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再將事實真正的真相補充如下(全部過程12月28日明慧網已登出,此處不再累述):車被截後,趙靜是在有三個警察上來押車後跳的車,當時大客車前後都有警車「押送」,所以車速較慢,從截車地到公安局總共10分鐘左右的路程,車速根本沒提起來,因此趙靜至少覺得跳車後能逃走才敢跳,這是其一;其二,如果沒有警察在車上押車,趙靜不一定會跳車,因此趙靜的跳車警察應負直接責任;第三,到目的地後不止一個警察說跳車人沒事,只扭傷了腳,同去的路政人員也說一點事沒有,讓同車人別擔心,也沒有一點慌張神色,可以斷定趙當時並未摔成重傷;第四是當夜幾乎同車去的所有人都聽到了打人聲、女子哭叫聲、狼狗叫聲,持續很長時間,而且同去的女功友都關在同一屋內,哭叫者只能是趙靜。趙靜被打死已成不爭的事實,全車40多人都可作證。
第二,這位新華社撰稿人竟然憑空杜撰地寫上「據帶領……的組織者交待……」,我可以正告這位記者:縱使在嚴刑拷打下,至今也無一人承認是「組織者」,更談不上「交待」甚麼,至於公安部門的強行「加封」也只是一廂情願,無人領受。因為事實上大客車司機為了掙錢,只要交150元錢,誰上車都拉,不管是不是「法輪功」。相比火車的臥鋪票(長春至北京的60次特快臥鋪票價在250元左右),這個價格並不貴,跑這條線的車也不止這一輛,因此根本談不上誰是組織者 ,多數人都素不相識。況且趙靜跳車事先沒告訴任何人,就算她想「圓滿而去」也應到了天安門才會心安理得,因此跳車理由只有一個:逃離警察的魔掌。正因為嚴刑拷打下沒「打」出「組織者」,造成了另外一個「事實」卻是真的:幾乎全車人都被送去勞教。
第三,我再告訴這位「記者」大人、文字打手:現在大陸法輪功學員早已不時興「圓滿」這個詞啦。進京上訪也好,打橫幅也好,發傳單也好,大家早已把個人能否圓滿拋到腦外,就是為師為法討個公道,為正人間這層法,為正人心,為有緣人得法創造條件。
第四,想必這位「新華社記者」大概為了交差,匆忙交卷,文中邏輯上也漏洞百出,如果我是主編,就憑這篇文章,當即讓你下崗!第二段總共兩句話,第一句話說,「……鼓動極少數……」,第二句話馬上說「最近一段時間,不斷有一些……」,又想說政府「轉化」得力,只剩下「極少數」在煉,為江主子塗點脂粉;又想說聽李老師話的人太多,想「走向圓滿」者太多,管不過來了,後幾段甚至通篇都能看出這種邏輯,文理實在不通。既然是「極少數」,為何抓了一年半都沒抓絕,反而越抓人越多?顯然是民憤難平。老百姓要不是覺得太冤枉,誰願意放著好日子不過,天天冒著被打死、打傷、進監獄的危險去上訪?讓你去你敢去嗎?
第五,偷換概念是文人常用的伎倆,新華社這類文章經常給「法輪功」扣上「反祖國」、「反人民」等等大帽子,以挑撥人民對「法輪功」的反感。事實上「法輪功」反的是江澤民等少數邪惡之徒盜用國家機器對人民群眾的殘酷鎮壓,從來都沒有反對過祖國和人民。恰恰相反,正是看到江澤民之流正把中華民族引向邪路、引向深淵,出於對祖國和人民的高度負責才一次次冒死進諫,以使更多人免遭「文革」式的罹難,喚醒更多人的良知,讓人們從奴性中覺醒。
按照中國XX黨黨章:江澤民只是一個黨員,雖然暫時還坐在國家主席的座位,卻代表不了中國XX黨、代表不了祖國、更代表不了人民,其所作所為早已背離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早已背離了中國XX黨「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早已成為昏君、暴君。江澤民犯了錯誤誰都可以指出,誰都可以糾正,這是黨章規定的,指責江澤民並不等於反對黨,並不等於反對祖國和人民。那些一提江澤民就給人扣上反黨反社會主義大帽子的人恰恰是嚴重踐踏黨的宗旨的反黨分子,分裂祖國、愚弄人民的敗類!而法輪大法弟子卻是中華民族真正的脊梁,洪揚民族正氣的楷模,真正的XX員(如果是黨員的話),真正的愛國者。中國的老百姓經常說,如果黨員中有一半是煉法輪功的,中國早好了,決不會有這麼多貪官污吏,決不會這麼腐敗橫行,決不會有這麼多下崗職工,決不會有這麼多膽敢執法犯法的惡警。
最後,我也奉勸這位同行:以後這類撒謊的文章少寫點吧,折了自己的筆太辜負十幾年寒窗苦。睜開眼睛看看現在還有幾個文人、記者願意當江氏的殉葬品?如果說去年各地有些記者被矇蔽一時,寫了一些隨聲附和的稿件,經過一年多的觀察,早已明白了「事實真相」,除新華社幾個「御用機器」外,現在沒有幾個人再肯昧著良心說假話。請看全國各類大、小報紙、刊物,除被迫轉載「新華社電」外,幾乎沒有評論法輪功的文章。每個人都心照不宣:正面文章不讓登,反面的也決不再寫。文人的天職是用自己的筆抑惡揚善,因為我們首先是人,然後才是文人,決不能淪為誰的機器,不分是非、正邪地亂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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