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政府為了掩蓋犯罪事實,給李梅的家屬3萬元並強迫家屬簽字。李梅的丈夫不服,曾請過律師,但由於妻子是修煉大法的,無人敢接此案。
李梅去世後,院方要求家屬付6萬元才給遺體。對一個農民來講根本拿不出這麼多錢,因此李梅的遺體至今仍停放在醫院。
請知情者提供更詳盡的資料。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9/12/13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