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華,女,31歲。2000年元月15日進京上訪,被強行銬在五常駐京辦,後被押回當地非法關押50天,被五常市政保科艾春明勒索430元。2000年10月26日,因進京上訪說真話被惡警強行送進前門派出所,因不說姓名,抵制迫害又被送往天壇派出所非法關押2天後,又被送往崇文區拘留所,遭到惡警毒打(打耳光)、恐嚇,而後又被非法關押20天,被強行押回當地後非法關押1個多月,被五常市政保科劉方勒索700元後放回,現流離失所。
劉華國,男,31歲。99年12月份因進京上訪證實大法,被惡警把眼角、臉打得鮮血直流,並死死卡住他的脖子,拖著他的身子在地上走,把他打倒在地後還騎在他身上繼續毒打,在天安門分局被打咽喉踢下腹;當晚,他被以所謂的「妨害公共秩序」罪名非法關進北京東城區看守所。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他的棉褲、棉襖被強行扒下,只允許穿襪子(不准穿鞋)在地上走,並遭犯人毒打,強迫背監規,7天後被當地戴上手銬押回並被強行非法刑事拘留,期間,強迫寫保證等。被非法關押1個月後他被尚志市葦河林業局公安局金慧生,叢培義、孫雲福勒索現金3500元後放出,並強迫一年內不許離開當地,而且街道、片警以「關心」為由,時常進他家騷擾,逼寫保證。2000年12月14日晚,當地公安非法搜家,並強行將他送進拘留所;在絕食抗議迫害期間,拘留所的邪惡之徒強行壓住他後,注射麻醉藥,並將他手銬在床上強行輸液,在他不配合時兇狠的打他耳光。被非法關押1個多月後,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拘留所的邪惡之徒又將他異地關押,繼續迫害。前後將他非法關押了3個多月。2001年3月17日被尚志市葦河林業局6.10辦公室張振學、叢培義勒索了600元後釋放。為免遭再次迫害,他現在被迫流離失所 。
曲傳路,男,27歲。2000年1月份在家裏無故被抓,被非法送進五常市第三拘留所非法關押2個月26天,身體因陰暗潮濕的環境長滿疥瘡。2001年2月被牛家派出所勒索500元,2001年4月被「610」辦公室劉小玲勒索400元,2001年5月被五常公安局政保科勒索1500元。
韓志恆,女,25歲。2000年12月29日進京和平上訪,被派出所抓去送往五常駐京辦非法關押2天。後送回五常看守所,又非法關押4個月零3天,非法強行參加洗腦班。在關押期間因獄內陰暗潮濕,她身體長滿瘡疥。2001年2月被牛家派出所勒索500元,2001年4月被「610」辦公室劉小玲勒索350元,2001年5月被五常公安局政保科勒索1500元後放回。回家後,經常有分局的人到她家騷擾、監視,失去人身自由。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1/18/15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