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淑娟 女 48歲 佳木斯永紅區居民 1999年12月因進京上訪,在浩良河車站被抓,送佳木斯市看守所,關押41天,精神受到極大摧殘。永紅分局石秀文勒索2000元。2000年4月,因進京上訪,在火車上被抓,(長春站)後送佳木斯市看守所關押21天,2001年7月4日,因講清大法真相,被糖廠公安處關押一宿,送看守所關押20多天,又送佳市勞教所判三年,在看守所期間,因迫害血壓高壓達180、心率150多次,看守所醫生下通知,讓辦案單位接人,多次打電話,辦案單位就是不接,送勞教那天,人已經不能行走,惡警說她是裝的,勞教所體檢後一看這麼重,不收,可上面不同意,這樣一直到2001年10月末,才保外就醫。
張立娥 女 29歲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永紅區居民 2000年5月29日因進京被永紅分局石秀文非法送進看守所關押15天,期間因絕食抗議被灌食,灌的是玉米粥加鹽水。2000年10月7日因進京在北京宣武區右外派出所被非法關押12小時,後被宣武區鳳凰嘴看守所拘留達60天,期間經常被打罵,因絕食抗議,被非人折磨灌食,毆打,主要責任人:科長李光明。後於2000年12月6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勞教期間,不准說話,不准睡覺,逼迫放棄大法修煉,在生產車間勞動有時長達11個小時,嚴重違反了國家勞動法,而且惡警「韓秀英」還逼迫我們說:如果上面來檢查只准說"半天學習,半天勞動"。因不放棄修煉,經常被謾罵,毆打,受著非人的待遇。
王李霞 女 35歲 佳木斯第五百貨商店 (自述)99年7月22日以後,安慶派出所2個民警把我騙到派出所,讓我放棄修煉,並當著我的面撕師父像、罵師父,令我萬分痛苦。2000年12月末進京途中,被警察抓回,送看守所,因絕食而遭野蠻灌食,三個月後釋放。交伙食費250元。片警經常上家騷擾,讓我們搬家,使我的正常生活無法保障。
李恩菊 女 48歲 佳木斯市向陽區居民 前進環衛站職工 1999年10月進京正法被非法抓捕,送回本地被非法關押55天,在家人交5000元保證金後釋放。沒有任何收據。主要責任人:隊長王連民。去北京接人的所有費用全由她出,合計2950元。
2000年11月26日去北京正法,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朝陽看守所30多天,因不背監規被打。2001年7月因去友誼縣發放講清真相資料被非法關押30多天,因絕食、身體虛弱,又讓家人交3000元保金(有收據)。在公安局期間被惡警余萬金毒打,眼睛充血,此人現已遭惡報──高位截癱。
李紹文 女 62歲 佳木斯市華聯商廈 2000年11月29日因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抓,前門派出所毆打,後送昌平派出所非法搜身,體罰面壁站立,不讓睡覺,帶手銬,不讓吃飯,喝水。後送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非法搜身,關押4天,勒索650元。帶回佳市後,經向陽分局送看守所13天,勒索人民幣5000元。並把進京接人的費用都算到她頭上。
孫曉麗 女 52歲 佳木斯市機篩廠 因進京正法,在天安門被抓,在燕山分局被打後送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勒索580元人民幣,後送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23天。向陽分局勒索3200元。市局勒索2000元。佳木斯市看守所勒索260元所謂的伙食費。
張豔 女 50歲 佳木斯市向陽區居民 2001年12月26日進京上訪中途截回,被鐵路車站罰款1000元。
趙風雲 女 58歲 佳木斯市向陽區居民 99年11月12日進京上訪被抓,15日返回佳市,非法拘留30天,在看守所期間,家屬叫所長高雙波為其存款,沒有收到。返佳途中,帶手銬還要交50元手銬錢。整個途中只給吃一頓飯。前進分局王連民勒索人民幣3000元,無任何手續。幫助市「610」要罰款錢5000元。(給家屬複印件)。
劉麗娟 女 38元 佳木斯市向陽區居民 2000年11月4日進京證法,在天安門被抓,在警車裏被毆打,在前門派出所搜身,後送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關押3天,由向陽分局帶回,非法拘留15天。經家屬托關係,花錢才放人。被勒索6000元人民幣。勒索人:向陽分局崔榮利 (已遭惡報)。
石振華 女 58歲 2000年12月進京護法被抓,在駐京辦被警察非法搜去287元人民幣,在佳木斯市看守所關押23天強迫家屬交保金2000元給向陽分局文保大隊,無任何憑據。
王國林 男 74歲 任淑芹 女 64歲 前進區4委3組居民 (自述)2001年7月24日,前進區永安派出所闖進家中,非法抄家(大法書及師父照片等)並將我及老伴任淑芹抓走,讓我們說出資料來源,我們老兩口都沒配合他們,在派出所關押了11個小時後,於半夜12點送佳木斯市看守所,將我非法關押17天,老伴關押23天。後由於我血壓升高到220,心肌梗死怕我死裏頭,就把我放了。還勒索家屬1000元。主要責任人:李平。老伴也是由於心臟病、高血壓被釋放。也被勒索了1000元。送看守所時被搜去的45元錢也沒有還給我。這次被抓是合江航運局公安李飛檢舉的。永安派出所惡警大罵說:要把我們倆蹲死在裏頭。
李福力 女 38歲 依蘭縣煤礦發電廠 自2000年6月,單位就沒有給我開過工資,我於2000年12月16日進京上訪,中途被抓回,送本地看守所拘留兩個月後被勞教送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在勞教期間,失去一切人身自由,全身長疥,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到刑滿釋放。剛到家, "610"辦公室盧國成就派我單位人24小時看守我,使我又一次失去了人身自由。
董福雲 女 24歲 依蘭縣達連河鎮 2000年2月因不放棄修煉,被單位非法抓到單位賓館拘禁15天,(當時孩子剛滿週歲,只能交給母親撫養)因拒絕寫保證,被送進第二看守所拘留33天,家人交了2000元人民幣(龍科長)和350元伙食費後被釋放。在看守所期間,因抗議非法關押絕食遭強行灌食3次。
2000年6月,丈夫單位來非法抄家,因怕進京,又非法拘留23天,絕食7天後無條件釋放。2000年7月份,因去依蘭縣裏辦事,被丈夫單位(哈氣化廠公安處)人員強行從車上抬下車押送回家,禁止外出,並多次騷擾。
鄧淑梅 女 47歲 依蘭縣達連河鎮 2000年正月被當地公安局非法拘禁一週。2000年5月5日因進京上訪,送回後被拘留33天,被公安局龍科長罰款1000元,看守所收伙食費420元,並在丈夫單位罰款900元(依蘭煤礦車隊郭書記),礦上「610」迫使我丈夫4個月不上班,在家監視。2000年12月19日在家無故被抓至公安局,審訊後送礦保衛處,次日,在我丈夫單位被非法拘禁1個月,釋放後仍然由5人監視。2001年2月份強行對我洗腦,並強迫曝光,因為拒絕屈服,三月初,把我的兒子從部隊調回威脅,無效,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拘留100天,縣"610"閆立勒索所謂扣押費300元,看守所鄭軍收伙食費600元。2001年12月"610"又派人到家監視至今。
溫一玲 女 47歲 依蘭縣達連河鎮 我於2000年12月15日進京上訪,中途被抓回,送依蘭縣第二看守所,兩個月後被勞教一年。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期間受到非人的待遇,經常無故被打,全身長疥,生活不能自理,直到期滿才被釋放。從勞教所回來後,當地"610"辦公室負責人盧國成派人看管我,我又一次失去了人權和自由。
段玉梅 女 51歲 依蘭縣達連河一街 我於2000年12月9日進京上訪,被抓後送河北縣棗強縣監獄,被非法關押3天,絕食,被家屬接回,接回後,被當地"610"辦公室詢問後交依蘭縣公安局,以擾亂社會治安拘留15天,結果超期關押49天。家屬交保金5000元釋放。回來後"610"辦公室兩次非法抓人,第一次5月中旬,盧國成和我談話,說我態度不好,帶手銬從早9點至晚5點,後由家屬擔保才放回。第二次6月30日,盧國成帶保衛處工作人員晚10點敲門,我沒開,"610"人員在我家砸門直到早5點,開門後,"610"人員拽我、推我,我就是不去,後又派保衛處3人來將我非法關押2天1宿,家屬出保金2000元才放人。
鄭臣 男 31歲 依蘭縣達連河鎮 2000年2月在上夜班時,被街道和縣政府的人帶走,由氣化廠公安人員送依蘭縣第二看守所拘留2個月,由家人保釋,(保釋金夫妻兩人共4000元),勒索單位:依蘭縣"610"辦公室。回單位上班2個月,也沒給開一分錢工資,從2000年2月至今只開了3個月工資。2000年6月中旬,又被抓,拘留2個月被迫寫保證,釋放。2000年12月進京上訪,被勞教一年,於2001年12月25日釋放,單位"610"說:不寫保證,就不讓上班。在中國,大法弟子根本就沒有人權。
董秀華 女 27歲 佳木斯市郊區居民 2000年6月20日進京上訪,後被送佳木斯市看守所,拘留2個月,由於家屬要人,被勒索1000元人民幣後釋放,主要責任人:李萬義。交伙食費300元。
張玉芳 女 47歲 佳木斯市敖其鎮興利村農民 2000年11月3日進京上訪被抓,惡警將我的胳膊扭傷。回來後一個月才好,在駐京辦被勒索400元人民幣,回來途中,帶上手銬。因家屬探望被勒索人民幣500元,在看守所因絕食被強行灌食三次,因不配合,被帶腳鐐鎖在地板環上直至放人(9個小時)。郊區分局向家屬勒索人民幣5000元。被惡警(不知姓名)騙去500元。
段秀平 女 41歲 佳木斯市郊區敖其鎮興利村農民 2000年11月3日進京上訪被抓,在駐京辦事處被勒索400元人民幣,後送回佳木斯市看守所,敖其鎮黨委書記李明要1000元保證金說放人,結果根本沒放反而送進勞教所。因交保證也沒放人,往回要人及後來往回要保證金共花路費2000餘元,在拘留所期間,給看守所所長送乾豆腐10斤黃米麵等和人民幣200元,大隊勒索70元,由於以上開銷,家中無錢,只好將土地轉讓給別人三年。(因本人勞教還沒回來,被迫害情況不詳)。
段秀龍 男 47歲 佳木斯市郊區敖其鎮興利村農民 2000年11月3日進京上訪被抓,在駐京辦事處被勒索270元,因抗議非法關押,絕食被野蠻灌食3次,後勞教。因練功被銬多次、體罰無法睡覺等,因絕食而遭灌食。
金秀風 女 37歲 佳木斯市永紅區38委4組居民 佳木斯市紡織印染廠 2000年10月進京正法被山海關車站扣押5天,後送佳木斯看守所,非法關押72天,身體受到嚴重摧殘。永紅分局郭維山勒索2000元人民幣。紡織印染廠勒索1660元(責任人:吳正玉)看守所收伙食費800元。
2001年10月進京上訪,被送北京市馬面坡派出所,因不配合他們的審問,他們就動用刑具,打我,罵我。先讓我做開飛機的動作,因我還是不回答他們的問題,七個警察分為兩班,輪流對付我。他們用兩根電棍電我的全身,最後七個惡警一起對我下手,其中一人把椅子騎在我身上,他坐在椅子上,兩人用電棍同時電我,一人把我襪子脫下塞在我嘴裏,另三人按著我,就這樣,他們從晚上8點一直折磨我到早上3點,見我還是不說,就把我的外衣、外褲扒掉,把我全身澆上涼水,把我銬在長椅上放在外面凍了我半小時後,把我抬進屋裏,又用電棍電我,見我還是不說,就用刷子打我,刷子打折了,把他的皮鞋脫下來打我,後怕把鞋打壞了,就把我的皮腰帶抽下來打我,又給我全身澆上涼水抬到外面凍著,直到早上6點多鐘,把我抬進屋讓我穿上衣服,又用電棍電我的脖子和頭部,直至近7點他們才住手,就這樣十多個小時下來,我全身大面積黑紫,兩小腿有兩塊破皮出血,由於他們的酷刑折磨,導致我在以後的很長時間全身浮腫、兩手局部麻木、經常發低燒,不能幹活。
因我不放棄修煉大法,被單位開除廠籍。2001年12月9日在依蘭縣百興村發大法材料被抓,關押在依蘭縣第二看守所,絕食十七天,生命垂危。家屬要人,依蘭縣"610"勒索家屬兩百元錢才放人。在依蘭縣看守所時身上帶有320元錢,被管教王印收去。說是放人時給你,出來後我向他要錢時,他說:扣你們的伙食費,這些錢還不夠呢!我說我絕食,根本就沒有吃飯。他說:"不吃飯也收錢,這是看守所的規定。"就這樣沒有任何手續就把錢給扣下了。
候志強 男 40 佳木斯市永紅區3委6組 99年7月22日進京證實大法被抓,在駐京辦事處被顏主任勒索人民幣300元,送回後拘留15天。
2000年10月22日進京護法,被抓在駐京辦事處被顏主任勒索人民幣200多元,被送回後非法拘留6個月後勞教一年。在勞教期間,抗議非法關押,被管教人員強行灌玉米麵加濃鹽水,在那裏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期滿時釋放。
2001年12月9日因發放大法資料在依蘭縣被演武基鄉派出所甘國臣非法抓捕,關押在依蘭縣第二看守所。用生命護法、抗議非法關押,絕食17天在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被依蘭縣"610"辦公室勒索家屬200元後,放人。進所時隨身帶的手錶被管教王印收去,在回來時向他要,他說找不到了。這就是一個國家執法人員的所作所為。
韓風雲 女65歲 家住糖廠家屬樓 200-年9月9日因進京上訪,在北京被扣押4天。後被送佳木斯市看守所關押15天被糖廠趙永久勒索2000元人民幣。被永紅分局石秀文勒索800元。2000年7月廠黨委將我開除黨籍。
王金葵 女 54歲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東風區居民 2001年4月30日被建國路派出所勒索1500元。
王曉雲 女32歲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東風區居民 華聯商廈職工 2001年被東風分局非法拘留24天,勒索1000元,看守所勒索220元,花人情費7280元。
崔風英 女51歲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東風區居民第一次進京被抓拘留15天,索要伙食費300元。往返公安人員接人的費用全部算在我頭上合計3100元。第二次進京上訪在山海關被截下,後接回佳市,家屬托人花人情費用4500元,安慶派出所孫大宏索要200元人民幣。
王桂秋 女50歲 佳木斯農墾一建 2001年12月6日進京正法被抓,因不說姓名,他們不叫睡覺、不叫吃飯用盡各種方式輪流審問,不說他們就把我的外衣脫下,在零下十幾度的天氣,雙手用手銬吊在鐵架上,連續凍了3個小時,放下後問說不說,不說就把衣服一層一層的扒掉在外面凍著,直到說了為止。單位來人把我接回。單位接我的費用及他們的出差補助全部由我出,合計2660元。第二天單位來人叫我愛人去分局交500元錢。單位負責人並讓當地片警看著我,因我是租的房子,片警讓我搬家,我問他:「我犯了甚麼法?憲法的哪一條規定的?」他們沒辦法,就給房東施加壓力,讓把房子要回來,房東沒辦法,只得讓我搬家。
徐景芝 女 59歲 佳木斯市電機廠職工 2000年11月21日進京證實大法被抓,送至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將我帶去搜身,將500元錢收去,離京回佳木斯前我向李玉華要錢,她說:"這錢不能給,我這麼照顧你們,還要錢,真不識照顧。"結果500元錢就這樣被她勒索去了。住兩天的食宿費還是另交的。11月22日,佳市駐京辦事處給電機廠黨委去電話,通知家屬後,單位派二人進京接人,並讓家屬拿5000元錢,否則不去接人,無奈,家屬向電機黨委講了家裏困難的情況後,才同意拿3000元負責單位兩人的食宿、出差和交通花銷,實際上是用不了這些錢的。
徐淑清 女 50歲 佳木斯市紡織印染廠 2000年12月5日因到向世人講清真相被沿江派出所非法抓捕,經郊區分局轉到永紅分局,永紅分局把我送進看守所,無理關押了21天,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永紅分局郭維山勒索家屬3800元。
2001年7月10日因做真相,被糖廠派出所非法抓捕,被永紅分局郭維山勒索2000元。單位又罰款200元。主要責任人:佳市紡織廠"610"辦公室吳正玉。
孫利茹 女53歲 佳木斯糖廠職工 2000年4月進京上訪,因在車上講真相被抓,到長春火車站被扣留24小時,由本廠保衛科和佳西派出所2人帶回,送看守所拘留15天,永紅分局石秀文勒索1300元。糖廠勒索1900元。使我及我的親人受到很大的傷害。
徐亞芳 女50歲 佳木斯市化工四廠 2000年11月為了證實大法我來到了天安門,被邪惡警察無理抓捕,非法帶到了站前公安分局,後送看守所,永紅分局石秀文勒索1500元錢才把我釋放。進京接人的費用都算在我的頭上,共2000元。
楊風雲 女57歲 佳木斯友誼糖廠 2000年正月十五到北京正法 2001年廠黨委給開除黨籍處分,並停發工資,家屬多次去找,才沒給停發工資。
李桂芳 女49歲 佳木斯糧油貿工貿公司 2000年12月因進京上訪,被單位領導勒索2000元(主要責任人:姜朋忠),並開除黨籍、公職,回來後送看守所非法關押2個月,每天飯伙費20元(一天兩個窩頭,一小盆沒有油僅有幾片白菜片的湯)。家屬要人,被市公安局陳萬友勒索1000元,交市局3000元。市"610"勒索單位5000元。
2001年因懷疑該人印刷資料被抓,在港務局派出所逼供,因無任何口供,讓坐老虎凳一天一宿,同時搜去人民幣760元,家屬去要幾次都不給。後又送進看守所,關押4個多月,在看守所期間提審時,因甚麼也沒說,就在3月份把人押到樺川看守所逼供,因本人甚麼都不知道,市局陳萬友就連打帶罵,進行體罰,把一個50來歲的人90多度大彎腰,帶手銬,拽住頭髮往牆上撞,還用腳踢,後又關進禁閉室,屋裏因有一塊大玻璃沒有了,在寒冷的冬天,這屋比室外還冷,一關就是6、7天。後送勞教所勞教兩年。
王玉華 女 32歲 佳木斯市永紅區居民 2000年6月因進京被抓進佳木斯市看守所,家屬被永紅分局石秀文勒索1000元人民幣後釋放。
張立民 男 35歲 佳木斯市啤酒廠 1999年11月因進京上訪,被信訪辦門前的便衣抓捕,強行搜身,拳打腳踢,後押回佳木斯市看守所,進看守所後,身上帶的4620元人民幣及一些物品被惡警袁海龍非法沒收,不知去向,非法關押42天,經家屬四處奔波,被市"610"罰款5000元才釋放回家,單位被罰款5000元。我被開除廠籍。
2000年11月5日無故將我從家中抓走,在派出所毒打我,一個多小時,刑訊逼供,一無所獲,以練法輪功為名,將我送進看守所,因抗議非法關押,絕食,被帶上腳鐐,手銬,後永紅分局石秀文勒索家屬人民幣2000元,在非法關押22天後才被釋放回家。從此無安寧之日。今年7月22日(敏感日)又一輪大搜捕,因拒絕開門,幾個惡警用鐵錘之類的東西將門砸壞,致使我有家不能回。
屈玉傑 女36歲 佳木斯市製藥廠 1999年11月因進京上訪被抓,押回佳木斯市,在郊區分局內保科,我身上帶的1100多元錢,被以代為保管為名,強行扣押。保證我出獄後歸還。並有我單位保衛處處長簽字的證明。在看守所無理關押41天,看守所勒索880元伙食費。郊區分局蔣永新、汪科長勒索人民幣1600元才釋放。單位被罰款5000元。回來後,拿憑證去要錢,遭拒絕並沒收了憑證。單位將我開除廠籍並下發文件通報全廠。因堅持修煉,家無寧日。單位、街道、辦事處以種種藉口干擾我們的正常生活。今年7月22日大搜捕,因拒絕開門,幾個惡警用鐵錘將我家防盜門砸壞,使我們有家不能回。因我愛人也修煉,也被開除公職,致使生活無著落。
欒麗萍 女32歲 佳木斯市金鼎公司 2000年因進京上訪被拘留2個月,在拘留所裏,因迫害,修煉前有病的症狀復發,身體狀況不好,拘留所報病危,通知永紅分局,永紅分局向家屬勒索3000元錢,並恐嚇如不交錢就勞教。母親沒有那麼多錢只好交2600元了事。主要責任人:石秀文、郭維山。
劉桂紅 女47歲 佳木斯市化學製藥廠 2000年12月31日進京上訪在瀋陽被截到山海關下車,將我帶到專門關押大法弟子的地方,審問、搜身,三名惡警(其中一名是佳木斯市的)將我雙手"背寶劍"式銬住,並毒打,他們用皮鞋不分肚子還是腿,一頓亂踢,讓我雙手後背靠牆,當惡警用力踢時,重力靠在雙手上疼痛難忍。然後打倒,身體的重力在雙手銬處,加上惡警的腳踢致使我昏了過去,見我醒過來,又將我雙手銬住,繼續毒打。我的身體多處青紫,腿部被踢得至今仍有硬塊,雙手拇指和小指麻了好幾個月才好。郊區分局蔣永新勒索500元,一惡警(不知名)勒索200元吃飯。市"610"劉衍勒索單位5000元。
王耀蘭 女50歲 佳木斯市郊區萬發屯 2000年1月17日進京證法被抓,送北京燕山派出所審問48小時,動用電棍電我,打我耳光,坐鐵椅子,惡警還罵我,打累了就將我拘留7天,後又轉天津拘留7天,回來後,被佳木斯市公安局拘留15天,後勞教。因我進京,長虹派出所讓大隊拿了5000元錢接人,後多次到我家要錢,我愛人沒給。
欒殿成 男 33歲 佳木斯市煤礦機械廠職工 99年9月上訪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拘留所46天,被永紅分局石秀文勒索3000元人民幣,單位(責任人:鐘致平)在沒有任何文件、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將我開除,並扣押我5個月的工資,住房集資款,養老金等約4000元。以此來作為被北京警方勒索的5000元和廠方進京接我的費用的補償。
張祥 男 30歲 佳木斯市郊區居民 2000年6月進京證實大法被抓,在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被非法搜身,我帶的400元錢被他們搜走,在駐京辦事處絕食3天半,被佳市永紅分局來人接回,到了永紅分局時,我已絕食5天,在那裏,石秀文等對我進行審問,他們想讓我按照他們的話去說,因我不配合,便對我拳打腳踢,我那時身體極度虛弱,發生了手腳抽搐等症狀,他們怕我死在那裏,便住手不打了,通知家人把我接回。
2001年在江橋附近做真相時被郊區分局李萬義、韓鐵力等抓住,因拒絕回答他們的各種問題他們便打我,逼迫我踩師父的像,我作為師父的弟子,即使是死了也不會這樣做的,我抗議他們侮辱師父的地痞流氓行為,這樣他們才停止對師父的侮辱。惡警不讓我睡覺,第二天,把我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46天後釋放。收伙食費490元。
2001年12月9日我在依蘭縣演武基鄉百興村發大法真相資料時,被演武基鄉派出所綁架送進依蘭縣看守所,在那裏抗議非法關押絕食17天後,依蘭縣"610"辦公室費宏(書記)為首,向家人勒索200元人民幣後釋放。在我被送進看守所時身上帶了153元錢被值班管教王印搜去,出來後向他要錢,不給。
楊桂芝 女64歲 佳木斯市永紅區居民 2001年4月被永紅分局非法抓捕,恐嚇家屬交3000元放人,否則拘留。勒索家屬3000元人民幣後放回。主要責任人:郭維山。
李維萍 女37歲 佳木斯市東風造紙廠職工 2000年9月進京在中途被截回。2000年11月進京被抓送駐京辦事處,收伙食費280元,非法脫衣搜身搜去250元。四天後被單位接回,向單位索要2000元,回來後東風分局將我送至看守所,無理關押23天後家屬花500元人情錢放回看守所收伙食費460元。
趙海豔 女 36歲 佳木斯市化學製藥廠職工 99年7月22日到北京上訪,在秦皇島被截,扣留一天一夜後被遣送回來。99年8月單位給我們辦班,並停止了我的工作,讓我們放棄修煉,不許進京,不答應,就軟禁在單位,不讓回家。99年9月讓我們寫保證,因不配合就將我送進派出所。2001年8月派出所強行抄家,不寫保證就送去勞教。
孫景春 女55歲 佳木斯市鐵路第一小學 2000年6月6日我在杏林公園練功(早4點多)一輛110警車把我帶到前進分局順和派出所,問我練不練了,我說練,就把我送看守所拘留15天收伙食費300元,勒索家屬1100元。
陳迺忠 男 57歲 佳木斯市向陽區居民 2000年1月因參加法會被非法抓捕關押70天,家人交保證金3000元後釋放。沒有任何憑據。主要責任單位:前進分局政保科。2000年6月2日參加四豐山法會被抓捕,抗議非法關押絕食10天,交保證金釋放。後又於7月5日無故被抓送勞教所勞教。在此期間,單位開除黨籍,停發工資。
畢加新 男 57歲 家住永紅區 2000年2月23日因進京上訪在火車站被鐵路分局非法抓捕,經永紅分局送看守所無理關押60多天,被永紅分局石秀文、郭維山勒索人民幣2000元。警車加油錢50元。永紅分局一惡警勒索500元,看守所收所謂的伙食費500元。
2000年9月25日因在外面練功,被蓮江口派出所抓去,後被永紅分局石秀文帶回,搜身搜去80元錢。非法拘留50多天,在所裏因絕食被帶腳鐐、手銬等,多次強行灌食,並被扒光衣服澆涼水,直至昏迷。釋放時被永紅分局一惡警勒索300元人民幣。
2000年因進京證法,被送北京西城看守所,搜去36元錢。12月29日被永紅分局帶回,拘留。2001年1月3日被非法勞教一年。
崔勝雲 女 39歲 佳木斯市農機職工中專學校講師。 1999年10月再次帶小女兒叢笑進京證法,在北京燕郊住處與各地功友30餘人一起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捕,駐京辦接回後,在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年之久,絕食絕水抗議非法關押,多次申訴,2000年4月11日生命垂危時無條件釋放。在此期間,家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折磨,同時為辦接見數次走關係、托人花錢萬餘元,都是借的錢。市"610"市委組織部硬性開除我的公職,事後逼單位補辦開除手續。公安局及單位人員進京費用強行攤給大法弟子。單位支付後,從其愛人的工資中扣1000元,從其返回的公積金中扣2200元,共計3200元,責任人:市委書記孫啟文、政法委書記:董永貴、市宣傳部部長:楊殿軍 、市公安局副局長:李運陽 、政保支隊教導員:陳萬友、永紅分局政保科長:石秀文,學校書記:張子良。
叢國有 男 40歲 佳木斯市農機職工中專學校講師,教研室主任,1999年10月被開除黨籍,撤去教研室主任職務,2000年春節期間,被舉報組織法會,帶到市公安局,家人借錢交保金3000元後放回。學校交"610"保證金5000元,學校扣1000元抵補北京旅費,責任人:市公安局副局長:李運陽、政保支隊指導員:陳萬友、永紅分局政保科長:石秀文、學校書記:張子良、市委書記:孫啟文、市委宣傳部長:楊殿軍、市政法委書記:董永貴。
馮億 女 44歲佳木斯市紡織廠職工 2000年10月6日進京上訪,在火車上被抓,關押於山海關刑警大隊三天,帶回後送佳木斯市看守所關押2個多月,期間抗議非法關押絕食兩次。被市公安局李運陽陳萬友勒索4500元。永紅分局勒索吃飯款300元。單位勒索1360元,期間扣罰工資近600元。
周淑蘭 女 54歲 佳木斯市三江浴池職工 2000年3月15日進京上訪被北京市海澱分局抓捕,送佳木斯市駐京辦,關三天,勒索500元,由安慶派出所婁警長押回,一路費用要了3000元,送佳木斯市看守所無理關押20天,經家屬托人,交了1400元人民幣放人。
陳風敏 女 40歲 佳木斯市前進區居民 2001年6月17日進京,在山海關被截,送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4日,後送佳木斯市看守所被非法拘留15天。被永安派出所勒索3300元人民幣。
唐華青 男 64歲 王桂英 女60歲 佳木斯市鐵路車輪廠 自99年10月以來片警董廣明經常到我家騷擾,電話監視,強迫寫保證等,使我們的正常生活無法保障。
崔芳紅 女 41歲 佳木斯市永紅區居民 2000年10月6日進京上訪,在火車上被抓,關押於山海關刑警大隊三天,接回後送佳木斯市看守所,無理關押20天釋放。永紅分局石秀文勒索2430元人民幣。單位(佳木斯紡織印染廠)扣罰1360元,罰工資每月100元共6個月。
董學豔 女43歲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糖廠 99年10月13日進京護法,被抓,由永紅分局送看守所無理關押2個多月,永紅分局石秀文勒索人民幣3560元。惡警柳景堯、董珠多次到我家騷擾,糖廠保衛科科長劉國發多次找我談話。恐嚇,給我及家屬帶來經濟和精神負擔。單位強行給我開除公職。
張景香 女46歲 永紅區居民 2000年被永紅區政府勒索4000元,2001年7月被永紅分局石秀文勒索6500元。
李相蓮 女47歲 佳木斯市東風區居民 2000年5月因進京被送鐵路看守所拘留15天,被勒索1000元人民幣。
董秀環 女32歲 佳木斯市永紅區居民 2000年6月因進京上訪,在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被一惡警打了好幾個嘴巴,後送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被勒索800元。
2000年8月,郊區分局到我家去抓我父親,並強行搜書,因我不讓他們拿書郊區分局蔣永新對我拳打腳踢,抓住我的頭往牆上撞,並把我關進看守所非法關押40天,被勒索800元。
2000年12月因進京上訪,被抓,在北京看守所被惡警打大嘴巴。後送佳木斯市看守所關押16天。被市局陳萬友勒索4000多元人民幣。
付豔 女3歲佳木斯市百貨站職工 2000年12月19日進京護法被抓,在駐京辦事處被毆打,關押11天被勒索1500元,後向陽分局崔榮利將我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136天,並每天強制勞動數小時。向陽分局勒索1000元,並向單位索要2500元人民幣接人費用。(打白條)
蔡榮 女35歲 佳木斯市亞麻廠職工 1999年11月13日因進京上訪,被永紅分局非法關押43天石秀文勒索人民幣5000元,罰款2000元,單位被罰款3000元,交看守所所謂飯伙1000元,在看守所為爭取練功環境被惡警用電棍電,不讓睡覺等體罰。
白麗香 女41歲 佳木斯市永紅區居民2000年11月23日進京證法被東風區分局無理關押10天,交罰款5000元才放人。
2000年8月6日 在向世人講清真相時被永紅分局非法抓捕,送看守所關押20天不許家人接見,因受迫害導致全身抽搐,辦案單位不但不管,還把我報勞教二年,在勞教所關了10天,抽搐更加嚴重,勞教所不敢收了,可就是這樣,辦案單位還要保外就醫費用2000元,因家中沒錢,強迫家屬打白條。主要責任人:石秀文。
項曉波 女 43歲 佳木斯市化學製藥廠職工 1999年11月13日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82天,郊區分局內保科勒索2000元,被姓白的女幹警搜身,將我僅有的780元人民幣以代保管為名強行扣押,並保證我出獄後歸還,我出獄後拿憑據去要錢,不但不給錢,還把我的憑據給強行沒收了。主要責任人:蔣永新、汪科長。市"610"、市公安局陳萬友讓單位交5000元保證金。家屬托人花了不少錢。交看守所所謂的飯伙1640元。單位開除了我的廠籍,黨籍和幹部隊伍。
謝慶芳 女 45歲 佳木斯市三江浴池職工 2001年5月在功友家被前進區順和派出所幹警非法抓捕,審訊了好幾個小時,因堅定修煉被非法拘留15天,扣飯伙300元。看守所馬甲款25元。
王雙 女 28歲 佳木斯市軸承廠 2000年11月 因進京上訪被抓,在駐京辦被強行搜身,勒索300元。後由佳東分局送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被勒索2000元人民幣釋放,收伙食費300元,市局陳萬友勒索1000元,單位將進京費用2900元強行算到我頭上。
包麗霞 女38歲 佳木斯市東風造紙廠 2000年11月因進京上訪被抓,在駐京辦事處被強行搜身,搜去100元錢,單位接人時曲顯鋒向單位索要2000元人民幣,4天伙食費280元(每天饅頭加鹹菜),回佳後送看守所非法關押23天,家人托人將我保釋出來,收伙食費460元,人情花了1400元(公安局溫啟華)。因我不寫保證,要將我送洗腦班,我被迫離家出走。後因我丈夫背著我寫了保證,我去東風分局送聲明,離開後,惡警跟著我叫我回分局,我不去,就叫來警車把我帶到安慶派出所,隋所長罵老師、罵大法,強行審訊。單位何香蘭打電話監視。我單位領導還上我丈夫單位,讓給我丈夫放長假,在家看著我,被拒絕,單位停發了我的工資。
李淑蘭 女 46歲 佳木斯市永紅區 2000年11月30日進京證法被抓,在海澱分局被扒光衣服,搜身,撕碎乳罩,只穿褲頭,投進刑事犯監號。一李姓幹警說:"東北人抗打",指使犯人對我拳打腳踢,拽住頭髮往牆上撞,撞的滿頭是大包,頭髮一綹一綹的掉,還將襪子塞到我嘴裏,用毛巾勒我的脖子,用手掐,昏過去就用涼水澆,醒來就繼續折磨。他們用圓珠筆扎我的眼皮、臉、乳房和胸部,扎得我滿臉滿身都是血,就像個血人,頭被他們打得腫的很大,面目皆非,眼睛睜不開,看不見東西,嘴張不開,看不見東西,雙手、胳膊和腿回不了彎,走不了路,手拿不了東西,兩側大腿裏側一面一個比鵝蛋還大的包,兩腿合不上,全身布滿了黑紫色的淤傷,就這樣,海澱分局還用電棍電我,逼我說出姓名,地址不說就電,無奈,我採取絕食的方式,抗議他們的暴行,(絕食13天)他們說我頑固,判我一年勞教。送勞教所後一個多月雙眼才逐漸消腫,才不用扒著眼皮看東西,半年多滿身黑紫的瘀傷才逐漸消下去。一年來一直經血不止、半身麻木,直到期滿回來時雙腿走路仍然有些不好使。
韓鳳蘭 女,56歲 佳木斯市向陽區居民 2000年因進京上訪被非法抓捕,送回本地,被非法關押達45天,後向陽分局崔榮利向家屬勒索人民幣3540元釋放。
張秀華 女,43歲 佳木斯市電機廠 2000年11月23日到天安門證法被抓,在警車上被打耳光,送駐京辦(李豔華勒索300元)後,押回佳木斯市看守所,絕食7天,被強行灌食2次,因心跳加速,體溫低下,沒有再灌。由於號裏地方小,而人太多(大法弟子多)無法睡覺。看守所收所謂的伙食費240元。永紅分局勒索1000元,家屬托人花1000元,電機廠茹書記罰我3000元。2001年6月被永紅分局勒索2500元。
周淑傑 女 47歲佳木斯市永紅印刷廠 2000年7月進京上訪送回佳木斯市看守所,由於不寫保證被非法拘留,並超期關押,家屬要人,分局說我表現不好。後永紅分局勒索2000元人民幣,看守所收取伙食費730元後釋放。釋放後,被監視,電話也監控,沒有人身自由,派出所經常到家騷擾,抄家,恐嚇等。
2001年8月23日做真相時,被惡警綁架後勒索人民幣3000元放回。(註﹕在駐京辦非法搜身勒索50元)。
邢書蓮 女39歲 佳木斯大學臨床醫學院第一臨床醫院兒科 2000年12月1日進京上訪,被抓,送北京朝陽看守所,進看守所後,管教把我們大法弟子都安排給刑事犯看管,他們對我們說打就打,說罵就罵。讓我們雙手抱頭,雙腳並攏,頭朝牆,光腳蹲在水泥地上,不許動,稍動一下,就是拳打腳踢,頭往牆上撞,這樣,折磨我們長達3個小時。我們集體絕食,他們就強行灌食,打針,整天整夜罰我們坐水泥地上,不准睡覺不准打瞌睡,否則就打,被非法關押20多天後,由於不報地址和姓名,於12月25日送邯鄲第一看守所,絕食被野蠻灌食。2001年1月3日,被單位保衛科接回,(邯鄲看守所收取200元伙食費)。1月6日送佳木斯市看守所。由於家人怕勞教,給向陽分局崔榮利5000元人民幣放人,單位院長李振海自2001年3--9月份每月扣我和另一位同修300--400元人民幣,我倆去找李談,問:"為甚麼扣我們的錢?"李說:"是保衛科接我們的費用和送禮的費用。"我倆說:"既然扣了應該給我們憑據"。院長說:"沒有,你願意哪告哪告去!不識抬舉。"2001年調工資因堅持修煉,沒長。至今損失4000元人民幣。主要責任人:院長李振海、保衛科長:盧劍平。
范業梅 女30歲 佳木斯市醫學院一附院 2000年12月1日進京上訪,被抓後,由於不報姓名,於12月25日送邯鄲看守所,因絕食被強行灌食,2001年1月3日被單位保衛科接回,1月6日送看守所,家屬托人找崔榮利,被勒索3000元人民幣,交向陽分局1000元,才釋放。單位扣罰了我這期間的工資。
2001年3--9月單位每月扣我和另一位同修300--400元的工資,(共扣我2450元)做為保衛科接我們的費用。我們找院長,問為甚麼把他們的花費算在我們的頭上,院長說:"就這樣,不識好歹,願哪告哪告,對你們太寬容了"。2001年調工資也沒給我倆調,直接損失4000餘元。
李淑雲 女56歲 2001年12月2日 被送看守所關押10天,被向陽分局勒索500元釋放。
張淑華 佳木斯市醫學院護士 2000年6月18日進京上訪,23日被送佳木斯市看守所,以擾亂社會治安罪被行政拘留15天,到期不放人,說要勞教,家屬無奈花6000元人民幣放人。在這期間,單位一個月沒給開資,科裏扣兩個月的津貼562元,18天獎金100元,2001年調一級工資沒給長。
張淑霞 今年7月2日,我剛下班,在家做飯,一個治安員和村幹部就進來,問我練不練功了,我說煉,他們就將我帶到村政府,對我進行毆打,拿膠棒打我,用手搧耳光,用帶刺的一種東西往我臉上扎,並說打死白打,又派人到我家抄家,抄走所有的大法書籍和錄音帶,後送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半月,勒索家屬1000元,又將房照抵押給村政府,才放人。
王亞彬 女 47歲 2000年12月20日被向陽分局送看守所拘留7天,勒索家屬2000元人民幣。主要責任人:崔榮利(已遭惡報)
安宏 女 39歲 佳木斯市自來水公司 99年7月22日以後,西林派出所惡警到家搜走大法書籍及師父法像。
2000年4月因進京上訪,被送回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抗議非法關押,絕食,被強行灌食兩次,看守所收伙食費200元。向陽分局勒索400元。
2000年11月因進京上訪被勞教一年,在勞教所,因為不配合邪惡,不看電視,被惡警帶上手扣,一名男幹警打我,當時左腳就被劃破,但他不知悔改,硬按著我坐鐵椅子長達9個多小時,用膠紙封住我的嘴不讓我喊,到晚上8點多鐘又將我帶到南樓,扣在床上15天,不能動。15天後下地左腿不會走路,在勞教期間,共被灌食9次,由於長期在地面上住,陰涼、潮濕,加上強行用藥(不知名)至今全身麻木,由於關節疼痛,家人接見時,抱頭痛哭,母親承受不住,被送進醫院,期滿釋放已2月有餘,仍沒有恢復過來。
尚昌英 女 59歲 佳木斯市向陽區居民 化學製藥廠職工 2000年10月因上訪被抓,被向陽分局非法勞教一年。她的丈夫知道消息後,大病一場,全身失去知覺。該功友在勞教所期間,由於不轉化,被關在陰暗、潮濕的小屋裏,不讓接觸外界,該功友沒有上過學,但修煉後能熟讀大法書籍,對老師的法輪大法堅如磐石。她被勞教後,其女兒先後花了1萬1千多元錢,想讓母親回家,由於不寫保證,都未能如願。
李淑傑 女65歲 佳木斯市東輝影院 2000年12月進京上訪在瀋陽車站被扣押,帶回後,向陽分局崔榮利勒索1000元。
傅淑玲 女44歲 佳木斯市百貨大樓 2000年6月5日在天安門被抓,關在一鐵籠子裏5-6個小時,並非法審訊,後送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非法扣押十餘天,並勒索每人每天60元人民幣,(13個人只有兩張床),非法搜身,搜書,侮辱大法弟子,後由單位保衛科押回,因拒絕寫保證,非法關押7天,絕食,經家屬托人,花了不少錢才放回。
趙星偉 男 21歲 佳木斯市前進區居民 2000年6月5日進京上訪被抓,關進鐵籠子後由佳木斯市駐京辦非法關押6天,只有10多平方米的小屋關10多個人,每天卻收60元床費,2000年6月10日由前進分局送看守所關押18天,看守所收取伙食費300元,回來後得知,前進分局勒索家人幾次均未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