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1999年7月22日,聽到了讓人心碎的消息,我當時真的無法面對這一切,我抱著一顆真誠的心,兩次上訪目的只是想說一下我修煉法輪功的實際情況,可是被強制送回當地,第一次拘留十五天,第二次嚴刑拷打後又被拘留一個月後又被送進洗腦班。不久聽說要判我們教養,我從心裏不相信這是真的,因為我們不是壞人,沒做過壞事。記得有一天分局來人強迫我們誹謗大法,當時我不明白,身為一個執法人員,他們執行的是國家的哪條法律?在世界上都稱為文明古國的中國竟有這樣的警察,我感到恥辱,可是在後來我多次接觸幹警,發現這樣的人不只是一個、兩個,而是太多了,他們還口口聲聲說是在執行上邊的任務。那時也就是說擺在我們面前的只有兩條路,你罵就可以和親人團聚,不罵就得判教養,我當時心裏也很難過,因為家裏有無人照管的孩子。如果我真的那樣做了,別說是修煉的人,就是做人都不配,更何況一個做母親的言行也在影響著下一代。因此我被非法判了兩年教養。送往馬三家教養院的路上,我痛哭不止,因為從此要我們遠離親人,可是他們反過來說我們拋棄親人、家庭,沒有親情。
來到教養院簡直到了另一個世界,環境非常恐怖,送去的大批人都絕食來抗議對我們判得不公,從此惡警們對我們實行了可怕的強制手段。剛開始讓坐在床邊一動不讓動,後來坐小凳子上,一坐就十多個小時,由於我們離辦公室近,所以時常都聽到電棍聲和皮帶抽打聲,有時突然讓我們把頭轉向背面不讓向外看。有一次偷看一眼,看見幾個人扯著頭髮抬過一個大法學員,然後就聽到電棍聲音。這樣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還有一個大法學員打掃衛生時看一眼我們室裏,就被隊長打了一個耳光。有一天一個叫張秀傑的學員被扶進我們室已經昏死過去多次。我們剛給她倒了一杯水,還沒等喝又昏死過去,水洒了一床,我掀起她的衣服一看整個後背成了黑紫色,打得非常重,看了讓人心碎。我們室的學員也時常被叫出去,回來時,有的鼻子出血,眼睛打青,還有一個學員在我睡醒時,常常不見她在床上,早上回來我們問她幹甚麼去了,她說有時被手銬銬在廁所上邊管子上吊著,有時只穿內衣、內褲放在沒有人住的房間裏,窗戶全部打開,零下幾十度的寒冬凍著,她的臉部也青一塊紫一塊,身上幾乎沒有好地方,後來她被送去和犯人一起去強制勞動去了。惡警們在她身上依然使用了各種酷刑,最後她生命危在旦夕,才被送進醫院,身體只剩五十斤,最後警察怕出生命危險擔負法律責任把她送回了家。
大約過了兩個月左右,聽說又有新的大法學員要被綁架來。一天早上隊長叫我去打掃辦公室,辦公室的地上都是被扯掉的頭髮,還有擦血的紙團,床上有正在充電的電棍,也許這就是給新綁架來的學員準備的。這期間我也被送去和犯人在一起去勞動,晚上讓我睡在兩犯人中間夾著,我們整天都聽她們的冷言冷語和白眼,說甚麼的都有,我們只是忍受著這一切默默勞動,晚上加班幹活十一、二點是常有的事,有時睏得機器還在走,人已經睡著了。身體上和精神上的雙重承受使我們度日如年。後來和犯人分開,又和那些叛徒在一起,天天做我們的洗腦工作,學那些反面材料,叛徒有的寫一些下流話放在我們床下,有的裝瘋賣傻,使用各種手段,最後她們把我們都叫在一起輪流打我們耳光,就此事沒有隊長過問,可是那些犯人看到了她們如此對待我們,我們仍不做聲,忍受這一切,引起了她們的同情和憤怒,說:「再這樣對待她們,我們就對你們不客氣了。」
有一天隊長給我們開會說,上邊下了文件要對我們強制洗腦,瘋狂的折磨開始了。暴徒們讓我們除去吃飯時間就坐小凳子上,不許動,有人看著我們,一直到晚上十二點半,長達十四、五天,有兩個學員在走廊蹲著也到晚十二點半。第一遭受折磨的是瀋陽學員叫林燕,惡警用的是兩根電棍,聲聲的慘叫讓人心碎,有的人只是流眼淚,不間斷的電棍聲有半個多小時之久,後來警察把她銬在行李房裏,我們看她的表情很痛苦。第二名學員又開始遭受摧殘,她是錦州學員叫劉鳳梅,也是電了半個多小時,專找穴位上電,電完又把她銬了一個晚上。第二天又開始電,隊長從別處借了一個高壓的,說這下可行了。當時我們都看著時間又半個小時左右,電棍聲才停下來。幾天過去,第一個學員情緒非常不好,有人看著我們不讓去接近她,我只是偷偷告訴她一句:你要堅強,只聽她說了一句「我太累了。」一個多月後,她回到了所裏,又被加期三個月,因為不許我們說話,只有無聲的眼淚代表了語言,我們長期一天二十四小時有人包夾(就是監視),甚至過春節晚上都不許我們在一起說話。坐在自己床上,不許我們和親人見面,完全把我們封閉起來。記得幾次不知上級是來了領導還是記者,她們把堅強的大法學員都叫去所謂看錄像,因為教養院裏各個角落都有監視鏡、錄像開始出現了監視照的教養院內的鏡頭,我們看見來了很多車,這才知道不知是甚麼人來了,也許怕我們揭露邪惡,才把我們都叫走。就這樣她們封閉了我們一切外面的消息,長期的精神壓力和緊張生活,使我們的精神承受能力達到了極限。每天都在這種環境中艱難度日。時間不長又有幾個學員被帶走了,又去了洗腦班,二十多天過去了,因堅強不屈又被送回來,她們向我們訴說了這二十多天遭受的沒有人性的折磨,暴徒使用了各種手段,她們有的被關小號,有的蹲著,有的頭向下蹶著,有的不讓穿衣服用電棍電。有一個學員頭向下蹶著不讓睡覺長達七天七夜。
這樣的日子我們不知還要過多久,所以我們想到了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人權,我們寫了上訴書,還沒寫完就被搜走,不讓寫,也就是說強行剝奪了我們每個公民應有的上訴權,所以選擇了絕食,有的剛絕一天就灌食,暴徒的目的是折磨人。可我們願意用我們的生命來喚醒世人,不要再這樣繼續下去了,「天理不容」呀!
還有一個學員叫姜偉,因她長時間超負荷勞動,她的身體很不好,精神疲勞、無力,幾天沒參加勞動,警察就把她帶走了。聽說姜偉在女二所開大會時,當著許多領導的面揭露邪惡,被扯著頭髮帶走了,後來怎樣就不知道。最近聽說由於長期的緊張生活,她的身體非常不好,令人擔憂。因她被判了三年,我們這位同修依然還在那過著煎熬的日子。現在馬三家女二所依然還在實行著加期,到期的李英軒被加期兩個月,不知兩個月後又會怎樣,還有那麼多不知名的學員。不知道我們這些苦難中的同修何時脫離苦海。
以上是我的親身經歷和親眼所見,事實證明任何強制手段都改變不了人心。
罄竹難書邪惡行
為虎作倀惡滿盈
但等他日烏雲散
難逃天理不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