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的修煉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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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7月5日】 我今年51歲,是農村婦女。修煉法輪大法快3年了。修煉前我是一個業力滿身、體弱多病的人,修煉後不但身體健康了,而且人生觀、世界觀也發生了根本的轉變,我為自己有緣修煉這千萬年不遇的大法而欣喜不已。

99年7月22日開始,風雲突變,所有的宣傳結構只發出一種聲音,歪曲事實,顛倒黑白,造謠生事,最終把大法扣上「**」的帽子。由於自己學法不深,一時不知如何是好。就在我迷茫、困惑的時候,是師父點醒了我。

99年10月17日我和另外幾個功友到了北京,見到了不少外地功友,大家在一塊交流、切磋,這裏真是一個大熔爐,自己提高很快。後來我回到四川,把自己在北京的所見所聞和修煉心得與其他功友交流,共同精進。11月16日我又到了北京,並到了天安門廣場,大約9點左右,大法的橫幅打出來了,大法音樂響起來了,廣場上的功友都圍了過來,開始集體煉功。不久,在廣場遊蕩的公安、武警和110車把我們團團圍住,強行抓上警車,我們高聲背誦「大法不離身,心存真善忍;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 蕩盡妄念 佛不難修」……到了廣場派出所,公安一直追問是誰打的橫幅,我想我應該站出來了,就答到「是我」,這時另兩位男功友也站了出來。公安隨即把我們帶到五樓,一直追問我們是哪裏人,態度很蠻橫,我告訴他「中國人」,最後公安見問不出甚麼,就轉而和氣地說,希望你能配合我們的工作,有甚麼要求就提出來,我就說:「第一、取消對師父的通緝令,第二、還法輪大法清白,第三、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第四、給我們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公安譏笑了一下,說是我說了姓名、地址才給寫下來,我拒絕了,最後他還是記下來了。我下來後才發現一間大房子關得滿滿的,大約有幾百人。到晚上11點過把我們押進東城看守所,我到了女二所。在這我見到遼寧的功友,她一家三口都修煉,10月27日那天她同另外10多位功友一塊在天安門城樓上扯出了「法輪大法義務教功」的橫幅,並大聲告訴人們:「全世界善良的人們,你們要清醒哪,法輪大法不是**,法輪大法是宇宙的真理。」公安氣極了,把他們押在城樓下的冰窖裏關了一天,28日才送到這來。第二天又來了位四川的功友,她同另兩位功友打出「法輪大法生生不息,永世長存。」的橫幅在廣場上跑了一圈……後來又陸續來了6、7位功友。在這裏我們堅持學法、煉功,先是公安打罵,後來他們就指使其他犯人,一看見我們煉功就打我們,可是到後來那些犯人都開始學大法了。

12月3日那10多位功友被叫走了。12月23日把我和另兩位功友叫出來,說我們被捕了,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把我們送到北京市公安七處。聽裏面的人說貪污不上一千萬元的是沒有資格來這裏的。這裏真是人間地獄,而且做人的一切權利喪失殆盡,我如果不修煉真難以承受這一切。現在我卻能坦然面對,以法為師,不斷精進。

師父對我們太慈悲了。2000年1月13日又把我們帶回東城看守所,在這接到起訴書。2月13日開庭,可是法庭上除了法官和工作人員就是我們了,沒有允許一個人旁聽。法官問我為甚麼去天安門示威,我告訴他:「我沒有示威,我是法輪大法親身受益者,去天安門只是為了讓全世界的人了解大法,知道真、善、忍,……」不等我把話說完,他就打斷了,並警告我不要亂說話,又問:「你在天安門會功有沒有罪?」,我大聲回答:「沒有罪!」又問:你同武警爭搶橫幅是不是事實,我說:這又不是壞事,而且橫幅本來就是我的。然後就不在讓我說話了,在以後約兩個小時的時間裏,我完全成了局外人。最後結案時問有沒有要申訴的,我大聲說:「有。尊敬的法官及法院的工作人員,請把我們的四點要求轉告中央。」法官氣極了。最後宣布我被拘役3個月。2月15日要把我送到駐京辦事處。主審官叫我不要來北京了,我說不還大法清白我就要來,「那就把你送回看守所」,他說道,我告訴他:「沒關係。」他們拿我沒辦法,又給了張「取保候審一個月」的決定書。然後把我送到五棵松駐京辦,2月28日送到XX縣公安局。公安要我保證不煉功才能回家,我拒絕了。到晚上9點鐘,公安就說你還不轉化我們就有權處罰、關押你,我說:「只要沒有關死,我出來後還要上天安門城樓打橫幅」。15天後把我送到區政府,公社大小幹部都來了,要求我外出必須請假,還組織了個幫教小組天天看著我。我沒有配合他們,想去哪就去哪。6月7日我去了趟親戚家,派出所和縣公安局到處找我,第二天我回家,縣、區、鄉的幹部一起來找我,又要求我請假,我就向他們弘法,他們提出的問題我都一一作答。到後來他們要求我背法給他們聽聽,我馬上就背「善惡已明:眾生魔變災無窮,大法救度亂世中;正邪不分謗天法,十惡之徒等秋風。」還背了很多……後來幹部們都走了。

(大陸大法弟子20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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