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以一位母親的身份在這裏向世人說明17週歲的花季少女陳英死亡真相。
陳英,1982年7月1日出生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樹人中學高一班副班長,地理課代表,品學兼優。她愛好書法,在校內外多次獲書法榮譽證書,1999年「五四」青年節獲書法大賽一等獎,智力賽獲得紀念獎。7月19日學校還給她頒發了三好學生證書。
陳英1996年5月得法,按師父教導的「真善忍」做好人,做更高尚的人。她知道法輪功能使人身體健康,道德回升,對社會百利而無一害。在96年《光明日報》反對大法時,陳英給《光明日報》寫信談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體會;97年7月《科技之光》刊出反對大法的文章時,陳英找功友聯名給《科技之光》發了5封電郵,希望讓人們了解法輪功真相。法輪大法是正法,卻被那些別有用意的人說成是反科學的,說成X教,真乃千古奇冤!1999年7月22日,陳英和眾多的大法弟子一樣,為了向世人講清真相,來到北京上訪,盡一個大法弟子應盡的責任。短短的26天以後,這個活波可愛的少女,和母親相依為命的孩子(父母於她5個月時離異)在國家公安幹部的抓捕迫害下離開了人間!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1999年8月17日晚9點多鐘佳市公安局孔局長、陳英班主任、哥哥和我一起來到「豐潤賓館」。在那裏,佳市國家公安幹部李政委給我講了所謂的事情經過。佳市6月15日成立了「6.15辦公室」專門鎮壓法輪功(一個月換一次崗),此時該他換崗,他想自己把陳英從北京帶回去將功補過(他抓陳英抓了三次都沒抓住)。8月13日找了一天沒有找到,14號嫌累沒找。陳英和別的功友15號上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請願時被抓,送到了佳市駐京辦事處。李政委親口告訴我:「你孩子我打了,太氣人。」當天他還把兩個孩子用手銬銬在鐵管子上,不給吃喝。晚上有一名公安人員還翻出我們師父的寶書當著陳英她們的面在上面亂塗亂畫,行為十分惡劣。
在押送陳英返家時的列車途中,這些公安人員對陳英毆打、恐嚇、侮辱,將她用手銬銬在車架上,只給半個麵包和半瓶水。上廁所時也不准關門,我女兒不願再受他們的迫害,就在上完廁所後關上門,於中午2點34分在京秦線280公里處跳車。車行駛20多里才停下來,李政委和第二包車組的列車長等人將孩子送到豐潤醫院。當晚6點多鐘,李政委說:「看不能活就拔了氧氣!」目的是不讓家屬看到還有活氣,當晚又直接送到豐潤火葬場冷凍,太殘忍了……!這是江澤民一意孤行,命令下屬拼命鎮壓殘害大法弟子的又一罪惡結果!
事情還沒有結束,2000年2月份我所在的單位軟禁了我。2月29日我進京上訪,次日在北京至瀋陽的車上被查,3月3日單位和派出所一行三人押我回佳市,所有費用由我支出。3月4日把我送進拘留所非法關押47天。在3月13日,市公安局小青年張洪雨等二人在拘留所提審我,告訴我說女兒陳英的事上網了。然後,由張洪雨執筆,另一人監查,非法強拉我的手在他們編造的材料按了許多手印押。3月20日,這兩人又提審我,問我是哪個親屬接陳英,然後又到那位親屬家裏對其威脅,取得了偽證,拿到日內瓦人權會上,否認網上的事實,說我們是無理取鬧。其實真正顛倒黑白,想要達到不可告人目的的是他們這些身著警服,卻喪盡天良的邪惡之徒!(5月末我上網沒有敢講這段真話)。
2000年6月5日,我在原煉功點煉靜功時被抓,又把我送到拘留所。我沒有犯罪,我在網上講的是真話,公安無權拘留我,於是我開始絕食。6月9日,拘留所人員把我和另一功友王紅巧反扣手銬按倒在地,強行灌食。它們將竹板都撬折了,把我的上下牙都撬倒,灌了一身的稀粥。幹警趙勤因我不配合灌食打了我5個嘴巴。12號他們又給絕食的功友灌食,13號看我被折磨得消瘦,害怕出事才把我放了出來。
2000年的11月16日,我再次來到北京正法,19、22號打出了大法橫幅。女兒陳英的被逼死亡和他們對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使我堅持走出來向世人講明真相,了解法輪大法,不要被那些惡毒的謠言所矇騙。呼籲各層的執法人員,不要再充當邪惡的工具,亂傷無辜,成為歷史的罪人!
法輪大法是正法,大法弟子是按「真、善、忍」做的好人,不該遭受這樣的迫害,世人都清醒過來吧!不要讓邪惡再延續下去!
大法弟子 陳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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