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只見一人(大法弟子)從車上下來走到他們面前,問:「你們找我有甚麼事?」判官低頭手指著跪著的人答道:「此罪人請求還陽三秒鐘,特來請您定奪。」這人說:「這事你應該找閻王,我不管陰間之事。」判官答道:「此罪人生前為一警察,他迫害法輪大法弟子作惡多端,今陽壽已到,要下地獄受無邊之苦。此罪人甚是後悔,請求還陽三秒鐘勸告他的警界同仁切勿再行惡事。此事已涉及大法,非閻王之所能為,特向大法弟子稟報,以求定奪。」聽到這裏,這位大法弟子想了想,說:「能有這個想法也算不錯,對世人也是個警醒,倒也是件好事。可以。」
瞬間,罪人回到了身體,只見躺在屍棺上已死去一段時間的那個警察,睜開了眼睛,開口說話:「諸位別再迫害大法弟子,我已遭報了。」說完隨之嚥氣,面容忽然間變得愁苦不堪,臉色更加灰暗、扭曲,身體頃刻間凹陷下去。前去吊唁的警察、親友見狀無不大驚失色,東倒西歪,有一人逃出靈堂,嘔吐不止。
看到這一幕,我當時並沒在意,這種事情雖然常人不好理解,但我們修煉人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兒,所以我也沒和人講。直到昨天與功友交流中隨口談起此事時,我婆婆接口說:「我前天出去買菜在路上聽到兩個人議論『那人迫害法輪大法弟子,已經遭報了』」,我才想到這兩件事可能是有聯繫的。
我想諸如此類的文章已是不少,明慧網也登載了許多現世現報的事例,人應該為真正自己的生命負責,破除固執觀念的束縛,科學解釋不了的不一定不存在。很多有關善惡、因果報應之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否則萬一有一天真相展現在你自己面前時,你將悔之不及。
每當面對一件事情時,不要輕易下結論,因為你的相信不相信的「衡量標準」的本身就是你在從小到大的被動接受中形成的。不是講「突破自我」嗎,那就得放下固有的觀念,冷靜、理智地思索,敢於面對事實,才會有新發現。所以我希望看到此文的世人,能夠冷靜下來想一想,在善、惡之間做出選擇,「人自己的一念也會定下自己的未來。」(《再論迷信》)
特別是公安幹警及各級政府官員,切莫拿自己的生命作賭注,不要再詆毀大法,不要再迫害大法弟子,大法還在給人機會,善念、善行會給自己生命帶來未來的美好,否則,等到報應臨頭時一切就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