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找工作,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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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9月23日】父親要退休了,想要再找個工作。我提出建議:要揚長避短,同時能夠洪法,講清真象,救度世人。我看法律服務工作就不錯。一,可以為民說話;二,可以講清真象,救度世人;三,將來更要為大法伸冤,起訴。父親同意我的看法。

第二天,父親給我講:「一個好久未見的老朋友(在法律服務單位工作)與我相遇,我說快退休了,想找一個法律服務工作。老朋友當即表示:依你的水平和經驗,沒問題!我跟負責人說一下,一退休就過來上班吧!」

由此,我悟到:修煉人找工作,做常人的工作,都沒有問題,而且還要幹好工作,關鍵是看問題的基點。因為大法才是第一位的,洪法,講清真象,救度世人才是第一位的;而找工作是第二位的。本著這個心態去找工作,一定能找到最適合你的工作。如果一個修煉人在任何問題上都能將看問題的基點完全放在大法上,而不是常人的問題本身,那麼,一切常人乃至修煉人的問題,困難,都將迎刃而解,真正體會到修煉人的大自在。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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