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被分到東小口派出所,關押一天一宿,不許睡覺,還把我們關進又陰又冷的鐵籠子。我們不向邪惡妥協,不報姓名地址,絕食絕水要求無條件釋放。邪惡警察又將我們送往北京昌平監獄。關押四天。在此期間,他們利用犯人給我們強行灌食,並拳打腳踢我們。我們始終不妥協。他們又將我們送到石家莊市陵壽縣交警大隊。從北京到石家莊途中,一名同車女大法弟子(沒有絕食)幾次要求小便,惡警不允許停車,也不將司機備用尿盆借用。女同修極其痛苦。甚至邪惡中途停車加油也不允許她下車小便。真是人性喪盡!後來,車出了毛病,經查一箱油全部漏掉,這是報應啊!這才給了同修一個方便袋小便。
到了陵壽縣交警大隊,因為我拒不配合邪惡,他們用繩子把我吊在樓門上,五、六個惡警大打出手,有的用木方子,有的用鐵片兒抽手、腳、頭。打得兩手鮮血淋漓,兩隻腳腫得穿不上鞋。放下來後又把我按到床上打,打得屁股不敢坐,只能趴著。
五、六個惡警要按我跪下。我大聲說:「只有給我師父跪,不能給邪惡跪!」他們終於沒能得逞。他們又想把我綁在床頭,我心裏想不能讓他們給我綁在床上,他們找了半天也沒找到繩子,方才作罷。我知道這是法的威力。
同屋一女大法弟子被邪惡打得渾身是傷,衣服都被血沾在了身上,兩三天後才能起床;樺甸一女大法弟子大腿被打得一片片青紫,下地都費勁。
他們又問我:「怕狗還是怕耗子?」威脅我。我堅定地說:「既然走出來,就啥也不怕。」邪惡自滅。
如果不是我親身經歷,親眼所見,我真不敢相信人民的警察竟是如此摧殘著最最善良的中國人民──法輪功學員。
善惡到頭終有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所有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人都會遭到相應的惡報的,甚至形神全滅,萬劫不復,永世不得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