶上手銬押到河北青縣公安局,又銬在床上整整一天一夜,後遭非法審問,並被關押在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看守整天逼迫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列隊、走正步、跑步等,以此手段來進行折磨。
一次,何慶會煉功被惡警趙某發現後被罰頂牆,再打「皮管」(一種毒刑)。非法拘留期滿一個月後,惡警竟不放人,且改辦「洗腦班」,又非法關押半個月。惡警為了強制逼迫他放棄「真善忍」信仰,把他同刑事犯關押在一起。進了號裏的前九天,號裏犯人在惡警的指使下給何慶會「開庭」、「發電報」、「小鬼推磨」等,都是迫害人的惡狠手段,每天被強迫勞動。在這期間「610」(專門破壞大法的非法組織,成員非常邪惡。)用判刑、勞教等來恫嚇、威脅,並逼著他的家人對他連打帶罵、矇騙他母親等家人,以下跪、喝毒藥、自殺等手段逼他放棄修煉,但都沒有達到目的。惡警非法關押何慶會三個月後,又將他關進拘留號,長達8個月之久,與勞教無任何區別。
2000年8月份何慶會又被轉至王召莊派出所,惡警聲揚說要繼續進行洗腦。曹寺鎮派兩個人專門看管。其中一人是曹寺鎮司法所的王星辰(此人非常邪惡,曾迫害法輪功學員多人)。一天王喝完酒回來衝著何慶會就打,而且說他練過拳擊,要看看誰硬,就差一個夠立三等功的了。此惡人專打何慶會的臉部,何眼睛、耳朵都被打出了血,臉被打腫。過了幾天,何慶會中午煉功,派出所的兩惡警動了邪念,連拉帶抬將何慶會拖進廁所裏,讓他在裏面煉功。第二天中午,王星辰帶著酒氣,對著何慶會進屋就罵,抬手就打,見不管用,就用墩布把兒往何慶會嘴裏捅,最後把一個暖水瓶砸在他的頭上,還是不管用,在一位幹警攔阻下,王星辰騎摩托跑了。後來何慶會又被轉到曹寺鎮看管近二十天,因頑強地絕食抗爭才被放回家。回家第四天夜裏,王召莊派出所的劉、王二幹警找進家來說領導要與何慶會談話,實際是欺騙,遭拒絕後又叫來了「610」、刑警隊和曹寺鎮派出所的人員,何慶會問他們是不是非法拘禁,他們回答是,只要跟著走就行,這樣何慶會又被騙進青縣看守所。在那裏,何慶會再次絕食抗議。在所裏邪惡的女教導員馬慶慧指使下,號裏的犯人先毒打、後灌食,對何慶會實施了非人的摧殘,關押九天後才將大法弟子何慶會釋放出來。
(二)
湯衛宣,女,36歲。1999年7月19日,依法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監禁9天。1999年9月8日再次去北京上訪,返回途中在車上夜間12點多被惡警強行戴上手銬,押到青縣公安局之後,又改為戴背銬,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在此期間惡警不給吃,不給喝,不讓睡覺,後她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拘留證上填寫的關押期限為一個月,可到期後也不放人,繼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看守指使犯人謾罵、虐待、折磨湯衛宣,用頂牆、戴手銬、立牆根、罰跑步等卑劣手段迫害她。有一次她因堅持煉功被罰跑步長達九個小時。後來在曹寺鎮,以高永才、王星辰等為首辦的所謂的洗腦班裏,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不准出大院,甚至連去廁所都要請示,她作為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被剝奪了。政保科向她勒索現金1000元。2000年底,在沒有辦理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王召莊派出所私自闖入她的家中,欺騙湯衛宣說是到鎮政府談兩句話,結果又被非法送入看守所,政保科又索取現金1500元。湯衛宣被釋放回家後,長期受人監視、看管,使她無法正常生活,周圍鄰居也被攪得不安寧。
(三)
賀春芳,女,36歲。修煉大法前百病纏身。1996年曾做過乳腺癌切除術。手術後每天靠藥物維持生命。1998年修煉大法後,不但身體上的一切不良症狀都消失了,而且還順利地生下了一個男孩。1999年7月19日,為了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大法好,抱著孩子去北京上訪,後被押送回家。1999年9月8日,再次去北京上訪,向政府講清真相,在回來的當天晚上11點多,村幹部何保來領著鎮上的高永才、王星辰等惡人採取欺騙手段,說是到外邊談幾句話,直接將她帶到鎮上被軟禁起來,就是上廁所也有人跟著。第二天,在她的家人全然不知、幾個月的嬰兒無人照管、沒有辦理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這幫惡人把賀春芳帶到公安局大院,後轉入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其實是超期關押著。在被非法拘留期間,惡警指使犯人將賀春芳硬拉去練走步、踢正步、罰跑步,動作稍微慢一點就會招來惡狠狠的謾罵。除了吃喝,不許睡覺,連續幾天下來,雙腿劇痛,根本不能走路了。大法弟子晚上起來煉功,被惡警發現,惡警連叫帶罵,當時已是深夜12點多了,外面天氣很冷,惡警們給大法弟子帶上手銬,威逼著在院子裏頭頂磚牆,隨後又圍著院子罰跑步連續達九個小時,讓犯人盯著,2小時一換班,卻不讓大法弟子停下來。邪惡之徒喪盡了天良,連雙腿劇痛、不能走路、靠手支撐著走路的她都不放過,在實在跑不了的情況下,邪惡之徒竟逼迫她來回轉井蓋,不許中斷,她的身心遭到了極大的摧殘。即使這樣,在大法的威力下,幾天後她雙腿很快就好轉了。1999年10月19日,曹寺鎮舉辦所謂的洗腦班,以高永才、王星辰等人為首的邪惡團夥對大法弟子用盡了一切非人的手段,每天一屋子人圍著謾罵,特別是喝酒後回來,大法弟子的遭遇更慘。不許出鎮大院,不許回家,逼迫賀春芳擦地板、擦玻璃、洗衣服等,在很冷的夜裏,不允許睡覺,手段何其卑鄙!2000年底王召莊派出所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闖入民宅,說要問賀春芳幾句話,她又一次被邪惡帶走。政保科索取現金1000元。家裏人沒有辦法只得借來錢繳上將人取保回家。即使回到家,也沒有人身自由,最基本的人權被剝奪。
在此我們呼籲良知尚存的人們快醒悟過來吧!請記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天理。請善良的人們不要因為自己一時的錯誤而為自己生命的永遠留下深深的遺憾。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之徒,再不懸崖勒馬,他們將來的生命還會有位置嗎?
惡人榜:高永才、王星辰
河北青縣曹寺鎮政府辦公室電話:0317-4061019;
司法所:0317-4061099;
派出所:0317-4061059;
看守所:0317-4022220。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3/20126.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3/201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