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家四口在第一天到展覽廳,我打算在公眾留言簿上留言。展覽館的攝影員一直在拍留言者的照,想用照片表現它們的展覽如何受到歡迎。我想好用英文寫,防止寫一半中文就會被他們「請」出去,不能達到目的。我準備寫時,攝影員要拍照,我三次堅決拒絕,不與邪惡配合。當我低頭寫時,他還是對準我拍,我就請留言處的女士阻止他,她卻不敢,就請我坐下慢慢寫,我寫了兩頁紙。 離去時,一個胸口掛著翻譯員牌子的女士追出門外,想看看我是誰。
翌日,《文彙報》頭條報導這展覽,內頁有大約3寸x 4寸篇幅報導了法輪功學員怎樣在場內外正法 ( 當然他們是用反面字眼 ),包括在場外拉「法輪大法」橫幅(登了照片),派發傳單,報導有學員進場向觀眾解釋圖片是邪惡之徒炮製以誣陷法輪功的。登了「另類的留言」,例如學員寫法輪功是「真科學」,更將我的留言其中幾句翻成中文,「圖片內容都是「偽造」的」,某某人的妻子警告「主辦者不要站在邪惡的一方,否則永遠的懲罰會等待著他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