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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蒙陰縣垛莊派出所綁架、毒打大法弟子及家屬並勒索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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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8月28日】2001年3月垛莊鎮分管政法的副書記李秀福和鎮司法所長劉相雨合謀,親自指揮了又一次的非法抓人。

正當我忙於工作之時,蒙陰縣垛莊派出所張時民領著一群歹徒大喊大叫的來到我們家門前,在說不出任何理由的情況下非要叫我去一趟派出所不可,因我不配合,硬把我連拉帶推的弄上車,帶到派出所。當晚共抓來七人,其中一人是因派出所去抓其妻子,但其妻子不在家,就把他給抓來當人質。暴徒們把我們分關在三間房子裏,三月裏的天氣仍然冷的很,屋裏甚麼也沒有,二十平方米的水泥地板上面一層厚厚的水泥面子和塵土,坐臥不得。我和另外兩名功友只能蹲在地上,在魔難中我們互相鼓勵,互相聲援。第二天,司法所所長劉相雨將我們中的一功友叫去,問他這些日子都做了些甚麼?還叫他罵老師,罵大法,他堅強不屈,暴徒就狠毒地讓他扒在地上做俯臥撐,長達半小時,之後他還是堅強不屈,暴徒就用警棍喪失理智的打他,致使該功友很多天不能正常走路。打完後還威脅該功友:「不准對任何人講打你的事,如果說了就再揍你。」

第三天早上,我們被抓來的三名功友的家屬一同來了派出所,想問個明白為何抓人?所長杜仲太聽見後蠻不講理的衝了出來,連喊帶叫讓她們出去,這三位家屬和它們講理,並指責它們,派出所的工作人員無言以對,就對前邊的一功友家屬拳打腳踢至樓梯下,跌倒在地後還打,直至她腳部嚴重打傷,後又把她銬在欄杆上,達十三個小時,而且從早上到夜裏十點湯水未進。由於惡警把她的腳部打傷,致使她在以後的二十多天裏走路困難。暴徒們不但殘酷迫害大法弟子,就連其家人也同樣迫害。

後來,有消息傳出說這次抓我們是因為中央開兩會,可會開完了,暴徒還是不放人,並向其中的四名功友要1000塊錢,說甚麼罰款500元,辦班費500元,在提不出任何理由的情況下,罰的哪門子款?逼著我們放棄信仰「真、善、忍」,不許我們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這是辦的甚麼班?我們就這樣被一直關了二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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