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由一名仍在國內匿藏的法輪功學員提出,他入稟紐約市聯邦法院,指控正在當地的趙志飛在中國國內侵犯人權,包括謀殺、虐待和違法囚禁法輪功學員。法輪功組織說,原告的兄弟和母親均被被告的手下殺死。
大約80名法輪功學員週二晚上在趙志飛入住的酒店外示威。而代表原告人的律師表示,他已經於週二在酒店大堂將傳票交給被告。
根據美國法律,任何人可以入稟美國法院,循民事途徑,指控他人違反人權或國際法,即使有關罪行是在美國境外發生。被告接到傳票後有20日時間回應,若被告未能履行規定,法院可能作出不利被告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