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伊通縣一家八人曾被非法勞教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1月8日】吉林省伊通縣有一家人在1996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煉功不久,這家的老太太身體受益,多年的氣管炎和冠心病等多種疾病都不治痊癒了。因此他們家都對法輪大法深信不疑。1999年7.20之後,他們全家因去省政府和北京上訪,被公安機關調查,派出所人員多次到他家恐嚇,威逼老太太,而且還拍桌子說:「你就是反革命。」老太太經不住警察的恐嚇而在9月初病倒。其間9月20日她的小女兒也無故被公安機關非法拘留(就因堅信法輪功)。9月25日老太太告別人世。去世第二天,她的小女兒單位多方做工作和擔保及家人拿了500元押金的情況下,公安局才允許她女兒回家與母親見這最後一面。然後又被送回拘留所(在家僅呆三個小時)都沒讓給母親送別。老太太出殯後第二天派出所又無故把她兒子、兒媳非法帶走,無任何理由非法關押(也因十一期間怕進京上訪),於10月11日把他們三人放回,同時又罰了500元錢。

家人剛團聚後,10月25日聽說江澤民進行誹謗定性,她們全家9個大人和一個小孩又先後進京上訪。在10月27日有7人被抓,在北京被抓時,公安人員付XX非法搜身(全身衣服脫光),從他們父子身上搜去2900元,加上其他人帶的錢總共3200元,當時只說替保管,未出任何手續。11月1日又將女兒、女婿和一個不滿3歲的外孫子抓回。又從他們身上非法搜去2030元,也未出任何手續。回到當地他們都被非法關進拘留所、看守所。審訊期間刑警隊人員對他們都有不同程度的人身傷害、毆打。因這一家人一直都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不久後有8人被非法判勞教。只放出來老太太的一個女婿和一個外孫子。全家被非法關押期間,家中只留下一個十幾歲的小孫女,被迫投靠在親戚家生活。其間他們家被小偷偷過一次,公安局也置之不理。

一年後回來,他們家人曾多次向公安機關索要非法收的五千多元錢,公安局內保科科長黃乃泉也承認收了錢,但一再推托不給。到現在兩年了,這五千多元錢至今未還。他們近期又多次向黃乃泉索要,但還是推,最後主管局長張局長和黃乃泉非常強硬囂張地說:「錢花了,不給,你願上哪告就上哪告。」伊通縣還有不少大法弟子同他們家遭遇一樣,都被非法收去的錢不給。這就是中國執法機關人員說的話。身為執法人員,不守法,知法犯法,不為人民做事,還理直氣壯欺佔他人錢財的人民警察,與土匪還有甚麼區別呢?大法弟子的錢都是辛辛苦苦掙來的。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5/17771.html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