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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魔難也擋不住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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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22日】我於98年10月得法修煉法輪大法至現在,修煉的路都是坎坷不平的,自己真正認識到了修煉的嚴肅性,今天的修煉來之不易,是千年不得、萬年不得的機遇,正處在正法時期,師父要將宇宙中不同層次的生命從生命的本源上都要正過來符合宇宙法理。自己作為一個大法弟子,在修煉的路上不管困難、阻力、魔難怎麼大,自己一定按師父講的去做。家庭干擾給自己學法煉功帶來了阻力,通過學法,我給愛人講清了,我們學的是宇宙大法「真、善、忍」,按宇宙大法做一個好人,那才是真正的好人,得到了家裏人及愛人的理解。在面對舊勢力安排的邪惡魔難中,魔難一個接一個鋪天蓋地而來,不法之徒對大法弟子非法抓捕、關押、辦洗腦班、打、罵,自己受到邪惡之徒的收書、收學習資料、收錄音機等,在面對邪惡之徒的打、罵時自己按煉功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同時還給邪惡之徒講宇宙法理,給他們洪法。

特別典型的一次是2001年元月八日晚十二點過,邪惡警察把我從家裏匆匆抓走,抓到了龍孔派出所,叫我坐下,我剛把被子放下,就來了兩個惡警大打出手,打耳光、拳腳、扯頭髮、扯耳朵,打得人倒在地上站不起來,兩個惡警還叫站住,站不起來時,他們就扯我頭髮,抓住頭髮叫我站起來,那頭髮扯掉好多啊!繼續打,把我的大便都打出來了,他們還不甘心,還繼續施暴刑,打的頭腫、臉青、腰、腿痛得難受,在這種魔難面前我表現了一個大法弟子的大忍之心,沒有還一句口。兩個惡警打的也可能夠累了,只好說一句「簽一個你的名字,拘留你15天」。當時叫兩個惡警打我的指揮者是當地派出所副所長曾建明,打手一個是龍孔鎮甚麼黨委辦幹事,名叫吳先富,該兇手大致35歲至40歲的人,中等個子,一付惡相,該兇手在新民工作時,幹甚麼公安,就犯過執法犯法的錯誤,吃了別人一大筆錢,還弄對方去勞教。另一個從哪來的打手不認識。經過15天拘留後,自己深刻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修煉的路就是難,師父講「難,體現出威德;難,這才是樹立威德的好機會。」作為大法弟子,「雖然難,也要做得更好」(《在2001年加拿大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上的講法》)。我沒有向它們妥協,同時認識到邪惡勢力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窮凶極惡。不管邪惡怎麼兇,大法弟子為了維護宇宙大法,心中裝的是「真、善、忍」,甚麼魔難也擋不住大法弟子,法輪佛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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