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四川省省委書記周永康星期一參觀芝加哥時,這個在中國被禁的精神團體的一名學員走到他面前。
人權律師泰麗﹒瑪什說,36歲的波士頓居民,法輪功學員何海鷹將一份起訴書交到周的手裏。
瑪什說,何的姐姐在四川被酷刑折磨,然後失蹤。其家人相信她已被處死。
提交美國伊利諾州地區法院的該起訴書中列出的罪名有酷刑折磨,其它殘忍的,非人道的和侮辱性的虐待或懲罰,反人類罪和非法監禁。
周被控告違反《酷刑受害者保護法》和《外國民事侵權賠償法》。
法律規定,美國法院擁有對在這個國家之外發生的酷刑案的司法權,但被告必須在美國收到有關法律文件,訴訟才可進行下去。
七月,在中國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訪問紐約期間,法輪功學員以酷刑、謀殺和反人類罪對其起訴,索賠五千萬美元。
中國總理李鵬也被1989年天安門大屠殺的倖存者提出類似的訴訟。
法輪功學員說,自從中國政府1999年7月禁止法輪功以來,超過10000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入「勞改」營。
流亡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從那時起發起了聲勢巨大的反鎮壓運動,包括目前在美國和世界各地的中國使、領館外的絕食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