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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攸關 小城撫順的恐怖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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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2月9日】撫順是一小城,表面上看,除了落不下來的灰塵,黑灰色的;還有忙忙碌碌的人流、倒騎驢的三輪車流、滾滾的紅塵中私人公共汽車售票員的叫賣聲:「14路!5毛錢!」……人啊!你不苦嗎?

然而還有一些繁忙的黑衣制服,大搖大擺地在大路上開車橫行,冷不防在身後來一陣緊急的警車警笛聲;咱們讓道了它就緊貼身的超過去,超的過程中一陣尖叫,超過去了就停止叫了,驚得人一陣毛汗。

在這熙熙攘攘的人群背後,可知道有多少好人、高尚的人們被逼得無家可歸?不走的話,監獄是「專政工具」。2001年12月27日下半夜,賣店周圍一片寂靜,幾名警察以買煙為名叫開門,綁架奚立國;奚問:「為甚麼?」回答說:「不為甚麼?」2001年12月24日,仲弘喜一家橫遭迫害,因為懷疑他修煉「真善忍」。警察將其妻子抓走勒索錢財,遭拒絕;竟惱羞成怒,26日將仲弘喜抓走,搶走電視機、摩托車、煙、酒、瓜子以及小賣店的物品,洗劫一空,無廉恥的進行拍賣。剩下一個無人看管的12歲的孩子,誰能替他們說句話呢?

可能朱先生用處不會很大的,撫順一小派出所的所長陳保軍已經說了:「你以為你是紅岩,你是江姐!我告訴你,83年『大摟』(指83年嚴打一次處決40名犯人),有一半連十年都判不上,斃了就斃了。你去告XX黨去!?你去告鄧XX去!?」辦事處的富俊秋蹦高叫囂:「我告訴你,我們XX黨的原則是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6.10辦公室一個公章,可以判刑、勞教,可以發放口頭命令的死亡指標。拘留還需要理由嗎?

但是所有這一切的發生,被迫害者是沒法上告的,因為沒有證據。物證已經拍賣了,人證到哪裏去找?證人都在牢裏,牢外都是不敢做證的,或者非常「勇敢」的作偽證的人還可以上電視得獎金。偶爾有人敢於仗義執言,隨後得到的是經濟的制裁、人身的威脅,理由是為了國家穩定;或者更直接簡單的辦法是讓你和其他願意作證的人呆在一起---監獄。

監獄,是體現國家「意志」的地方,特別是邪惡的意志。2002年1月19日,法輪功學員丁倫原,54歲,男,在家裏被抓捕。直接被綁架進吳家堡子教養院9大隊新收班。剛進來就是一陣毒打,刑事犯人用板凳砸他的頭、脖子,踢他致命處咽喉。牢頭對他說:「我和你無冤無仇,院長叫我們這樣幹。(我可以被)減刑。」2002年1月7日晚,女大法弟子絕食多日,教養院決定灌食,找幾名男刑事勞改犯幫忙,大聲在牢門叫:「你們班出幾個人下去給女法輪功灌食,有一個是長得很漂亮,你們可以隨便摸,快去!」管教微笑著看著刑事勞改犯高興至瘋狂地猴一樣蹦。

往身上倒冷水也是可以體現國家專政的。劉玉,男,52歲,清源縣農民,1月2日送進教養院。刑事犯蜂擁而上,扒光衣服,用冷水洗身,東北的深冬,劉玉幾乎凍僵。姜偉傑,男,42歲,清源縣蒼石中學老師,剛進屋,5、6個刑事犯就將其按倒在地,捂住嘴,實施酷刑「溜肝尖」:用手掌擊打咽喉,手掌擊打累了,用木板立起來砸,同時用鐵棍搓打肋骨。如此折磨長達十幾個小時。姜偉傑當時已經不能言語,至今說話吃飯困難,咽喉疼痛。「沒有教養院領導的話我們敢打嗎?」刑事犯在這種事情上也是有依據的。

晚上睡覺,六十多人睡一個號子,側身「插板」,四人一張不大的被子。幾個刑事犯夾一個法輪功學員。任何一個刑事犯都可以毒打法輪功學員,這是管教許可的、唆使的,教養院的任務要求的。打完了,說:「沒有打你,有證據嗎?」

誰能作證呢?誰敢作證呢?打人兇手?唆使者?被害者?抑或教養院的邪惡之頭?……捂著嘴打的,聲音都不能發出來的。

看到好人身上斑斑傷痕,還有生命垂危者遭受著野蠻灌食的折磨。教養院的「官、兵」說:「有死亡指標。愛那兒告那兒告去!」

還有在撫順第二人民醫院遭受迫害的好人,惡人說:「醫院死人不怕。」死、活等情況,外面的人是無從知道的。如果想去了解的話,自己的死活能保嗎?

善惡有報是一定的。在非法押送奚立國去教養的途中,奚說:「你們是執法犯法,是會遭報應的。」兩小丑---派出所的耿指導員和辦事處主任無知叫囂:「我們不怕惡報!」

讓我們齊發正念,清除邪惡。同時我們希望委託願意幫助我們的人們,向聯合國有關機構提出起訴,提請關注撫順市迫害法輪大法弟子的情況。多人面臨死亡威脅,外界卻無法知道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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