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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國公民起訴大陸獨裁者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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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0月22日】

趙明(愛爾蘭);戴志珍(澳大利亞);珍妮弗-曾(澳大利亞);海倫-波替(法國);李維-布羅德(美國);澤農-多尼基(加拿大)

在二零零零年八月,北京和香港兩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對三名迫害法輪大法的中共高幹提出了正式的起訴。今天,我們六位分別來自法國、美國、愛爾蘭、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亞的法輪功學員,加入了這兩位中國學員的行列以尋求法律正義。

我們向三個國際機構提出對江澤民〔中國國家主席〕,曾慶紅〔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羅幹〔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及6.10辦公室負責人〕正式的起訴,我們也同時起訴江氏惡名昭彰的6.10辦公室。6.10辦公室是專門針對法輪大法、其創始人、修煉者進行迫害的「國家恐怖主義」組織。三個國際機構分別為:

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國際法庭

當北京的王傑和香港的朱柯明先生向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上述三名高幹提出起訴時,他們的案件不但沒有得到應得的法律訴訟程序,他們的法定權利也未受到任何尊重。更有甚者,在提出起訴的不久,他們在拜訪朋友時被十名以上的公安非法闖入私人住宅強行帶走。直到今日他們仍被秘密關押在中國,而他們唯一的罪行卻是嘗試尋求應得的法律程序及正義。

今天,我們將王、朱二人的案件帶上了國際審判。我們以五位曾親身遭受江氏和其手下迫害的法輪功修煉人的身份聯合提出起訴。

過去我們曾經以原告的身份,在中國向國家信訪辦以合法的途徑提出申訴。我們也曾致信予中國政府的領導層,要求他們停止鎮壓。我們曾長途跋涉到中國,以公開和平的方式向善良的中國人民請願。我們也曾特別針對王、朱二人的案件,向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完全合乎中國法律的起訴。

然而我們得到的回答卻是:被江氏集團綁架;在無任何法定程序下,被判刑延長監禁;被強索價值數千美元的個人財物;被迫為跨國公司進行超負荷勞動;飽受無止盡的毆打、苛刻的凌虐、性侵害、甚至連一位學員摯愛的親人也被謀殺。我們只是八名來自各國的修煉人,上述這些事件不過是這個殘酷迫害的冰山一角。成千上萬在中國的修煉人與他們的家人呢?我們遭受這一切僅只因為我們修煉法輪大法,而且告訴大家法輪大法是好的。

多個國際人權組織以及外國政府已經多次公開支持和讚揚法輪大法,認為法輪大法是和平且具高尚道德的修煉方式,他們並將各種殘酷迫害的案例分類編輯紀錄。為遂行各種迫害活動,江氏嚴重地濫用了中國各級政府的權力,脅迫各類媒體、教育體系、軍隊、公共安全系統、洗腦班、司法系統、以及精神病院,配合他成為鎮壓迫害的共犯。江氏的作為已符合了聯合國所定義的「國家恐怖主義」。

我們不對整個中國政府提出起訴是因為我們並不反對中國政府或哪一個政黨。我們反對的是滿手血腥的江氏集團。法輪大法明確地告訴所有修煉者無論現在或將來,我們決不反對政府。中國的獨裁者蔑視了中國的法律從而進行他私人對法輪大法的恐怖攻擊,他損害的不僅是受人尊敬的法輪大法、大法創始人、以及眾多的修煉者,對於中國社會的整體形像與國際聲望也造成了無法估算的損失。國際特赦組織稱這個獨裁者為「人權惡棍」。江氏與那些積極協助他迫害法輪功的人是無庸置疑的罪犯,他們必須面對公理正義的制裁。

無數無辜的人民至今仍然受著慘無人道的迫害。這份訴訟案旨在要求聯合國通過對這些令人髮指的罪行的審判。我們要求立即終止迫害,尤其要廢除「6.10辦公室」。目前我們也對國際法庭提出請求,請求法庭對江、曾、羅三人的罪行展開調查,並使他們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們與所有法輪大法修煉者透過合法且和平的途徑為正義請願,其精神來自法輪大法對所有修煉人「真善忍」的要求。修煉法輪大法不僅只是應當享有的法定權利,他還帶動人們成為具有高尚道德標準的公民,從而為社會上帶來了極大的益處。這項事實已在世界各地通過表揚與褒獎的形式,對法輪大法及其創始人帶給社會的貢獻做出了正面的肯定。同時值得大家深思的是,跨越台灣海峽在中國大陸對岸的台灣,已經將法輪功納入了教育體系,教師通過學習大法可以獲得暑期進修的學分;監獄與感化院也歡迎法輪功學員去教導服刑人員。

在此我們要求釋放仍在中國被監禁的朱柯明先生。我們要求將他釋放到中國以外的國家,使得他們得以在基本權利被尊重的情況下繼續他們合法的訴訟。

我們懇求國際法庭的支持,我們呼籲法庭伸張正義。唯有如此,暴政才能結束。我們希望透過制止這個獨裁者泯滅人性的行徑,可以使中國老百姓不再受迫害與虐殺。

法輪大法好。大法對個人有幫助,大法也對社會有益。江氏對大法的迫害是確鑿的反人類罪行。那些協助江氏進行這場邪惡迫害的人:請注意!這件訴訟只是一個開端。法輪大法及其修煉者們將獲得最終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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