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報告並未令人感到意外,報告稱,「政府糟糕的人權記錄更加惡化,並且繼續犯下很多嚴重的虐待罪行。」
但是有趣的是,人們注意到報告對中國憲法的規定與實際做法中所發生的情況所作的比較。例如:憲法規定有和平集會的自由,但是在具體實施時,政府嚴厲限制這項權利,經常殘酷地鎮壓法輪功、工人、親民主示威者。憲法保護宗教自由,然而在實踐中,中央政府極力控制宗教,懲罰未註冊的新教徒、天主教徒、佛教徒、……或法輪功。
北京以外國「橫加干涉」為由駁斥批評,可是它自己肆意干涉政治異見人士及宗教團體又如何解釋?美國的做法是正確的,它指出不僅中國大陸未能實踐國際人權準則,而且中央政府違反了它自己的憲法。
北京以發布自己的關於美國人權的報告做出回應。報告著重強調了發動籌措資金、槍械控制、死刑、惡劣的監獄條件、種族主義、性別歧視和武器支出問題。
這些問題當然值得考慮,北京指出這些問題也不能算錯。至少,它使得中國加入了「人權」對話。但是北京不應該訴諸其老伎倆,以批評應付批評。通過開始考慮改變制度才會更容易贏得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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