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6月29日】 2001年5月24日,農曆四月初二星期四的中午,大約十二點半我們到食堂吃飯,當我們進食堂後,各門都關上了。這時我預感到邪惡之徒要對我們下手了,因為我們小號班有5名同修超期關押半年多還不放,她們為正法,已經絕食五天了,我們大家都在看護著她們。就在這個時間,幾個男幹警把我們同修拖出來,兩個男的拖一個女的,一個接一個的拖到別的屋,進行灌食,灌食後又拖回來。當我走到院中間時,看見一名男幹警正拖我們同修走,我想不能讓邪惡拖走,就向前去搶,還沒有搶到呢,另一名男幹警把我拖出來,一拳打在我的左下巴上,我往後退了幾步,撞到了一男幹警身上又彈了回來。我的手碰到打我的男幹警身上,他說我打他了,接著一掌打到我的前胸,我轉身倒下去,還沒等倒地,另一名男幹警穿著皮鞋一腳踢到我的右肋。我倒在地上,一口氣怎麼也上不來,胸內劇烈的痛,憋了好半天,把尿都憋出來了,後來上來一口氣,可我動不了,右手不會動,胸內痛得很。我想我是煉功人,就用右手擺動,想自己起來。這時過來兩個男幹警,一人拽我一隻手,把我拖到屋裏放到床前,我來回翻滾,一口一口地倒氣。這時大夫來了,把我按倒檢查,檢查完了,大夫哈哈大笑說:「讓男警察摸摸就好了。」多麼下流啊!這時,他們卻說我打他們一個嘴巴子,然後他們才打我的。當時我用盡力氣大聲說:「沒有,我沒打你們,是你們打我。」隊長叫我寫保證,我說:「不寫,你們打我,還叫我寫保證?」她說:「不寫就別回去。」到了下午三點多鐘,所長和隊長讓把我送到醫院去,我不去,他們硬把我拖走了。到醫院沒有一個人來問我,其實把我放在醫院裏,就是怕我把他的醜行暴露出來,等於在那裏把我隔離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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