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可非在勞教所中一直堅信大法,沒寫決裂。事情的起因是這樣:近一個月前的一天,由於勞教所強迫勞教人員勞動到深夜2點,王可非站出來質問管教說:我們沒犯罪,為何虐待我們?勞教所不是明文規定不准逼迫勞教人員超負荷勞動嗎?當時值班的是七大隊管生產的副大隊長欒雲娟。王可非就因為質問管教的強迫超負荷勞動,被欒雲娟等人單獨拽了出去,遭到迫害。王可非為抗議迫害,開始絕食。絕食後被綁在床上(綁在床上時勞教所馬所長親眼看見),有時被逼迫在水泥地上睡覺,隔幾天被灌點食,就這樣絕食25天後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勞教所才送往公安醫院,當日去世。
王可非所在小隊的小隊長是王麗華,大隊長劉瑚,副大隊長侯志宏,加上欒雲娟,這四人是直接責任人,都對王可非的死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一些正義之士指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教制度及有關法律,這些責任者虐待被監管人員,已犯有瀆職罪、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致死罪,並且是執法犯法。這裏我們強烈要求將勞教所將上述幾個直接責任人開除公職並送交司法部門依法懲處,否則,勞教所主要負責人同樣犯有包庇縱容罪,同樣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王可非的哥哥此時正因堅定修煉而在鐵北看守所被非法關押。
悠悠華夏,幕幕慘劇何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