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有利於安定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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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5月30日】我1995年7月份有緣得到法輪大法。雖然沒有參加過李老師親自講法傳功的學習班,但我對法輪大法堅信無疑。一年來多次收看老師在濟南廣州大連等地講法傳功錄像,多次聽老師講法錄音,多次通讀《轉法輪》。學法煉功已成為我生活的一大重要部份。

雖然在常人工作崗位上的事很多,很忙,飛行任務很重,但我時時處處事事貫穿著大法的學習和修煉,始終把自己當作修煉人。這樣,結果工作不影響修煉,修煉也不影響工作,兩者是相輔相成的。

我在工作中修煉,工作為我提供了好條件,好環境;而修煉使我更好地工作,因為我修煉後精力充沛了,思想境界提高了,對常人中的矛盾關係看得清楚,所以工作辦事,待人接物,順其自然,能比較得心應手,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也不參與個人之間的利害爭鬥,嚴守心性,克己讓人,減少了許多矛盾糾紛,有利於安定團結。下面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一個真實故事。

那是1995年9月27日下午,我騎著輕車前往大鐘寺。由西向東,於八溝村西口有一輛破舊的「拉達」小轎車在我前方行駛,這輛車沒有任何示意,不開轉向燈,不鳴喇叭,突然向右轉彎。我就在此車的右側後方,瞬間就撞到他車的右後角上了。我下意識地叫了一聲:「這車是怎麼開的?」話一出口,馬上意識到不對。出現的任何意外都不是偶然的,這是對我的考驗,是我提高心性的機會。想到這裏我的情緒立即冷靜下來了,心想一定要按照煉功人的標準去處理此事,把握住自己的心性。

我低頭一看,左手碰破了,帶的手套全紅了,左車燈撞碎了。轎車司機下車問了一句:「怎麼樣?」我說:「沒事,你走吧!」此時我心想:「司機心裏應該清楚,是他違反交通規則,造成此事,我不找他的事,讓他走,是便宜他。」但萬萬沒想到,司機看了看他的車有三個地方有點痕跡,竟然說:「你沒事,我可有事。這麼走了可不行,你得賠我500元錢。」聽到這,我腦子「嗡」的一聲,心想這個人怎麼這麼黑!真叫人難以忍受。但此時老師的「真善忍」大法立即浮現在腦海裏,要「忍」,千萬要把握好心性。司機同修車人商定,要了我400元,我二話沒說,如數給了他,事情就這麼了結了。

然而,回家後我心裏總是不痛快。此事太冤枉,錢雖不多,理卻不順,總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受滋味。當天晚上煉動功時,思想老走神,靜坐也特別難受,能以入靜,30分鐘都坐不下去。第二天晚上在我們法輪大法學習小組會上,正巧學到《法輪功》中的「消業」部份。此時此刻我感受到老師的話就是對我講的,大法理順了我的心靈。我原認為的所謂「理不順」,那是常人之理,我們修煉人的理是高層次的「理」,是捨去對物質利益的執著心的「理」。

當我領悟到這層法理時,心情無比激動,從內心深處真心感謝那位不知名的司機,是他幫我過了一次關,提高了心性。「理」順了,難受立即全消,取而代之的是一身輕鬆愉快。當晚打坐就坐了70分鐘,在此之前從未超過50分鐘。

這件事情的發生,對我來說是一次心性的考驗。我正確地處理了,過了一關,提高了心性。但是,如果這類事情發生在雙方都是常人之間(比如我修煉以前)的話,結果肯定不會是這樣的。可見,法輪大法產生的社會效益是實實在在的,有利於安定團結,雖然他是默默的,無聲無息的。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是引人向善的高德大法,必將在全世界得到越來越深入的傳播與弘揚!

(大陸大法弟子 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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