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一個未修煉的人去火車站接下車的親人,被警察懷疑要進京上訪,不由分說,送進拘留所,後經家人多方求人走後門,十來天才放出去。
前些天遇到一多年未見的同事,說起我的遭遇,她非常痛楚和感慨:「你們的遭遇我太相信和同情了,連我這沒煉法輪功的人都親身體驗到了。前一段時間我去北京辦事,向火車站走著,一警察攔住了我的去路,檢查我的身份證。一看我的地址,就硬說我是煉法輪功的,要上天安門,把我關進了一個派出所。天天提審,要我說出同伙。我根本不懂法輪功的事,獨自在京,上哪去找同伙?他們不信,就打我,用手銬銬我,你看這被打的痕跡,現在還有呢。不給水喝、不給飯吃,三天一共吃了兩頓飯,終於我瞅準一個沒人的機會跑了出來。我心裏這窩火呀,多窩囊呀,多可恥呀,對誰我都沒敢說。那些警察就像瘋狗一樣。老百姓過的是啥日子,啥時是個頭呢?」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17/29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