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承辦科長蔡培林表示,法輪功研究學會具文向教育局提出申請,舉出學會在各地舉辦的活動都相當成功,課程並由多位國內知名教授學者授課,內容包括法輪大法簡介、能量、生命的問題等。
但由於這份文件並未包括具體計劃,教育局第七科正在等學會提出計劃,再進行審核。對於法輪功研究學會向教育局申請,希望讓參加活動的教師核定研習時數,李錫津指出,只要有益教師身心、有助於教學工作、不涉及政治、宗教的活動,教育局都樂見教師參加,並可核定研習時數。
李錫津舉例,像最近就有團體開辦「禪氏輔導」,性質接近打坐,教育局也同意了。他強調,雖然他不了解法輪功,但據學會提出的書函指出,內容都是幫助教師身心靈健康的課程,且由國內知名教授學者授課,因此,只要學會提出詳細計劃,他評估應該可行。
依教育部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辦法規定,教師在職期間每一學年須至少進修十八小時或一學分,或五年內累積九十小時或五學分。法輪功研究學會若獲得教育局認證,其舉辦的活動,參加教師就可核定進修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