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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江羅關於李豔是「深圳命案」組織者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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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0月14日】被江澤民犯罪集團利用來誣陷法輪大法弟子的「深圳命案」的「組織者」、「骨幹分子」李豔雖然早已邪變,寫過大量的「揭批材料」,很是受邪惡勢力的「器重」,但最近她也遇到了不順心的事。

李豔目前被關押在深圳市西麗教育收容所。看到媒體將自己說成是這一事件的「組織者」、「骨幹分子」,李豔多次向所領導及610辦公室提出她不是組織者,只是認識當事人,具體情況根本就不清楚。但管教安慰她,說你已經放棄修煉了,不會判你刑的,這是「立功」的機會,云云。

任人擺布的變節者固然可悲,肆意加害他人的造事者面臨的多半是更加悲慘的結局呢!

知情者 200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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