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法輪大法弟子的母親,我的孩子因進京上訪一直長期被關押,修煉法輪大法是孩子自己的信仰,孩子堅信:慈悲偉大的師父是清白的,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對人們的身體健康,人心向善,道德高尚,對社會精神文明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我希望各級政府無條件釋放我的孩子和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大法弟子,他們都是好人,世上沒有像法輪功修煉人這樣更好的人了。
同時我呼籲,善良的人們、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親朋好友為法輪大法弟子說句公道話,社會需要他們,他們是無罪的。
法輪大法弟子的母親
8月14日
各級領導你們好!
我的妻子是一位法輪大法的修煉者,通過煉法輪功她的道德品質大大改觀,身心健康,遇事先考慮別人,她的言行確實感動了我。由於她堅定信念去京上訪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哪知政府把她關押半年之久,至今仍然被關,我確實不理解政府為甚麼這樣對待好人,你們這樣做是不是失去了民心?目前,在我的心目中法輪大法的修煉者確實是世上道德最高尚的人。同時我呼籲善良的人們,父母、姐妹、子女、親朋好友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他(她)們是世上最好的人,他(她)們是無罪的,我也希望各級政府無條件的釋放我的妻子,這是社會的需要,家庭的需要。
法輪功學員家屬 2000/8
我妻從1996年9月開始煉法輪功,當時我也間接的看過法輪大法,雖然我不相信人能成神仙,但書中教人做好人、行善積德,我非常認同,所以我非常支持我妻煉功,如果她發脾氣,我就說她沒修好忍,通過一年的修煉法輪功,她的脾氣也變好了,家庭關係也融洽了,身體也好轉了。
去年中央下達了法輪功為邪教組織,我也勸過她不煉,但她堅信法輪功是好的,於99年12月到中山公園煉功並因此被拘役半個月。回後她要上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討個說法。我怕她跑去北京,把她關在家中,又怕她翻窗掉下去,就跟居委會打招呼。誰知居委會跟派出所通了電話,就把她關在民意衛生院,一關就是一個月。
春節前夕,她們絕食把她放回來,三十晚她乘火車去了北京,十五被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刑事拘留一個月,刑滿後,不知又是甚麼罪,判的甚麼刑,到如今未回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我認為公安機關三番五次的關押我妻是不遵守憲法的表現,再說這幾次拘禁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沒有,我們一無所知,只知派出所分局遞個報告,分局批下來就關人,這於憲三十七條是格格不入的。再說我妻只相信人前世做多了壞事,今世要修煉,多積善積德,修成正果,這是人的一種願望,一種信仰,何以被扣上刑法第三百條?
刑法第三節第四十三條還規定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我真是對中國的法律法規不理解,到底是權大還是法大?
法輪功學員家屬 2000年8月12日
政府有關部門領導:
你們好!
我是一位普通公民。我的一個好朋友是修煉法輪功的。因上訪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被拘留15天釋放後,於今年春節後不久,又被武漢市江漢公安分局抓去關押,監視居住至今,已達半年之久。我對政府的這種做法不能理解,更不能接受。我認為政府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非法的,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在我看來,真正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他們敢講真話,辦真事,不欺騙;他們善良,正直,光明磊落;他們身心健康,品德高尚;他們在矛盾面前,在屈辱面前,首先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意志堅強,心胸坦蕩。這一切都充份體現了法輪大法修煉者大善大忍的胸懷。如果政府真要把這些好人當壞人打,那誰還相信政府呢?那失去的不是民心嗎?失去民心的政府能治理好這個國家嗎?這個國家的人民能幸福嗎?這是每一個有良知的中國公民所擔憂的!所以希望政府三思!正確對待法輪功和這些法輪功修煉者,給他們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這對社會精神文明建設和人們的道德回升一定是非常有好處的!所以,我呼籲:一切正義善良的人們都來支持和幫助他們,請求政府釋放所有被關、被拘、被勞教、被判刑的法輪功弟子!還法輪功一個公道!
一名有良知的中國公民 2000年8月
一對年青的夫婦,在大喜的日子先後喜得大法,他們都是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按照「真、善、忍」的原則,不斷地修煉自己,兢兢業業地為黨工作,做出了一些卓越貢獻,一致受到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好評。
去年7月20日,風雲突變,剛生小孩不久的這對年青夫婦,以及他們的母親,都同時被抓(事後才知道,當時都只知道自己被抓)分別被關在不同的地方,執行審問,致使家中幼兒無人照顧,親戚聽說後,都從各家趕來,照顧這幼小孩兒,並四處打聽親人下落,卻無半點消息,就連黨齡和國家同歲的80多歲的外祖父和外祖母,也趕到家裏,老淚縱橫,他們怎麼也想不到,他們幾代溫順、善良的後輩人,只為煉個功,都被抓,一時間,大有天塌之勢,牽累了多少家無安寧之日!
在無辜被關押期間,這位大法弟子,沒有回答他們的任何問題,只給他年青的妻子寫了一封家信(家信附後),由於修大法的心堅如磐石,這個學員被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還沒收了他們兩室一廳的住房)。妻子被調離市區郊外很遠的地方,幹的是沒有人願意幹的工作。這個家庭所有的成員無一反黨、反政府,無一人觸犯國家法律,都是善良、修心性的好人,他們的遭遇讓同事,朋友們感到震驚,殘酷的現實讓人難以置信……
隨信附上朋友的家信。
大法學員的朋友 2000.8.17
附件:家信
XX吾妻:
你我夫妻之緣,或許三生所結,昨夜夢見你俱書一封,滿紙思念幽怨,今晨夢醒我卻不見枕邊人。人生苦短,如夢轉瞬即逝,縱耳鬢廝磨,唇齒相依,白髮偕老,終有一日無常將至,唇亡齒寒,淒苦不盡。
你我與法之緣,則不知何世所結。時逢大法洪傳,況你我皆已得法。大志者實應勇猛精進,不遺餘力,捨常人所不捨,早日圓滿,顯慈悲心,救度世人。
人生雖凶險,但切不可以常人之心待常人,應知師有法身悄護無虞,修煉之路,艱難險阻如山,如有遇山開山之氣概,堅如磐石之心,則成功在望。
小女聰明伶俐,愛如掌上明珠,切不可任其放縱任性,應嚴加管教,教之以法,指以光明正道。
夫XX 9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