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這又是一個黑色的日子。這一天,在聞名世界的大慶油田,一個善良無辜的生命被迫害致死。這是繼全國大氣候下,在石油城裏上演的又一幕悲劇。
李寶水,男性公民,走時才三十九歲。生前係大慶市勞動局就業科科長。他為甚麼被奪去了善良的生命?至今誰也說不明白,至今公安局也沒給其家人一個明確的答覆。
他走得太突然,好端端的一個國家科級幹部、黨員、歷年來的先進工作者,在家庭中,社會中,親友中處處是個好人……,甚麼原因使他不得不從這個世界上消失呢?他殺人了嗎?沒有啊!沒有罪證材料、沒有被害者;他貪污了嗎?沒有啊!沒有檢察院的立案卷宗;他犯了甚麼罪呀?沒有啊!沒有只言片字事實根據……,那他為甚麼死了?不得而知,至今是迷。
李寶水是於一九九四年得法的,他參加了李洪志師父親自舉辦的「廣州大法培訓班」。所以自然而然地成了大慶法輪大法修煉的發起者與組織者之一,成了深受功友信任的輔導站站長。然而去年隨著全國形勢的急劇惡化,李寶水也首當其衝地成了大慶市公安局的重點對像,被暗中盯梢,監聽電話,監視住所,基本失去了人身自由。
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沒有任何罪證材料,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李寶水被關進了大慶市看守所,被施行所謂正式隔離審查。
七月二十四日,李寶水的辦公室,家裏被同時查抄,在抄家的同時,李寶水本人也被從看守所押進了大慶市公安局治安大隊,由大隊長褚某親自帶人突擊審訊,好似如臨大敵。中國法律明確規定「不搞逼供信、只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可是在今天公安部門裏,那只不過是裝潢門面,給別人看的名詞而已。他們真正搞的是逼供,採用的手段比法西斯採用的還殘酷。在大隊長褚某坐陣指揮下,他們逼迫李寶水交待問題。李寶水坦誠的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修煉,千真萬確的是沒有組織,沒有名冊,對社會完全是公開的。所有煉功者你願意來就來,願走就走,大道無形。沒有一丁點秘密可言。
到七月二十六日上午,「裏邊」傳出話來,說李寶水叫其家人送點水去,偌大一個公安機關連口飲用水都沒有嗎?為甚麼殘忍到連口水都不讓喝呢?到中午時分,李寶水的愛人費了相當周折,終於帶著飲用水和換洗的衣服進了公安局的大樓,大隊長褚某叫放下東西走人。連句話都不讓說,就把李寶水的愛人給轟走了,但畢竟還是見上了一面。但哪裏想到這竟是夫妻二人的最後訣別。
當時李寶水愛人看到的李寶水人已經被折騰得憔悴不堪,幾乎連眼皮都抬不起來了。這就是我們公安局連續三晝夜突審的結果,其手段如何可從中窺見一般。
待到李寶水的愛人到家後心緒尚未平靜下來,公安局急三火四又叫其愛人快到現場。屆時,李寶水,這個年近三十九歲的年輕生命已經橫臥在公安局治安大隊那高樓大廈的冰冷、無情的水泥地面上了。
李寶水用生命的實踐告訴人們,追求真理,修佛向善的願望是不可動搖的,生命可以被剝奪,但我們決不會向那邪惡勢力屈服。
人們不禁要問,李寶水是被公安局帶走的,眾多看守,戒備森嚴,可是他怎麼就突然走了呢?難道說他是輔導站站長就犯了死罪嗎?那麼無罪為甚麼被奪走了生命呢?又應該誰來負這個責任?
時至今日,李寶水的家人也沒得到一個合乎中國法律程序,合乎常人世間情理的答覆。誠然,我們大法弟子是講真善忍,但他們畢竟是在修煉中的一個生命啊,人們怎麼可以這樣對待他們呢?這樣一個善良的好人走了,至今連個收條也沒人給打。
時至今日,李寶水站長已經走了一年多了,其家人到現在連找個問話的地方都沒有,沒人接待,沒人答覆。真是有冤無處訴,告狀無門,因為在處理「法輪功」的問題上,中國已經走上了極端,內部規定了「四不准」政策,即,凡是牽扯到「法輪功」事情的,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一律不接待上訪;煉功者受迫害的不許上訴;監察部門不予受理;全國律師不得代理。害人哪。罪惡呀!正是這「四不准」,使中國目前這場悲劇愈演愈烈,執法犯法,逼供信,草菅人命,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的驚人消息不斷傳出,殺氣騰騰,血腥襲人;正是這「四不准」剝奪了中國法律規定給人民的信仰自由、生存權利、人身自由;也正是這「四不准」徹底撕去了中國法律那欺世盜名的畫皮,誰是個邪?誰是個惡,讓全世界人民看得一清二楚。
這樣的法律,這樣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怎樣取信於民呢?又讓人民依甚麼生存呢?這難道就是中國法律的真正內涵嗎?嗚呼!蒼天知道。
(大慶大法弟子 2000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