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以後,我的身體明顯消瘦,病情一天天惡化。我和我的親人每天以淚洗面。絕望中,我忽然想起自己還學過法輪大法,想起了師父講的一句話:「不要因為得之於易而失之於易」。當時,我想,我在人間不會長久了,能學多少就學我多少吧。於是,我天天堅持看《轉法輪》。身體逐漸好轉,還能下地煉功了。就在煉功的同時,我就不吃藥了。兩個月以後,腫塊奇蹟般地消失,身體恢復正常了!
對法輪大法的感激之情無以言表。2000年12月30日,我準備向國家和人民講清真相,去北京證法。在天安門被抓,送往北京平谷看守所,因拒報地址和姓名遭到看守所警察連續嚴刑拷打達八個小時之久。他們用各種方法對我進行殘害,開始時,往我眼裏潑一種藥水,使我雙眼疼痛得睜不開。後來,又對我拳打腳踢,還達不到目的,就用手銬把我扣起來,吊在暖氣管子上,用腳上穿的皮鞋狠命地打我的頭部、臉部。又找來木板子狠命打我的肋部,累得他們大汗淋漓。最後,仍達不到目的,就用涼水往我線衣裏灌,直到我的衣服和棉褲都濕透為止。整個過程中,這些警察都在大罵不止,罵師父、罵大法,罵我,罵的都是不堪入耳的下流話,還威脅我說:「今天非把你折磨死不可」。
後來,我被當地派出所押回,送到縣拘留所,後被轉到看守所,判勞教一年。在看守所期間,縣政府不相信法輪大法在我這個晚期癌症患者身上的奇蹟,親自領我到附屬醫院做了檢查,檢查結果證明原來的癌症的確已經消失。在鐵的事實面前,他們不得不承認是法輪大法挽救了我的生命,法輪大法威力無比。
(黃燕珍2001年4月24日)
(編註﹕本文作者為證實大法,在原文中提供了自己和有關人士的真實姓名及詳細地址等信息。儘管理解作者的心情,但考慮到本文作者和其他當事人在鎮壓環境中的安全問題,我們還是一律採用了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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