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合法上訪被邪惡勢力野蠻折磨的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12月8日】我是安徽人,今年54歲,1999年12月28日,我們18人集體到北京護法,在天安門廣場11人被抓並送往安徽辦事處,4天後由本地公安帶回,非法關進拘留所15天。從那以後,有的大法弟子又多次被抓、被關,長時間遭受各種折磨。

1、正念走出邪惡洗腦班

2000年7月8日,本地派出所、街道同我們單位領導合夥組織了一個十多人的「幫教會」,專門對我進行「洗腦」迫害。他們使用了各種辦法,威逼利誘,妄想強迫我背叛大法,放棄修煉。當看到我堅如磐石的正念後,他們非常惱怒,把我關起來,單位領導出面保我出來,想用假善的嘴臉來摧毀我的意志,我再一次向他們表達了我堅定的態度。當天下午,單位保衛派人看住我,不讓我隨便走動,準備9號送我到合肥「洗腦班」。我失去了自由。我想:我是宇宙大法的堅修者,我怎能被邪惡勢力牽著走呢?我的正念告訴我,我應再次到北京去捍衛宇宙大法。晚上,我準備走脫,剛一開門,忽一下衝進兩個人,我一看是我們單位保衛人員。我對他們說:夜這麼深了,你們應該回去休息。他們不肯。下半夜時,我趁上廁所時走脫。在黑夜裏,我沿著鐵路走,走到火車站,藏在一個小黑房的後邊。他們發現我沒了,組織了三十多人到處找,四處阻截,有兩個跟車去了北京。我藏在黑房子的後邊,等到有趟北去的列車快要開了,我成功地上了車,沒有人看見。在車上,我想我是煉功人,應該買票,於是,到徐州站後,我就下了車,堂堂正正地買了一張去北京的火車票。第二天到北京南站下車,在北京火車站攔截我的人沒有找到我。

2、天安門護法

我在北京露宿了幾天,遇到了來自全國各地的許多大法弟子,東北的最多,他們來自大連、瀋陽等地,還有山東和河南的。9月15日上午9時,有200多大法弟子要在天安門護法,他們都帶來了做好的大法橫幅。我事先沒有準備橫幅,9月14是下午,我買了一塊金黃色布,請大連大法弟子替我用紅筆寫下了「真、善、忍」三個醒目大字。9月15日上午9時前,我們三三倆倆地到了天安門廣場,有的大法弟子在路上就被抓,包裏橫幅被翻出搶走。我和山東一位大法弟子一起進到廣場。等到9點整這一莊嚴的一刻,我第一個展開「真、善、忍」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與此同時,無數雙手一起高舉橫幅,高呼「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等口號,正義之聲響徹雲霄。這時警車、惡警一起向我們撲過來,拳打腳踢,如同鮮花一樣的橫幅被他們打散開來,我們仍在高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軍警不准打人!」惡警搶我們橫幅,我們死也不放,許多大法弟子被打得頭、鼻、口同時流血,有一女大法弟子被一惡警揮起一拳打在臉上,臉上被打出了如同小孩嘴一樣的大口子,頓時血流如注。大法弟子中有在上小學的孩子、有六、七十歲的大娘、大爺,他們面對惡警的毒打,手仍護著橫幅,視死如歸,那場面令天地為之動容。

3、看守所酷刑折磨

我們200多人都被強行抬上警車被帶到天安門派出所,關在一棟大樓裏,大家不顧傷痛,一齊背《論語》、《洪吟》和經文,誰也不講自己的姓名、地址,氣急敗壞的惡警們軟一陣硬一陣也制服不了我們。下午我們200多人被分到各區。我和另外三十多個同修被分到海澱區。下午2點,惡警們吃飽喝足後,開始把我們分到各個看守所審問、動刑。我們大家都有思想準備:不配合邪惡,打死也不說出姓名、地址。我絕食並向他們講清真相:「我們無罪,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現在蒙受千古奇冤,我們只是來告訴世人事實真相──法輪大法好!」警察問我是從哪裏來的,我說:我們從天上來的。從15日到17日三天,我在一次次被非法提審時,被打罵折磨,我堅決不配合邪惡。他們看問不出甚麼名堂,就又把我關進海澱區看守所內,並對我進行灌食。先是用筷子撬開嘴,硬對著嘴裏灌,我吐出來,弄得一頭一臉都是飯菜,他們讓我脫掉衣服洗澡,用水悶我,不讓我呼吸,以此來摧毀我對大法的信念,我不屈服。他們把我調到模範號裏,那裏有24個犯人,他們要犯人來逼我吃飯,我不吃,犯人就開始折磨我,幾個人按頭,幾個人按腳,幾個人按胳膊,我拼死抗爭。

在此期間,我又被非法提審了幾次,並且一直絕食。一個惡警對我說:「我就不相信制不了你。」我說:「我們和平上訪向政府說明法輪大法就是好,這沒有罪,因為它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強烈要求無罪釋放!他們沒有辦法就嚇唬我說:你再不說姓名,我們就把你送到新疆去,想都別想回去了,我笑了笑。到19日不報姓名和地址的大法弟子太多了,海澱區看守所根本關不下了。19日上午突然通知我上車,在上車前又非法提審我一次,我還是不講姓名和住址。這樣,他們從我身上搜走的400元錢最後也沒有還我。到了上車地點,我一看,上百輛警車排成一條長隊,前看不到頭,後看不到尾,浩浩蕩蕩的,全副武裝的武警壓送我們6個大法弟子,一路上所有的車輛都為我們讓路。下午3點左右,我和其他100多位同修被送到天津大港關押,我們每個人都被編了號,我是57號。當我們100多人在操場集合時,一齊背起了《論語》、《洪吟》和《經文》,大家心情特別高興。

9月20日,開始了慘無人道的審訊,我和河南衡水的一個同修小白關在一起,同監室裏還有20個犯人,武警幹部審訊完就把我們關監室叫犯人對我們倆大打出手,20個犯人一齊上,有的用腳踩胳膊、腿和頭,有的用腳踢,有的用底鞋打,打累了就歇一會再打,這樣,犯人們在惡警的指揮下一遍一遍地毒打我們倆,打得我遍體是傷。小白比我年輕,被打得比我更狠,他遍身是血,爬在地上動不了,我用衛生紙給他吸身上的血。這樣,暴徒們還是不放過我們,犯人們還用牙刷搗我們,用吸短的煙頭夾在我們腳趾上並按住不讓動。惡警們還給我們帶上腳鐐和手銬。同時還傳來其它監室裏同修淒慘的叫聲,和我編號很近(編54號)的一個同修被他們打得生死不明,我再也沒有見到他。直到9月22日我一直絕食,不覺得餓,只覺得嘴裏苦,有精神。9月26日本地公安將我們帶回。我又在當地監獄裏被關了3個多月,家屬交了三千元錢擔保後,我才出獄的。

12月23日當地邪惡勢力又一次將我抓走並關進監獄,天寒地凍,他們讓我睡水泥地,用涼水澆身說是給洗澡,每天給一點點飯吃,餓著肚子幹活,因為我年紀大,幹活慢,常常通宵達旦地加班才能幹完規定的活。有一次,我幹了通宵還差6個沒有幹完,他們讓我爬在地上狠狠地打了我們六下子。直到2001年6月25日又由家屬交了三千元擔保金我才出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