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1999年10月底,大約30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政府公開稱法輪功為「邪教」的當天,在北京舉辦了一次具有歷史意義的緊急新聞發布會,向西方媒體宣布法輪功真相及大陸鎮壓法輪功的真相,以正視聽。美聯社、路透社、法新社、紐約時報等西方主要媒體的駐京記者當日參加了這次發布會。
在這些記者當中,有一位女記者名叫B-trice Turpin。她當時是美聯社電視新聞(APTN)駐中國的攝影師兼節目製作人。在上述北京新聞發布會期間,Turpin女士積極地進行了採訪並如實報導了法輪功學員的證詞。
Turpin女士曾任巴黎CBS「60分鐘」節目的製作助理,在從事新聞工作以前,她拍攝了3部影片。Turpin女士現在泰國曼谷做自由錄像記者。以下是她最近披露那次報導活動時的相關資料。原文發表於media channel。(2000年6月1日報導)
B-trice Turpin講出在北京報導一個非法抗議是甚麼滋味。 通過B-trice Turpin,中國漸漸成為世界強國的狀況經常出現在新聞報導中。我們經常被告知西方無法忽視中國的市場。與此同時,我們卻可以意識到中國軍隊入侵台灣的威脅以及中國間諜偷竊美國的核機密。對踐踏人權的報告也有很多。最近,我們的報紙和電視最熱門的話題是給予中國永久性正常貿易關係和中國加入WTO的問題。這些綜合消息造成更多的混亂,使得本來可以對中國共產黨施加重要壓力的政策制定者受到無可奈何的氣氛影響而改變他們的決定。
做為在北京的美聯社電視新聞(APTN)--這個美國唯一的電視新聞代表處的節目製作人兼攝影師,我的經歷可以表明中國的權力正在向多麼廣大的範圍延伸。中國不僅僅於滿足控制他們自己的媒體,他們比以往都更加大膽地試圖堵住外國記者的嘴。這種趨勢一直存在,而那些剛剛在1989年發生天安門廣場大屠殺事件後就在中國工作的記者堅持說情況已經得到很大改善。但最近的事件顯示出中國政府正在大幅度倒退,並無意按照西方的要求給予更大的透明度。
更為嚴重的是,來自中央王國的保安力量正在施加更大的壓力,並影響到某些新聞組織的新聞覆蓋範圍和公正性。某些報導被扼殺,對敏感話題的報導受到限制,以盡力保證西方媒體正在增長的經濟利益。這一底線思想甚至影響了某些新聞媒體對待記者的方式。
我自己和中國這種力量之間的問題從1999年7月起開始升級。由於我的文件中的一個技術錯誤,負責外國記者的公安威脅說拒絕給我換發必要的簽證。由於對我就一些敏感主題(主要是法輪功)的報導感到不快,外交部的手續處理也變得非常緩慢。
因為不再滿足於在文件問題上對我進行騷擾,警察還給我的中國房東打電話,並開始因為他出租房屋給一個外國記者而對他進行威脅。(所有住在中國的外國記者都應該住在官方批准涉外的房子裏,這樣警察可以嚴密的監視他們。按慣例,警察對這方面都不做嚴格要求,然而最近政府對這個規定的執行變得嚴格起來)。結果警察拒絕接受我的簽證申請直到我可以證明我現在住在官方的涉外房子中。他們作此聲明時離我當時的簽證過期只剩下幾個小時,而且不顧外交部已經向我的老闆保證我可以有大約一週的時間去找到一個新的住處。我必須狂奔去一個酒店登記以便使警察可以接受我的申請。我又在我原來的中國公寓中住了幾天,因為我有兩隻貓,無法帶到酒店裏。但我一直擔心警察會將我驅逐或以此為藉口在我獲得簽證問題上製造更多障礙。
幾乎每天都得去公安局或外交部的日程,對我最終是否能留在中國的疑問,在如此之短的時間內找到新公寓的壓力,這些都與我的上級的態度有關。
這裏提及的兩件事情是很重要的。第一,住房問題很久以來一直是APTN和我爭論的核心。所有在北京的攝影師都有住房補助以使他們可以負擔昂貴的官方涉外住宿的租金。我不認為我可以被合理地排斥在這個規定的外面。更為重要的是,每次當我被拘禁,警察就提出我「非法」租房的問題。這成了他們給我施加壓力的另一種手段。在一個警察有如此眾多理由可以向人施壓的國家,我認為APTN拒絕給我住房是一個錯誤。
第二,公安部開始騷擾記者的目的是想把他們搞疲,這樣他們在外出報導另一個敏感問題的時候就必須三思而行。因此雇主盡力幫助被騷擾的記者就非常重要。但事實遠非如此。儘管我是APTN的全職雇員,我卻沒有合同。1999年3月底我得到許諾說會有一個職員的職位與合同,但那個許諾從未兌現。因此如果中國政府驅逐我,我沒有法律保障可以使APTN在其他地方雇佣我,或在我找到新的職位前付我薪水。
在這個方面的態度並不好多少。在我簽證過期的那天早上,我被吼叫著告知我需要花時間去找公寓。同一天下午,在警察聲稱在我能夠證明我已經換了住房之前將拒絕接受我的簽證申請之後,我被大吼著警告我必須儘快找到一個新住所。
這些細節看起來很多餘,但我必須強調公安的心理目標以及這種氛圍對一個記者的工作的顯而易見的影響。
這一幕只是將要發生事件的開始。
我最終得到了一個非常渴望的假期,並回到北京。我決定繼續我的記者工作並說服自己去和被我母親稱為「與現實合作」的現實打交道。(我感覺這是對廉價業務實習的委婉的說法,但別介意……)。事情開始好轉,工作氣氛也變得好多了。
在十月,由於法輪功問題,事情又開始激化。在天安門廣場有抗議活動,法輪功成員每天都在被逮捕。在1999年10月26日,我去廣場拍攝逮捕的照片,並被警察拘留。我試圖將磁帶藏在我的內衣裏(每次遇到這種情況我都這麼做)。公安威脅如果我繼續報導法輪功就驅逐我,並用我在夏天不得不面對的那些麻煩提醒我。
兩天以後,在1999年10月28日,法輪功在北京郊區召開了一個秘密的新聞發布會。這個故事成為全球的頭號新聞,並給公安的臉上一個響亮的耳光,因為公安接到中國高層官員(可能是江澤民本人)要求結束法輪功帶來的「嚴峻考驗」的嚴厲命令。
警察對新聞發布會的反應是有組織的,而且不幸的是,有效的。已知的報導這個事件的記者被到處追蹤。與法輪功成員繼續接觸或在其他敏感問題上工作已幾乎不可能。幾天以後,5個出席新聞發布會的記者被傳訊。我們的報紙被收繳,我做為其中的一個再一次被警告如果我繼續不合作就驅逐。我還被告知我不能再繼續工作,包括參加外交部兩週一次的新聞發布會。
國際媒體的反應是強烈的。在外國記者俱樂部召開了一個會議,並向中國外交部送交了一個正式的抗議信。美國大使館也被捲入。我聽說(但無法證實)美國助理國務卿將這個問題提交到中國駐華盛頓大使館。關於傳訊的報導成為第二天《紐約時報》的頭版新聞。面對這樣的壓力,公安部歸還了我們的報紙。然而對我們行動的無情跟蹤卻並未停止。
到了這一步,我的苦惱在於無法繼續報導法輪功的故事。除了被跟蹤並會給和我接觸的人帶來麻煩以外,我辦公室的人也缺乏繼續報導這方面事件的意願。我被告知在萬一有更為「驚人」的計劃時,我可以通過呼機和公用電話與法輪功成員保持聯繫,但他們極力不鼓勵我進行採訪或試圖進行更深入的報導。
在1999年11月18日,我為一個新聞發布會攝影,在發布會期間,我把我的手包和一個工具包放在前排的座位底下。當發布會結束後,我發現我的手包--其中有我的呼機,手機,記者證,居住許可和護照--丟失了。我頭腦中閃過可能是警察偷走了我的包,但我打消了這種偏執的想法。然而當向其他記者複述被盜時,他們都有相同的反應。這種手段公安曾經採用過。
是否真的是警察偷了我的包是一個永遠無法澄清的事實,現在也沒甚麼關係了。重要的是後續發生的事情。
在被盜的當天,我按照指示去了公安局。他們拒絕給我申請新護照所需要的被竊證明。他們聲稱需要照一張照片(後來證明根本沒有必要)。他們在說話時帶著諷刺的笑容,並說他們想等等看我的包是否會出現。這不是正常程序,並將我置於非法的境地。而且,這使我無法正確地做我的工作。
下一步是給我的大使館打電話(我有雙重國籍,在中國期間使用的是我的法國護照)。和我通話的官員了解到我和警察之間的麻煩後,說不管怎樣她會給我一本新的護照,因為他們認識我並且信任我。然而,警察拒絕承認我的新護照,因為它是我在沒有他們掛失證明的情況下獲得的。他們要求我的使館出具信函,聲明我原來的護照確實被竊了。而大使館卻因為沒有警察的被竊證明而無法出具這個信函。法國使館證實(警察)否認我的文件(新護照)是不正常的,並告誡我,說如果警察繼續拒絕承認,我應該離開中國。
同時,我的老闆否認存在的問題,並說,「你只能自己處理這個事情」。我問他是否通知了倫敦的新聞管理處,他反駁說這樣做沒有必要。既然我已被告知應該自己處理這一情況,並且從我可能被驅逐出境這點來看,我感覺讓倫敦知道正在發生的事情很重要,因為我已經無法正常工作了。我告訴我的老闆我將自己發電子郵件給倫敦。我的郵件只是提到了正在發生的事情,並拷貝給了我的老闆。這立即引起我的老闆的激烈反應,他認為我越級行事。他也立即發了一個電子郵件,給新聞經理,並拷貝給我,聲明如果我與警察之間有矛盾,是因為我的「惡劣態度」造成的,而警察只是在執行公務,APTN不該介入,否則警察會將視為干涉他們的內部事務(「干涉內政」是中國在反駁對其人權記錄和其他敏感問題的指責時經常說的一句話)。我的老闆的電子郵件是他個人的打擊,用意是破壞我的信譽並將我描述成為心理不穩定的人。它也表明我的老闆實際上是與警察站在一邊,而且不會幫我做任何事情。我試圖與倫敦的新聞經理討論這個問題,但電話談話變成一片噪音。我又一次感到被公安騷擾而得不到APTN的任何支持。
數天以後,倫敦的新聞經理告訴我,我將不會像我數週前被通知的那樣得到提升成為簽約的職員。另外,他警告我由於APTN的重組,我的位置正受到威脅。
我的老闆最終被外交部召見去討論我的文件問題。當我問他會談的感受,他拒絕給我任何細節。他只是簡單地說中國政權「確實不喜歡法輪功」,以及我可以拿回我的記者證。最後,我確實恢復了我的文件。但當所有的外國記者在1999年12月31日(譯者註﹕原文為2000年12月31日,疑為筆誤)前都更新了記者證的時候,我的卻沒有。外交部雇員在遞給我證件時確實說他們會在3月份更新它,但我無法保證他們到時候會這樣做。這是很顯然的一種壓力以使我不再報導法輪功或其他敏感問題。我向我北京的老闆和倫敦的新聞經理提及這一點,但是沒有回音。
這個態度並不令人驚奇,因為隨即發生的事件告訴了我原因。
在1999年12月31日,我和另一個同事被派到天安門廣場報導那裏聚集的人群。我的同事有一個Beta相機,我有一個小的數字相機。儘管政府盡了最大努力在這個城市除天安門以外的其他地方組織活動以使人們遠離廣場,人群還是自然地被吸引到這個名義上北京的中心。有大量的警察出現並逮捕法輪功成員。我的同事和我都不想拍攝它,因為這不是我們來到廣場的目的。然而我們被騷擾並被告知離開。在午夜時分,我的同事爬上他自帶的梯子開始拍攝人群。警察衝向我的同事並阻止他拍攝,並驅趕聚集在他周圍的人。他繼續開著攝像機,我在我的數字相機中照了整個過程。在我們兩個間,我們對中國步入新千年時天安門廣場的氛圍做了完美的定格。我強調這個氛圍代表了中國共產黨政府在面對整個國家日益高漲的不穩定因素的巨大恐懼,因此是一個合理的報導。
在回到我們的辦公室後,我的老闆拒絕在我們的版面上放上任何一個關於警察的反應和騷擾的圖片。這證實了我的懷疑,APTN決定軟化它對中國的報導。這更增加了我最近痛苦經歷帶來的壓力,我發了脾氣。
第二天晚上,星期六,2000年1月1日,我接到了倫敦新聞經理的電話,他告訴我我的位置從1999年12月31日午夜出去工作的時候開始,變得多餘了。他們給了我一個月的薪水,又從中扣除了一部份做為房租,並商定由APTN為我付2月的房租。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新聞經理說如果我與公司簽訂合同的話,會有後續的一些手續,但因為「我們一直沒有成功」地簽訂這樣的合同,APTN沒有義務這樣做。換句話說,我現在沒有任何權力。數日後,我得知我的位置並未變得多餘,實際上APTN想要將我換掉。
那時,我休了一個月的假去了老撾。當我一回到北京,我發現正流傳著意在詆毀我名譽的下流的謊言。謠言說我被解雇的原因是因為我是一個麻煩製造者而且極難相處,無法和老闆融洽關係。我感到對一個為他或她自己的權力,以及更重要的新聞的公正性而挺身而出的人被貼上麻煩製造者的標籤是不公平的。而且,如果我無法與老闆融洽相處,那是他在對待我與警察之間的麻煩時表現的態度有關的。
因為我的中國簽證將在2000年3月2日到期,我必須準備一次國際搬家(當然由我個人出錢)。因為我不能指望北京政府會更新我的記者證,而且我的名譽被破壞了,我已經沒有希望在北京再找到一份工作。
我現在是曼谷的一名自由記者,並得知這裏的APTN攝影師已經被派到北京去取代我,儘管她不懂漢語。反過來,她在這裏的職位也被取代。
為甚麼APTN以如此可怕的手段對付我引發了一些麻煩的問題。首先,APTN在中國有重大商業利益。除了與許多中國的電視台(都是政府控制的電視台)簽訂合同,讓他們使用APTN從世界其他地方供應的材料外,APTN在很早的時候就說服政府及中央電視台直接從APTN局組織衛星轉發器。在過去,所有的廣播機構和代表處都必須長途跋涉到北京西邊以便進行衛星轉發。路透社現在也被授予這種特權,但APTN是第一個,這顯然給它很多商業好處。
另一個令人擔憂的因素是我還受雇於APTN時,在北京辦公室無意間聽到的消息。一個市場執行官說新的APTN的政策是集中搞廣播服務和商務,而不是新聞。為甚麼APTN如此不願意在我面對警察騷擾時支持我?為甚麼他們甚至否認存在的問題?唯一的可能答案,像我看到的那樣,就是他們害怕這些會對他們在中國的商業利益造成負面影響。
我們注意到在1999年10月的法輪功秘密新聞發布會後,當五名外國記者涉足此事,曾經有一次波瀾,被收繳的報紙的問題很快得到解決。換句話說,當公司發話時,當關於警察騷擾的報導成為《紐約時報》或CNN的大標題時,中國政府感受到壓力並且部份地改正了它的行為。與此相反,APTN給予中國的信息是:壓制外國記者是可以的,因為他們會在這種壓力下屈服。
自從1989年的悲劇事件以來,中國已經從西方媒體尤其是電視的力量中得到了深刻的教訓。全世界的政策制定者都依賴於對天安門廣場發生的事件的報導。禁運以及其它制裁也相繼出籠。在某些問題上避開西方(尤其是美國)的壓力,是中國政治家中一種很強烈的願望。他們不斷這樣成功地做到這點,也正是中國正在變得如何強大的證據。然而,這種力量並非來自軍隊,而且很可能也不來自一個對自己的民眾負責的政府,而是來自西方社會要賺得越來越多而且更多的錢的巨大商業貪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