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有感於長春有線電視播放真相片:道德法庭提前開庭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長春市南關區法院少數人定於3月6日要對13名法輪大法弟子進行見不得人的非法審判,想藉此耀武揚威,撈取點政治資本。但沒想到未等其如願,社會道德的法庭卻已先行開庭。

2002年3月5日晚,長春市地區大面積的居民在有線電視節目中都收看到了播放的法輪功真相內容。通過真相節目,人們了解到了天安門自焚、傅XX殺人案是假的,看到了江XX真實的邪惡醜態,更第一次從電視上看到了世界各國法輪功洪傳的盛況。

真實的鏡頭、雄辯的論述讓世人慨嘆不已,更掀起了為法輪功、為中國老百姓鳴不平的討論熱潮。從而將江XX及其爪牙,一下子推上了社會道德法庭的審判台。

次日,長春《城市晚報》、《新文化報》等都做了簡要報導。與以往不同的是,一貫哄搶政治風頭的《新文化報》此次卻是低調處理,只做了短短幾句新聞報導,而且與《城市晚報》一字不差,如出一轍。估計一是面對真相無言以對,怕越描越黑;再就是可能長春警方怕影響造得太大會累及自己的烏紗,授意其如此處理。因為在中國,本來新聞就談不上一點點自由,怎麼講怎麼說都是各衙門口說了算。

有長春法輪功學員指出,此次事件可以說完全是江澤民一夥和長春地方追江派促成的:因為沒有他們的迫害與造謠,大法弟子也就不需要想方設法講清真相。

自2002年以來,長春市公安局的一些害群之馬,在江羅犯罪集團和長春地方個別壞人的授意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愈演愈烈。先是200多學員被綁架,緊接著春節前夕大規模搜捕,導致許多人被抓,許多人春節期間無家可歸,此事還波及到了農安、德惠、吉林等周邊大面積市縣。期間有一些學員遭到了極殘酷的迫害,如:1月25日,李豔敏(女)被市局一處蒙上頭拉到一個偏僻的樓房,折磨她兩天兩夜,坐老虎凳、拳打腳踢,把她的胳膊打得不能動,吃不進飯,吃了就吐;2月10日,張冰惠(女),51歲,在長春市凱旋醫院(該醫院一直與公安合作迫害學員)被公安酷刑下將眼球打掉……這類事相當多,種種罪行,罄竹難書。甚至就在萬家團聚的春節前夕,長春市公安局內部卻傳出話來:「發現法輪功人員貼標語、掛條幅,可以開槍打死」,簡直是瘋狂到了極點。

法輪功學員以前都是在家靜靜地生活、修煉,後來因為法輪功受到了公開的誣蔑和迫害,才走出來講清真相。目前據國內統計,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人數(已核實姓名的)已接近四百人;被非法關押者、遭受酷刑者無數。在這樣的情況下,不講清真相,就會有更多好人受到殘害甚至殺戮;不講清真相,邪惡就會更加瘋狂,就會有更多無辜的人被謊言欺騙、善惡混淆。因此說,是江XX的非法鎮壓才導致有那麼多人進京上訪;是長春公安的殘暴迫害,才導致有線電視放真相的傑作。此次播放真相的義舉,使靠取之於民而建成的有線電視頭一次真正用之於民。使千家萬戶的電視屏幕上,頭一次出現了不是欺騙百姓,而是講述真正事實的鏡頭。這一正義慈悲的壯舉將銘刻在人們心中,也必將載入法正人間的史冊。

一石激起千層浪,每一次迫害都恰恰是對真相的洪揚。如果長春極少數幾個人,為了自己往上爬而繼續走到家鄉父老的對立面上去,那麼可以預言:有線電視的事,只不過是一個剛剛的開始。而更大面積、更加轟動、更加深入講清真相的活動,將會從此在群眾中蓬勃展開。不只是煉功人,每一個修煉者的親朋好友,每一個有良知、有正氣的世人,都將成為(而且已經成為)講清真相的生力軍!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和越來越多的民眾也會同心同德向相同的方向共同努力!

歷史一再告訴人們,迫害只能嚇住那些怯懦者,卻永遠阻擋不了真修者前進的腳步。隨著真相傳遍人心的每一個角落,生命將覺醒,正義將復甦,人間在經歷了重重魔難的洗禮後,將從此迎來宇宙真理的輝煌!

這裏也順便提醒一下我的同行--長春的公安幹警們,請記住,脫去警服你也是一個普通的百姓,不要忘本。人民靠辛苦勞動創造的稅收養活著你們,是讓你們為民除惡而決不是讓你們對人民作惡。別幻想江XX將來能給你們撐腰,它現在的瘋狂其實正是他害怕絕望的表現!──它已經下不來台了。它的所為使人民將來絕對不會放過它!它欠下的一切,它都必將在可恥的收場中全部償還。而你們,如果再繼續像無知的鷹犬一樣跟著它幹壞事,那結果很明顯:今天你替它賣命,明天你就去陪它償命!電視上有一句話,你們倒不妨針對一下自己,那就是:別讓極少數壞人利用!

請了解真相,為了你自己而不是為了別人。要明白,這是善良人對你善意的規勸,而不是乞求。

最後讓我們以一位法輪功學員講給世人的話結束這篇文章:

「相信我們,沒有人會冒著生命危險只為了告訴您一句假話!我們頂著壓力走出來,因為我們用的是真心,講給您的是真相。

「請了解法輪功真相,這事關係到你,這是你的權利。

「請尊重法輪功信仰,請記住法輪大法好!」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1/20072.html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