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6年3月份得的法。當時一下子從理性上明白了自己為甚麼活著,生命存在的意義是甚麼,我下定決心一修到底。任何事情都不可能阻擋我這顆堅修大法的心,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代替大法在我心中的位置。師父的這部大法對我來說是絕對的至高無上,任何事情在大法面前都無法相比,包括生命。所以我把修煉擺到了生活當中最重要的位置,一切以修煉為中心。每天堅持學法煉功,在平時過關過難當中,注意找自己。而常人中所謂的「愛好」和「興趣」則是離我越來越遠了。
在1999年4月25日,當我聽到4.25這個消息時,覺得用不著考慮甚麼,不顧一切地去了中南海(當時我還在單位上班),以後又去了中央電視台、新聞出版署……在新聞出版署我把姓名、單位按他們的要求留下了。後來,名單打回當地,警察找到我們單位領導,把我上北京問題的嚴重性向領導說了,領導迫於壓力吧,當我7月22日又上北京回來後,就不要我上班了。當時我沒說甚麼,笑呵呵地走出單位大門。那時,卻有一種輕鬆的感覺,沒有後顧之憂了,想去哪就去哪。7.22以後,大法遭到攻擊,師父遭到誹謗,做為大法弟子,我覺得能否維護大法就變得至關重要了。所以我和我愛人來到了北京上訪。當時從全國各地每天到北京的大法弟子特別多,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去維護這個大法。可是具體怎麼去做誰也不太清楚。所以大家有的白天去前門和大法弟子交流,晚上大家又回到住處學法、煉功。在交流時,聽說了一個功友去中辦上訪的過程。她到了中辦,剛一進去,一聽說是煉法輪功的,兩名警察就氣勢洶洶地把她架了起來,這名功友卻平靜地說道:你們不要這樣,我要怕就不會來了。警察聽後就把手鬆開了。然後,這位功友把上訪內容說了一下。上訪後儘管當時的形勢很緊,警察也沒有抓她。
聽到這些情況後,我和功友們交流一下,最後大家一致認為在這個時候上訪是最好的護法方式。儘管很危險,所以第二天我們就去上訪了。上訪後我們被帶回本地。在本地我被治安拘留54天,在政府非法超期關押的情況下,我決定絕食,10月6日被放出來,10月11日又來到北京。來到北京二、三天後的一天,同大法弟子交流。剛一開始,保安進來了,把我們圍在屋裏,然後去給市公安局打電話。當時,我們都很平靜,大家說:今天是來交流的,我們修煉是堂堂正正,沒有甚麼見不得人的,也沒有甚麼可怕的,就在保安監視和阻止的情況下,我們的交流繼續進行,還告訴警察可以進來聽,而且功友們都表現得非常平靜,直到交流結束。公安才來把大家抓走。後來我被送到派出所,然後又被送到北京東城區看守所。第二天被遣送回老家。在遣送之前有兩個警察在我面前說:我的教養批下來了:三年。當時我就想:如果教養,我不能給大法抹黑,要把大法弟子的形像樹立起來。一到那就煉功,儘管他們不可能讓煉,可能會打,會罵,可能會採取其他強硬措施,自己一定要堅持住,如何弘法,為以後進來的大法弟子開創一個好的環境。而時間如何長啊,勞教多麼苦啊,值不值得,怕這怕那的等等這些人的思想根本就不起作用,偶爾腦袋剛有這個念頭就把它排除掉了。後來當放我回家的時候,才知道根本就沒有教養這回事,是師父在考驗我呢。
回到家裏,我就和去北京的功友聯繫,可是怎麼也聯繫不上,幾天後終於知道了他們的地址,然後我又去了北京。
來到北京後,又和北京的大法弟子交流了幾次。在交流過程中,大家都感到提高很快。其中有一個問題提到就是走出來和不走不出來表面上好像一字之差,而實際上差別太大了。幾乎是常人中的名、利、情一樣放不下他都不能走出來,不把大法放在第一位,他都走不出來。最後一次交流,是在10月25日。當聽到電視中講要把法輪功定為邪教,將在10月27日開人大通過時。功友們在一起悟了一下,認為徹底決裂人的時刻到了。關鍵時刻能否用自己的生命去捍衛大法,才能真正體現出來。因為一旦定你為邪的以後,他就可以用常人的武力去鎮壓你,甚至可以開槍。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做為一名大法弟子還能不能去護這個法就顯得格外的重要了。
當天晚上,我們幾個大法弟子來到天安門,已經11點鐘了,廣場上人不太多,警車在巡視,大法弟子有的被帶上車。當時我就想,如果就這樣被帶上車,好像不太值得,沒有達到目的。但也知道護法有多種形式。他們悟到哪就做哪,所以我們就回去了。到10月27日早上,我們幾個大法弟子在一起商量一下,去天安門護法被抓這是肯定的。那麼怎麼做會對護法更有利呢?最後決定到天安門城樓去打橫幅,對於我們來說是最好的護法形式。就這樣我們來到了天安門城樓下面。功友們也都清楚大的考驗就要到了。都是個人行為,誰能上誰上。有的功友說:上去後不一定能活著下來。當時我決定上去的時候,心裏很平靜。儘管思想當中還有人的東西,但在那個時候,任何人的思想已經不起作用了。只有一個念頭,那就是上城樓向世人展示大法的真相。在驗票口檢查得很嚴,每個人都要搜身,而且還要問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如果是,馬上就把你帶走,可當我走到那時,只簡單地查一查,甚麼也沒問就放我過去了。當然我心裏清楚這是為甚麼。當我走到城樓側面的時候,忽然聽到城樓正面有人喊:我們都是好人,不要抓我們。聽到這我趕緊跑過去,看到警察正和大法弟子撕在一起,其中一個警察正用手抓住咱們女功友的頭髮,用腳還往她身上踢,我上前一把把警察的胳膊抓住,大喊:「把手放開!」警察看看我沒吱聲,可能把我當成便衣了,接著我又喊:「把手放開!」這時警察才明白過來,就衝著我來了,一個武警看到我和警察撕在一起,就過來拉著我的左胳膊,想把我背過去,沒有背動。我右手拽著警察,左手拽著武警,警察拿著步話機非常緊張地大聲喊著:趕緊增援天安門城樓!趕緊增援天安門城樓!這時遊人也都不動了,就站那看著。我感到實在沒有勁了,武警就把我的左胳膊背過去,和警察一起將我推到城樓邊上。其他功友正和警察爭橫幅,有的功友被警察捺倒了,雙手還握著橫幅,這時警察就用電棍電他的手,電他的胳膊,都電出火星,可他就是不撒手。有的女功友被警察拉著,拽著,有的女功友兩隻胳膊被警察托著,頭髮被警察拽著,身子被警察踢著。可她們的嘴裏卻大聲喊著:「法輪大法是宇宙的真理」、「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是真正的科學」、「還我們師父清白」……寫到這裏,我實在寫不下去了,當時我們大法弟子用生命捍衛大法的那種壯觀的場面在我的眼前浮現出來,眼淚瞬間情不自禁地流了下來,為他們在生死關頭所表現出來的高尚行為所感動,不愧為偉大的神。
接著警察把我們聚在一起,用電梯送到樓下,剛到樓下,有的遊人拿起照相機,有的扛起攝像機,遊人都不准動了,警察對遊人大聲喊著:誰是煉法輪功的?誰是煉法輪功的?好像他們已經不知所措了,大批武警,警察也都趕到了,我們被幾十個武警看著,好像還很緊張,而我們這些大法弟子個個都樂呵呵的,有一種勝利後的喜悅。過一段時間,我們被拉上警車,來到前門分局。到分局門前,有一個警察對著我們說:橫幅是誰拿的?我們的兩個女功友立刻笑呵呵地回答說:是我們拿的。那個警察豎起大拇指說道:「了不起,好樣的,敢作敢當。」可能警察知道這樣做的後果意味著甚麼。在我們將要被帶到樓裏時,在城樓被我拽著的那個武警在外面喊著問我哪去了?可當他找到我時,我對著他笑著點點頭,這個武警馬上掉頭就走了,還帶著一個武警,好像甚麼也沒有發生,當時我還真的感覺到有點奇怪。然後就開始對我們進行訊問。當我的回答不符合他們的要求時,他們就把我的胳膊背銬在椅子上,把我的手銬在一起,而且特意銬得很緊,沒多長時間雙手就腫起來了,直到現在手腕上的手銬印還沒下去呢。然後他們開始拿電棍電我的腮,將衣服掀開電我的肚子,電我的大腿裏面,他們可能認為不解恨,又開始電我的手。那時,雙手已經被手銬銬腫了,開始發麻,經這一電,身體帶著椅子不由自主地一蹦一蹦的,前面那個訊問我的人還用托布桿打我,他們電了我幾十下才罷手。幾乎同時又進來一個警察開始打我嘴巴,一個警察打我的左邊,打了十幾下,另一個警察開始打右邊,也打了十幾下,我感覺到他們確實是用勁打了,可是卻一點沒感覺疼,好像一團棉花拍在臉上,而且臉上一點也沒有腫。剛打完,照像的進來了要給我照像,這時我的身子幾乎已經不在椅子上了。他們用手拽著我的脖領子讓我重新坐到椅子上,這時我的心裏非常平靜,就像甚麼事情也沒發生,還是樂呵呵的,這時他們給我照了張像,可他們也想不到把法輪也照上了(後來我在看照片時看到的,一張大的照片,右邊是我,左邊是法輪(黃顏色的,很漂亮)。當時我很高興,覺得這是師父在鼓勵我,自己暗想:請師父放心,弟子一定要向師父交一份合格的答卷。照完像,他們又繼續訊問,共用了6個多小時。第一次訊問才結束。過一段時間他們又問我一次,用電棍又電了我,也沒問出甚麼。只好又把我送回地下室。第二天晚上,把我們這些人送到北京東城區看守所。在那被關押38天。在這期間預審提我7-8次,我都沒有認罪,因為我護法沒有錯。到第38天我們一起接到逮捕票,被送到北京市看守所(七處)。七處是處理重案要案的地方,犯人們把它稱「人間地獄」。在七處一年被槍斃的犯人聽說就有三千多。被判刑的犯人一般都在15年以上。犯人們說:「在這裏要被判10年那可是太幸運了。」而且管教也對我說:「你不會像研究會那些人那樣判得那麼重。」言外之意也得判個10年、8年。當我聽到這些,心裏很平靜,因為在我一到「七處」的時候,我就把它做為 一個修煉環境來對待了。心裏只想著怎樣學法、怎樣煉功、怎樣向犯人弘法。在我對我們監室的2個死刑犯人(死刑緩期二年)弘法的時候,他們都感到法輪功好,而且還都想學,平時都願意和我在一起。在七處被關押38天,我們又被送回東城區看守所。
送回東城區看守所後,我們的案子進行得很快,定為1月28日對我們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前幾天,法院把我找去。審判長對我說:現在你的態度好壞是關鍵的問題。我說:你能不能說具體一點,甚麼是態度好壞。審判長說:這麼說吧,開庭時判你有罪,你認不認罪。我說:這個就屬於態度好壞呀?審判長:對。我說:我之所以上訪是因為通過四年的修煉,使我本人受到很大益處,思想道德得到了昇華,境界得到了提高。而且大法弟子無論在社會還是在單位,表現得都相當好,這個你們可以去調查,看是不是事實。法輪大法沒有錯,而且對社會,對人民沒有壞處,只有好處,這點早已成為事實。法輪功不「邪」,是政府搞錯了。在電視、報紙上說的都是假的。所以我要上訪,我說的都是實話。而說實話和態度好壞是兩個概念。審判長聽完這話沒吱聲。我又跟審判長說:我沒有罪,這是前提。在這個前提下,你們可以隨便判,這不是我需要考慮的。我也交個底吧!判我一年、二年,我不歉少;十年、二十年我不歉多;馬上放我走我也不咋樂呵,說現在槍斃我,我樂呵呵跟你走,不樂都不算。最後我說道:就像我們師父所說的:「堅修大法心不動 提高層次是根本 考驗面前見真性 功成圓滿佛道神。」審判長聽完師父這句話後,站起身來對我說:「好自為之吧。」說完就走了。
1月28日開庭那天,當時的場面真是既壯觀又威嚴。15名大法弟子排成一排,每人身後都有法警。前面中間是審判長,兩邊是書記員,左邊是公訴機關---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右邊是15名律師,樓上是專門錄音的,在我們前面有二台攝像機、照象機不停地拍照,雖然場面威嚴,但大法弟子表現得泰然自若,面帶微笑,一身正氣,根本就沒有怕的感覺。充份體現出大法弟子對大法堅定不移的那種堅強決心。當公訴機關以非法示威罪向法庭提起公訴後,我們被帶下法庭,然後一個人一個人進行公審,我進去後,就聽到公訴人說道,我繫原法輪功習練者……聽到這,我馬上說: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不是習練者。心想上電視的可能屬於習練者,我們和他們不是一回事。我剛說完,檢查官馬上笑呵呵地說:你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在自由辯護時,我說道:今天這個會,好像是在我們有罪的前提下開的,包括律師的辯護,他們是對我們進行有罪辯護,這個前提就錯了,我們沒有罪,我們沒有示威。非法示威罪可能有,但不適合我們,我倒不能說你們是張冠李戴。還有說我們觸犯了國家的某項法律。法律是人定的,如果人要定錯了呢?為甚麼憲法還要修改,還要完善呢?另外,現在人好壞是分不清的,人也沒有那麼大的智慧。最後我說:時間會證明一切,我沒有罪!
在最後陳述時,有的功友講:如果不煉法輪功,我的命幾年前就已經沒有了,大法給了我生命,而且婆媳關係也都好了,家庭也都和睦了。有的功友講,我和愛人兩家有36口人煉法輪功。這還不說明問題嗎?有的功友說:她的愛人甚麼壞事都幹,身體還不好,花了不少錢也治不好,欠了不少債,整天生氣打架,她幾乎都絕望了,是法輪大法救了她們全家……每個大法弟子都用事實向法庭、向世人吐露心聲。那就是:大法沒有罪,大法沒有「邪」。大法弟子護法沒有罪,我們的生命都是大法給的,為了大法,為了我們大慈大悲的師父。我們寧可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當講到這裏,整個法庭顯得特別莊嚴神聖,不管是法官、檢查官、律師、攝像的、照像的、錄音的等等都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投向了每一個做最後陳述的大法弟子。他們有的全神貫注,有的不停地點頭,有的在微笑,有的流下了眼淚,大法弟子也都流下了眼淚。他們被大法的威力所震撼。被大法弟子那發自肺腑之音所感動。沒有人能感到是在開公審會,簡直就是開一個莊嚴的法會。大法弟子不但是在向他們弘法,而且在告訴世人,大法弟子對大法這顆堅定的心是任何力量也改變不了的,寫到這使我不禁想到師父《洪吟》詩裏的一句話「……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大法弟子用生命捍衛大法的堅強決心確實使魔害怕了。他們雖然判了我們,可我感覺到了他們也是無可奈何。這只是表面現象,而實質上弟子的過關和提高才是關鍵,一切人都永遠說了不算。
宣判完後,我們被送回看守所,管教把我叫到管教室,笑呵呵地問我:「完事了?」我說:「完事了。」「多長時間?」我說:「六個月。」管教聽後有點吃驚。這也難怪,因為當我回到監室時,犯人們在猜判多少年時,三年以下就沒人再猜了。我對管教說:「有筆嗎?」他說:「幹甚麼?」我說:「我要上訴。」管教說:「我看你就別上了。」沒幾個月就回家了。我說:「這不是我個人問題,如果我不上訴,不論時間長短,那就說明我認罪了。那也就說明我們法輪功有問題嗎?這是原則問題,別說判我6個月,就是判我6天我都上訴。」管教聽完,馬上拿來紙和筆對我說:「訴吧!」。雖然最終維持了原判,但那是他們的問題了。
在看守所的6個月當中,我所呆的所有監室,只有我一人是大法弟子,但我始終保持樂觀的態度。每天總是樂呵呵的,因為我心裏很清楚,我不是到看守所來服刑的,而是來修煉的,把看守所當成一個真正的修煉環境。而且,我越來越發現,看守所還是一個很好的修煉環境。首先考驗煉功人的就是對法根本上還能不能堅定。犯人對你的考驗、管教對你的考驗,電視上反面宣傳的考驗等等。在切身利益上的考驗,比如在吃飯問題上,因為關的時間長了,肚子裏也都空了,食物對人來說也就成了很關鍵的問題,可當發飯的時候,你的菜碗裏菜又少又稀,而且還是小碗,在很長一段時間,幾乎天天如此。有時人的思想剛一動,心裏稍稍有點不平衡,馬上想到自己是煉功人都是好事。就像師父所說「做為一個修煉者,在常人中所遇到的一切苦惱都是過關;所遇到的一切讚揚都是考驗。」在睡覺的時候,地方很小,必須得側身睡,而且兩邊的人還都要擠你,反而說你擠他。有時腿抬起來點,身邊的人就說,把腿放下來,而且說這話的還是一個很不起眼的犯人,自己規規矩矩地樂呵呵地把腿放了下來。類似這樣考驗心性的事情很多,自己基本上都樂呵呵地過去了。因為自己心很清楚師父所說的「惡者妒嫉心所致,為私、為氣、自謂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無怨、無恨、以苦為樂……」每天基本上能夠嚴格要求自己,沒有法學,自己就背《轉法輪》、《精進要旨》、《洪吟》,雖然有的背不全了,但心裏想,哪管背上一句,那也是師父的法,也不能把時間浪費掉,因為自己覺得浪費時間的本身就已經被魔所利用了。而且每天堅持煉功,雖然阻力很大,監室15個人當中就自己一個人是煉功的。管教不讓煉,學習號(牢頭)不讓煉,煉就採取措施,但我還是走過來了。下面就把煉功過程說一下:前38天,我被關在2筒,當時管教把我找去了。跟我說:「你在外邊煉不煉功我不管,在這裏有這的規矩,在這不准煉功。」我說:「煉功也沒有影響別人。」他說:「那也不行,這是規定。如果你煉了,我可就要採取措施了。」回到監室後,心想:不是管教不讓煉,實質上是魔不讓我煉,師父甚麼時候說過特殊情況下可以不煉功?煉功人不得「以法為師」嗎?所以我就堅持煉功,有一次被別的管教發現了,就告訴我們管教。又把我找去了。「我上次怎麼跟你說的,不准煉功,如果再煉,可就不客氣了。」有一天監室的一個犯人對我說:下半夜沒人管,看監控器的人都睡覺了,我說:行!第二天,下半夜就起來煉功,學習號就把這個情況報告了管教。管教氣勢洶洶地進來,二話沒說就把那個犯人踹出5、6米遠,邊踹邊罵,你還叫他下半夜煉功!要是讓煉,還用你告訴嗎?然後又對我說:你真「牛」啊!和我對著幹是不?如果再煉,我就把你吊起來。當時我一笑,沒吱聲還是照煉不誤。沒有幾天,我就被送到七處。在七處管教也把我找去,說不准煉功,不准這個,不准那個。讓學習號看著我。經過弘法,全監室20多名犯人對我都產生好感,對大法有了新的認識。所以當管教向他們了解我煉不煉功時。無論是學習號,還是其他犯人,都說沒煉,其實我天天煉。而且還說我表現得相當好。就這樣在七處又度過38天。到第38天,我被送回東城時,被分到4筒。這時我遇見了2筒的管教。他對4筒的管教說:「我是服了他了」!我可能是因為煉功使他太操心了,而且平時還總樂呵呵。當時這個4筒的管教笑了笑。把我找去後他說不准煉功。我說:「我煉功並不影響別人。」他沒吱聲。到4筒後,我是晚上煉動功,後半夜起來煉靜功。而且也贏得了學習號和其他犯人的理解和支持,當監控器發現我煉功時,就把這個情況告訴我們管教,管教卻一直沒找過我。在4筒呆的最後十幾天裏。突然有一天來一個新學習號,把原來的學習號換下來了。這個學習號表現得很兇,剛進屋就給一個犯人大嘴巴,說他活幹得不好。當我向他提起法輪功時,他的思想很抵制。當我說明天要早點起來煉功時。他說不許起那麼早。這時我對他說:我天天都煉功,跟你說是因為尊重你。到晚上藉著一件事我又對他說:你別以為你當個破學習號就不知道北了,我們煉法輪功的是都老實,但可不是被熊老實的,而是我們應該老實。我知道當我說這些話時裏邊帶有常人心。第二天後半夜起來,我又繼續煉功。這個學習號態度也變了,對我說:「我看你煉功也不影響別人。」當時我一笑,沒吱聲。就這樣呆了十幾天後,又被調到七筒。七筒的管教對我說:「在別的筒你煉不煉我管不著,但在這裏不許煉功。」回到監室後,我克服了學習號和犯人的阻力繼續正常煉功。有一天後半夜起來煉靜功,剛煉不一會兒就被值班的管教從監控器看見了。氣急敗壞地跑進來衝著我喊道:誰讓你煉功的!我很嚴肅地看了看他沒吱聲,他又說:再煉『抽你』!我看了看他又沒吱聲。這對一般犯人來說是不敢這樣對待管教的。當我們起床的時候,這個管教又氣勢洶洶地進來,問學習號我叫甚麼名字,住哪,判了沒有。然後又說師父如何如何,政府想對師父如何如何。一提到師父我就說話了,我說:還不一定誰處理誰呢,那些攻擊大法的人都將處理掉他。接著又說了幾句。可能管教發現我一點也不怕他,沒一會兒他又笑了,對著學習號說,這煉法輪功的腦袋都挺固執的。然後笑著對學習號說:別讓煉啊!在當天下午我和另一個功友又被調到5筒。5筒是大勞班(勞動號),條件比較好,監室人也少,而且學習號還主動提出隨便煉功。我問這個功友在監室煉功嗎?他說:我不怎麼煉。我把我為甚麼煉功給他講了。他聽完說:看來不煉功是錯了,被魔利用了。我知道我為甚麼今天到這來了。可第二天,我倆被調走了,分開了。
當時,我被調到4筒的一監室,不是以前呆的那個。一進門,我就感覺氣氛不對勁。當學習號一聽說我是煉法輪功的,馬上說:現在還煉嗎?我說:煉!他又說:這不准煉。他話還沒說完,「二把」接著說:這屋裏還沒有誰敢煉功呢?我說:「我煉!」。「三把」馬上說:你要敢煉把腿給你打折了。還罵了一些髒話。我說:到時你看看我敢不敢煉!接著「四把」、「五把」又對我說了些刻薄的話。當時我一點也沒有害怕,都是正面回答他們,在煉功問題上一點也沒有讓步。這在犯人當中是不可想像的。當中午睡覺的時候,那個學習號對我說:『法輪』願意煉功,上水房煉去!這說明他們已經妥協了。這時我有一種「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覺。到晚上又開始正式煉功了。到最後十幾天,我被調到6筒,這裏管教和學習號都管得很嚴,我依然堅持煉功,到出來的時候,管教因為我煉功還一直在生著氣。和其他筒一樣,他們要求每個人必須會背「監規」、「在押人員行為規範」,我和他們說:我不背!我沒有犯罪。心裏想:做為一名大法弟子我能背它嗎?就這樣我不管到哪,不管有多大壓力,我都堅持不背,直到出來。不但自己每天堅持背法煉功,而且還向犯人們弘法,通過弘法,使犯人們對大法有了一定的了解,他們有的跟我學法,有的叫我教他們煉功。犯人們普遍認為法輪功好,你們都是好人,法輪功是正法,我就佩服煉法輪功的。有的說我出去就煉功。當電視上對法輪功進行攻擊時,他們再也不相信了。因為在他們身邊就坐著大法弟子,而且大法弟子平時所表現出的心性標準和高尚行為早使他們佩服得五體投地了,法輪功就是好。對咱們師父也不叫名字了,都叫李老師。有的犯人忘了,叫了師父的名字,另一個犯人馬上說:叫李老師。在他們的心目中,李老師真的太神奇了,而且還有一批神奇的弟子。使他們從內心生出由衷的讚歎:法輪大法了不起,李老師了不起,法輪大法弟子了不起。就這樣在看守所度過了6個月,4月25日那天,我們地方公安來接我,我依然是樂呵呵地,其中一個公安對我說,還笑呢?另一個公安問我說:回去還煉功嗎?我笑著說:煉!能不煉嗎?他們瞅瞅我沒吱聲。在回家的路上,有名公安開始時,表現得有點盛氣凌人,說我是精神病,他是法輪功專案組的,經他手就處理了七、八十個法輪功,有被刑拘的、有被判教養的。還說我們一直在抓你,就是沒抓著。可當我向他們闡明自己的觀點,向他們弘法後,他們的態度逐漸地變過來了。對我說話都不敢拐彎了,這回不說我是精神病了,最後,一個公安說:你們法輪功層次還不一樣呢。回到當地後,他們把我帶到派出所,其中一個公安手裏拿著紙和筆對我說:你寫點東西好留下一個字跡。我說寫甚麼?他說:你看著辦!我幾乎不加思索地寫道:本人從96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到現在4年多了,通過修煉使我的身心發生很大變化,受到很大益處,使自己認識到怎樣做才是對社會、對人民真正有益,深刻認識到法輪大法不愧為「宇宙大法」、「真正的科學」、「超常的科學」,實踐證明法輪大法對社會是絕對的「百利而無一害」,自己決心堅定地修煉下去,永不反悔!
然後,這名公安拿起來看了看,表情很嚴肅地出去了,當時我的表情也很嚴肅。因為我清楚這樣寫的後果是甚麼,可能回不去家,直接送拘留所,可能會被教養,可能……但我更清楚的是做為一名大法弟子甚麼是我應該做的,甚麼我不應做。所以我早已經做好了準備,我從看守所出來時帶了一個包,裏面有幾件衣服,本來打算把它扔了。轉念一想,萬一回不去家,那我就帶著它,留著換換衣服。如果放我回家還有甚麼條件,比如甚麼寫悔過書、認罪書、甚麼保證書,涉及到師父、涉及到法輪功等等,那我一個字都不會寫的。還是那句話,怎樣做我說了算,做完之後怎樣處理他們說了算,儘管想回家好好學學法,想看看咱們功友,但為了大法、為了咱們偉大的師父,我寧可再去看守所,甚至被教養,哪怕去死,我也死而無怨。所以當公安把我所寫的東西拿走以後,我也做好了準備。可當我見到所長和這名公安後,他們沒提這事,當著所長的面,這名公安說道:「你這樣做圖甚麼?你們老師給你甚麼好處了?」聽完我立刻說道:「你怎麼知道我們師父沒給我甚麼?跟你說深了,你也聽不明白;給你舉個例子吧!假如我們師父給我一個大海,而我卻連大海中的一滴水都沒有給我們師父,我做得還差遠去了。」他們聽後,誰也沒有吱聲,最後簡單地說了幾句,然後讓我的姐姐把我帶回去了。我暫時得到了自由,但我心裏很清楚,師父正法這件事還沒有結束,大法還在遭到攻擊,師父還在替我們承受。不禁想起師父所說的「自我做起維護大法同樣永遠是大法弟子的責任,因為他是宇宙眾生的,其中包括你。」我決心隨時去迎接新的、更大的考驗,護法到底!
大陸大法弟子
200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