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女子勞教所是全國有名的殘害法輪功學員、專對善良百姓下毒手的黑窩, 對此早有所聞,沒想到竟在光天白日下幹出如此荒唐可笑的勾當,確實讓人不可思議。
請問,勞教所是執法部門,卻連法律的基本常識都不懂,讓家屬先罵人,再探望,不罵人,不讓探望,這是甚麼法?這是甚麼規定?這是比法西斯還殘酷無情的規定,這是執法犯法,這是利用人民給予的權利為所欲為。
在這兩年多來,他們對非法勞教的大法學員規定,不寫決裂書不讓和親屬見面,對前去探望的親屬又規定:不罵人,不讓探視,這真是比毒蠍還毒的規定。在這兩年多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中,有多少大法弟子的家屬遠道而來,但只因不去先罵人,連近在咫尺的親生父母、子女都不能見上一面,到底是誰不要家庭,到底是誰不要妻子兒女,到底是誰不講親情,不是一目了然了嗎?他們做出這種荒唐可笑的所謂規定,並不感到羞恥,反而得意地認為這是他們的權力。
在此奉勸: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的不法人員,請你們不要忘記,你們的權力是人民給予的,你們的這一決定是錯誤的,非法的,必須收回!
迫害大法弟子天理不容,迫害大法弟子必遭惡報!
一位大陸記者的見聞 200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