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12日晚,李洪軍、李晶(遼陽)等四名同修去貼真相圖片時,被遼陽新村派出所惡警綁架,當時一位大法弟子走脫,第七天又有一位同修正念走脫。
李洪軍、李晶被非法關押在遼陽看守所三個月後,遼陽市宏偉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於8月中旬秘密重判大法弟子李洪軍十年;李晶九年;還有一位不知姓名的老年同修(女)七年。
大法弟子李洪軍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在判決書上拒不簽字,在此地又關押了兩個月後,於10月中旬被送往瀋陽第一監獄(入監隊),不讓家人接見、不讓送衣物,只准存款。
李洪軍來到這裏不到一個月就又被送走。惡警不但沒通知家屬,而且家屬去問人送哪去了也不告訴,至今沒有音信,下落不明。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9/30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