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半夜提審我時,扒光我的上衣,用警棍狠狠地打了我一頓,他們還肆意對我進行污辱,罵大法。我深知自己所為都在憲法的保護之內,並沒有甚麼犯法的言行,因此我心裏很坦蕩。但這些邪惡之徒又用同樣的方法威逼其他大法學員,並告之說我都承擔了上訪責任,讓這些大法學員把事往我身上推(事後大法學員親自告訴我的)。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看守所所長多次以打電話叫我妻子晚間去探視我為由,夥同另一名看守企圖強姦她,後又以各種藉口向她勒索1500元錢。惡警口口聲聲說「照顧」我,把我調到一個有性病的人住的房間,其邪惡目的顯而易見。在押人員的伙食費明明有文件不允許收,而這些人打著國家旗號藉機大發法輪功學員的劫難之財,並向家屬勒索錢財。明明是從身體精神上折磨你,卻說「幫助、教育」你,目的是讓你聽從他們的,上電視說大法不好,而他們藉以撈取政治資本,好往上爬。其實他們所做所為已經超越了法律,但他們認為他們大權在握,他們自己就是法律。法律是管老百姓的,是管不了掌握權力的人的,由此可見,誰正誰邪。為甚麼老百姓怨聲載道就無人管呢?就是因為權力在邪惡之徒手中操縱著,他們不但自己說假話,做壞事,而且還強迫別人也得說假話,讓別人和他們一樣壞,在思想和肉體上完全服從於他,這不是在愚弄百姓嗎?這些人才是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呢!
法輪功學員是因為自己要向善、做好人才信法輪功的,並沒有任何人強迫去信的,沒有任何政治目的。其實人都有善惡與好壞的分辨能力。誰做的事有益於人民的身心健康,誰就是好人;誰迫害百姓,誰就是壞人,這是天下最簡單的道理!老百姓煉功是為了健康長壽,怎麼可能去燒自己呢?這是小學生也明白的理。
我從99年到現在,沒說過一句違犯法律的話,沒做過一件違犯法律的事。可地方政府的各個機構對我及親屬進行了長達兩年多的人身及精神上的迫害。妻子領著孩子流離失所。
我出來後,去單位要求上班,單位領導讓我等,有意推委。我只好到處打工,街道和警察就去干擾,我去外地打工,他們就隨意抓我,關押我,還逼迫我去批法輪功。是他們迫害我,使我妻離子散,生活無助,親屬憂心。
請世人覺醒吧!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不要認為此事與你無關。請相信法輪大法是正法,是宇宙各層生命構成之法。不相信大法,就等於否定自己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