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馬培芝,女,崔廟鎮人。自99年11月進京上訪,在縣拘留所關押4個月,因堅持學法、煉功曾多次被銬在鐵籠子上,不給飯吃。2000年3月初,又被送往鄉鎮治安大隊,在此處每天遭到非人毒打,邪惡之徒用木棍、板子和水瓢等工具毆打她。馬培芝被打得面目皆非,不能開口說話,不能吃飯,親人面對不敢相認,至今仍在關押中。
2、張金鳳,女,崔廟鎮人。因到鄉政府和平請願,要求有一個公正的煉功環境而遭到毒打。邪惡之徒用摩托車拉線將她打昏,還在破傷處用腳猛踩,大約一個小時她才恢復知覺,五個月才能生活自理。
3、王淑清,女,崔廟鎮人。因堅持煉法輪功,遭到多次毒打,三九天被脫掉衣服和鞋,在冰上站了一個通宵,強迫她躺在花池子的水泥柱上,臉貼在地面上,強迫讓她騎馬蹲襠式站立了幾個小時,王淑清被折磨得死去活來,這樣還不罷休,讓她帶著傷痕累累的身體五花大綁到處遊街,並罰款三千元。
4、王淑華,女,王淑清的妹妹。因進京上訪,被鄉鎮治安人員抄家,拖拉機及全部家產被抄走,並多次遭到毒打,叫她脫掉鞋子和衣服站在雪上,結果腰被嚴重凍傷了,不能走路。治安人員命令她丈夫嚴加看管,如有外出之事,追其丈夫的責任。在他們的壓力下,王淑華的丈夫對王淑華大打出手,用菜刀把她的手砍傷,下大雨讓她爬在水裏臉朝下,在地裏用鞋猛力朝面部擊打,結果把王的耳朵打得聽不到聲音了,他們還是被治安處罰七千元。
5、劉淑華,女,崔廟鎮人。自99年11月起,因煉法輪功遭受毒打,執法大隊人員將她的衣服扒掉,連凍三個晚上,並輪流值班不讓睡覺,半月後才允許走動。執法人員強迫劉淑華用腳踩、用火燒老師的照片和大法書籍,劉淑華不做,他們就用木棍、笤帚、板子毒打,長時間罰跪,且雙手搬著大石頭與腰平齊,嘴裏叼著酒瓶子,不能動。否則便遭毒打,還掛著大牌子到處遊街。
6、李斌,女,崔廟鎮人。在2000年12月15日到鎮政府要求釋放大法弟子,被治安人員毒打。她用祥和的態度向他們講清真相,沒有半點和政府對抗的意思,而正邪不分的執法人員將一個弱女子像踢皮球一樣在地上踢來踢去,把她打得臉上都是血,身上都是泥土。他們怕世人知道真相,打完後李斌不讓出門,必須把血和泥土先清洗掉。
7、8、劉淑香、劉建新,女,崔廟鎮人,兩人是姐妹。她們兩個在99年11月上訪,履行公民最基本的合法權利,被首都公安警察毒打,之後被縣公安押送回家,途中他們氣急敗壞地把二人放到汽車後備箱裏,六百里的路程,她們二人在後備箱裏幾次昏死,慘景可想而知。汽車剛到鄉政府,車還沒站穩,就有十幾個人像惡狼撲向二人,把她倆從後備箱中拖出來,抓住頭髮往牆上撞,棍子、板子都打斷,長時間罰跪,並強行端著一盆水不能動,不能放。殘酷的行為,使姐妹二人身體受到嚴重摧殘。
9、劉秋生,男,崔廟鎮人。自96年在京修煉法輪功,7.20之後,劉秋生因用自己的親身體會,通過合法手續到信訪局說明真相被遣送回家,被治安人員毒打,10月22日,鄉政府再次專程到北京將他從家中以談話為名送往本縣看守所。三月初二又被鎮政府關押,至今仍未放人。為轉化劉秋生,他們用暴力毒打、拳腳棍棒一齊上,劉被打得無法辨認。腰部受重傷,五個月才恢復知覺。幾年來他們家十幾口人都受益,沒花一分錢醫藥費,沒吃一個藥片,在社會不同崗位作貢獻,而今江澤民犯罪集團專橫腐敗,正邪不分,是非不辨,把好人當壞人,他大姐因煉功被判刑兩年在石家莊勞教所,妻子因煉功在北京勞教所判刑一年,三弟因煉功在石家莊被判刑一年,弟妹在杭州被判刑一年,四妹被鄉政府關押7個月,三妹在景縣多次關押,遭到非人折磨,回家後每天安排人看管,沒有半點自由,連回家看母親的權力都被剝奪掉。鄉政府還以非法罰款等手段,實行經濟制裁,劉秋生先後被罰款一萬五千元,連70多歲的老母親也不放過,被抓到鎮治安大隊連凍幾個晚上,到處遊街,慘遭折磨。由於整個家庭人員全部遭關押,在北京的生意只能停業,孩子被迫停學送往農村。三弟一歲多的孩子無人看管,只好送往農村由姥姥看護。70多歲的老人正需要兒女養老,享受晚年之福,然而卻在看護兩個年幼的孩子。
10、吳金連,女,崔廟鎮人。因送大法資料被帶到縣公安局,股長魏召田用笤帚和拳頭向頭部猛擊,要問清材料的來源,由於她堅定大法,就向邪惡講清真相,結果被打昏過去,一小時後才醒來。魏召田用各種刑具多次打傷致殘大法弟子、惡言中傷,手段毒狠。吳金連以後又被鄉鎮治安大隊多次毒打,罰款七千元,造成經濟危機。
11、吳金紅,女,崔廟鎮人,吳金連的妹妹。因進京上訪和送大法資料,被縣公安局打殘,下頜移位,吃飯、說話都非常困難,給生活帶來極大的痛苦,並被非法罰款一萬元。
12、息淑榮,女,崔廟鎮人。自7.20以來由於堅持修煉大法,到北京天安門和平請願,被公安人員帶到駐京辦事處。當地公安人員魏召田等人前去接人,見面就脫下鞋猛擊面部,被打得面目皆非,眼和臉都腫的像饅頭一樣 ,途中六百多里路,他們不顧他人死活,硬將她反銬兩臂,一直到縣政府,致使兩臂長久無知覺。更使息淑榮痛苦的是,他們命令她丈夫對她嚴加看管,如有外出之事,則加倍懲罰。她丈夫為逼她與法輪功斷絕關係,將她打昏過去,還用鐵鍬猛擊她背部、胸部,用磚頭猛擊膝蓋,竟想把她的腿砸斷。當她在炕上無力防備的情況下,被一腳踢下來。夜間在草棚子住宿,不讓吃飯還要下地幹活。
13、石效芹,女,崔廟鎮人。99年12月去鄉政府說明法輪功真相,要求有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被執法的人員毒打,他們用手抓著頭髮問:「還煉不煉功?」她堅定地說煉。於是遭拳腳棍棒的毒打,晚上在寒風刺骨的天氣下,命令她脫掉衣服和鞋子在院裏凍了一夜,白天還要五花大綁到處遊街。5月份進京上訪,鄉政府執法人員將大門和屋門全砸壞,抄走糧食及所有家產,並罰款三千。石效芹本來已經失去了丈夫,帶著兩個孩子勉強過日子,而執法人員不但沒有半點仁慈之心,反而趁火打劫,欺辱她們母子。
14、宋慶雲,女,古城鎮人。因修煉法輪功被抓走,進門便說:聽說你是法輪功骨幹,今天我們非治一治你這個骨幹。便問還煉不煉,回答說煉。兩個公安人員用電纜線猛抽她的全身,一會兒就打得她遍體鱗傷,還狂言:我就不相信治不服你。隨後他們扒掉宋的衣服,數九寒天打開電扇,叫她站在電扇底下吹了兩個小時。最後自己說:法輪功真神了,楞吹不壞。
暴力絕不會使人心屈服,反而更堅定了大法修煉者的信念。信仰自由是每個公民的權力,好與壞的標準,不是用金錢和權力來衡量的。
善良的人們,請來了解一下法輪大法弟子的品質,替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
(大陸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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