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7日,今天是步行的第八天。早晨我們離開了陀可如阿(TOKOROA)當地學員家中,開始了新的一天的步行。8點左右,《南懷卡多新聞(SOUTH WAIKATO NEWS)》報社的記者克里斯丁等在路邊為我們拍照。他說半小時之後再和我們聯繫採訪之事。我們把預先準備好的法輪大法資料送給他一套。 一路上,路邊的居民主動向我們問好,有一位從遠處看見我們,便拿著照相機跑出來為我們拍照。當我們行至陀可如阿(TOKOROA)市中心時,一個女孩向我們走來,並對我們說:「我覺得你們做得很好,我很想和你們一起走一段,可以嗎?」一位學員對她說:「我們很歡迎你。可這會不會耽誤你上學或工作?」她說:「沒關係,我先跟你們走一段。」原來早上剛出發她就看見了。她看見我們打著的橫幅,就決定要和我們走一段。她換了一雙走路的鞋,就趕上來了。當我們走到市民廳門口時,她說,你們是否要去市政府放一些資料?我們的學員說,可能時間太緊,否則是會去的。女孩指著不遠處的一幢樓房說,那就是市政廳。我可以去給他們送資料。我們一位學員和她一起去了市政廳,向工作人員說明來意後,她同意我們把法輪功的資料放到大廳的告示板上。當《南懷卡多新聞》的記者電話採訪我們時,問起當地人對我們步行的反應,我們向他介紹了這個女孩。記者又立即開車來給她拍照並採訪了她-18歲的Kristy。在中途休息時,我們教了Kristy五套功法。當我們得知她已錯過了九點鐘的課,提醒她是否回去時,她說:「我覺得和您們步行更重要。」她一直和我們走了約十公里才離去。
「我們夫婦已商定,我們要學法輪功。」
下午4:30左右,我們住進了一家旅館。這是一家開張才十幾天的旅館。店主聽完我們介紹法輪大法後,主動向我們提到他正在學太極拳的太太,說她可能有興趣學法學功。隨後他把夫人介紹給我們,我們一位學員教了她五套功法。在她學功時,店主一直坐在旁邊觀看。晚飯後,他鄭重地對我們說:「我們夫婦已商定,我們要學法輪功。」並決定第二天早晨起來和我們學功、煉功。一位學員將英文版《法輪功》送給了他們。看到他們能夠得法,大家非常高興。他的夫人主動提出幫助我們聯繫下一站城市的媒體。到今晚為止,一共步行了二百三十公里,超過了全程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