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這4位學員的死亡詳情在本月初已得到證實。中國政府竭盡全力封鎖死亡消息的傳出,但是消息仍然逐漸揭露出來。人們冒著巨大的危險將搜集到的信息送到國外,以下所列資料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發送出來的。由於官方的信息封鎖,至今為止已報導出的那些具體死亡案例不過是冰山一角,毫無疑問,失去的生命遠遠不止這些。
最近證實的4起死亡:
1.李梅女士,33歲,山東省萊陽市溪主村人,在被拘留在萊陽「轉化學校」期間,於5月28日死於酷刑所致的脊椎破裂及其它損傷。山東省萊陽市龍旺莊政府的趙主任下令強行轉化李女士。她在轉化學校堅修大法,為此遭到嚴重的酷刑折磨,導致她脊椎破碎,下肢癱瘓。鎮政府拒絕支付醫院費用。為了掩蓋犯罪事實,該鎮政府給她的親屬三萬元,強迫他們在一份聲明書上簽字,該聲明寫道:「李梅死於自殺。她的死亡與他人無關。」李梅的丈夫拒絕接受,並尋求律師的幫助,但是由於李梅是法輪功學員,無人敢接此案。李梅去世後,她的親屬被要求支付六萬元醫院費用,才可以取回她的遺體。對一個農民來講根本拿不出這麼多錢,因此李梅的遺體至今仍停放在醫院。為證實此事,在對該鎮政府進行電話採訪時,一名鎮官員稱,「她也許是五月在醫院自殺了。」當問到她是如何自殺時,他說,「我們不太清楚。」
2.王小忠,約30歲,黑龍江省牡丹江人,他的家人大約於8月30日左右得知他的死訊。他於 2001年8月17日被非法拘禁。死前,王先生的妻子曾到看守所探視。他告訴她,警察用電棍毒打他,伙食也極差。可能由於洩露了這樣的「機密」,他在次日死亡。但是直至他死後的第三日,他的家人才得知他死亡的消息。警察告訴他家人他死於腦出血,並說看守所不負擔任何責任。王小忠所在單位所有員工都感到非常氣憤,因為王先生生前在單位工作始終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得到同事的一致好評。而且只要認識他的人都說,他的身體非常健康,因而實在不能相信他在看守所會「因病」死亡。王先生留下了一位生活無法自理的老父親,沒有工作的妻子,和兩個年幼的孩子,全家老小沒有生活來源。王先生作為一個兒子,一個丈夫,和兩個孩子的父親,就這樣被警察奪去了生命,離開了他的親人。東郊派出所(0453-6306110)向一位記者證實了王先生的死亡,但是沒有解釋王先生頭顱內出血的原因。
3.張維新,44歲,黑龍江省大慶人。據報導,8月31日,張維新女士在勾幫子從一輛運行的火車上跳下,當時她正在被從北京押送回大慶的途中。還有其他數名法輪功學員也曾被報導從高樓或運行的火車上「跳下」身亡。張女士是大慶裝配公司三處的職工。她於2001年8月26日去北京證實法輪大法好。8月29日,北京打來電話要求大慶官員將張女士帶回。死亡發生後,大慶公安系統派出20多人(包括一名法醫)到北京把張女士帶回。在接到最後一個報告時,遺體還沒有回到大慶。以前,曾有五名大慶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在迫害運動期間死亡:李寶水,崔曉娟,張鐵燕,王斌,陳秋蘭。張女士所在單位的保衛科(459-571-0415)向一位記者證實了她的死亡。
4.王紅女士,39歲,遼寧省遼中縣長灘鎮東街人,8月31日死亡。她於2000年12月1日進京上訪,被關押在瀋陽市龍山教養院。她被轉換了幾個教養院後,最後又被送回龍山教養院。在這些勞教所期間,她受到無數種酷刑,但是仍然拒絕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她所遭受的身體懲罰導致她急性腎功能衰竭。在她生命垂危之時,獄方還不肯放人,揚言要家屬去收屍。8月22日家屬把她接回,8月31日死亡。去世時,身上尚存多處瘀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