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決議認為:法輪功學員應當獲得表達他們權利和信仰的自由;中國(江澤民)政府應當停止取締法輪功,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任何迫害。
新澤西州柴思特(Chester)市通過的決議全文如下:
鑑於,據收到的報告表明:中國正加劇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並且,
鑑於,中國政府在中國禁止了法輪功;並且,
鑑於,法輪功學員應當獲得表達他們權利和信仰的自由。
為此,柴思特(Chester)市市長和市議會決定:中國政府應當停止取締法輪功,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任何迫害。
柴思特(Chester)市市議會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4/16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