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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黃石市大法弟子陳香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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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2月11日】湖北省黃石市大法弟子陳香三年多來屢遭迫害,於2002年9月8日含冤離開人世。

陳香,女,50多歲, 1997年開始修煉大法。修煉大法之前有多種疾病,修煉後身體健康。學法前不識字,在同修幫助下,能看所有大法書,並能手抄《轉法輪》

2000年4月18日,她隻身來到天安門廣場打開「法輪大法好」橫幅證實大法,隨後被惡警抓捕,非法關押在黃石市第一看守所。管教在監視器上看到她散盤坐在鋪板上,認為她煉功,給她戴上腳鐐。她身受迫害,身體狀況惡化,每天需要大口大口出氣,並吐痰,晚上幾乎不能入睡,戴上腳鐐後每天只能一天到晚坐在床邊。晚上為了不影響別人休息,她儘量不出聲。兩天後雙腳浮腫,腳鐐卡進肉裏。即使這樣,管教還故意不下腳鐐。後來由於她實在受不了,晚上不斷呻吟,並經常閉過氣去,犯人怕她出危險,叫來管教,才把她腳鐐下去,關押半個月後強迫家屬送來2000元錢接回。

回家後,惡警以每月200元為誘餌買通她鄰居24小時監視她。在所謂敏感日,有惡警專門在她家附近監視。2000年7月,因怕她再次進京上訪,強行將她抓到黃石市慶堂灣看守所關押半個月,因家庭困難,後由一位同修出錢接回。

2001年為了抓捕流離失所弟子,610惡警在她家附近監視多日後,把她強行抓至華新賓館威逼,恐嚇她說出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的下落,一無所獲後將她放回。

自從本市不法官員非法舉辦洗腦班以來,她每次都被抓去進行迫害。由於長期遭受迫害,身體不見好轉,於2002年9月8日含冤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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