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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輪功學員見證中國監獄中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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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13日】香港曾有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因和平上訪到北京而被捕並被驅逐出境,其中有七名學員被非法拘留判刑,投入監獄。

監獄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運用封閉、株連、不准睡覺、超時間的體力勞動、剝奪基本生活所需、洗腦、威逼和欺騙的手段來折磨學員,用精神、肉體和心理上的多種摧殘來達到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目的。

在我們進監獄前,從所長、獄警到犯人都被江澤民恐怖集團的宣傳洗了腦。所以一進監獄環境非常惡劣,有的學員與死刑犯關在一起,有的被長時間單獨關押,從所長、獄警到犯人,對法輪功學員實行高度嚴管,一言一行除了有監視器和犯人監視外,上廁所犯人都要跟著,沖涼除了監視器監視外還在男所長、男獄警至男犯人的監視下,所受到的侮辱難以言表。每天犯人還有一份彙報給獄警,法輪功學員整個處在極度的非自由狀態,毫無人權可言,一般人根本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就會使你喘不過氣來。

因為我們是香港人,他們怕惡行被曝光,採用了較對待國內法輪功學員溫和的態度對待我們。一到監獄,監獄的各級領導就找我們「談話」,想讓我們放棄修煉。監獄領導也給獄警制定了「獎勵」方法,因此他們用各種言詞和方法,軟硬兼施,想達到逼迫我們放棄修煉的目的。獄警為了不讓我們煉功,對我們施行超強的體力勞動,夜晚不給睡覺的辦法,使我們疲倦的煉不了功。另外用株連的方法,利用我們不願連累其他犯人的心理,用巨大的心理壓力來摧垮我們。如果我們在夜晚煉功,獄警就會用大喇叭對著全監獄大聲吼,使整個監獄的犯人都被驚嚇醒。白天煉功,就會使同監人員受到各種的懲罰,例如取消他們家人的探視權,取消他們與家人的通信權,讓他們陪我們一起罰站、罰體力勞動等等,這一切都是獄警為了達到讓犯人仇視我們的目的,也使我們承受著連累別人的心理折磨。獄警不僅令犯人仇視我們,還利用犯人毆打我們給犯人減刑的方法,以達到逼使我們放棄煉功的目的。這樣不僅使我們承受痛苦,也使犯人失去良知,法律受到玷污。

在江澤民集團的恐怖政策下,我們法輪功學員承受的折磨和侮辱超過極刑犯,他們所謂的「教育」方法,就是煉功帶腳鐐,對絕食抗議的學員使用強行窒息式的灌食,實施車輪戰幾天幾夜不給我們睡覺,以失去人性的摧殘來達到逼迫我們放棄修煉的目的。他們所謂的「文明」管理只不過是作秀給人看的。當我們釋放時還威逼我們不讓我們將真相講給媒體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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