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親朋好友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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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4月9日】

大法弟子的親朋好友們:

你們好!有幾句話想和您聊聊,如果有不對的地方,請您賜教。

我們知道,自從1999年7月22日以來,作為大法弟子的親友,您一直在為我們擔心、操心,生怕自己的親友哪天再出甚麼事。其實,這是您關心愛護我們的那顆心,我們理解。請您回憶一下,在7/22以前,形勢不是這樣的──在修煉前,也許我們有諸多不足,在性格上或在身體上;而在修煉後,我們身體健康、心靈淨化,鮮明地向好的方向變化。作為親友,您最了解我們,我們身上沒有一絲一毫邪的東西,恰恰相反,我們在努力成為道德高尚的好人,更好的人,更高層次的人。可是為甚麼形勢大變呢?是因為某些職能部門的某些人利用手中的職權,破壞了我們良好的修煉環境,使大法蒙冤。作為從大法中受益良多的大法弟子,在此時此刻,怎能不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呢?

有親友勸我們說:在家裏煉就行了,別出去。可是修「真善忍」的人不能這麼做。作為一個常人,為蒙冤受屈的親人連連上告,仗義執言,別人會欽佩他的精神與膽識;而作為大法弟子,不僅要有這種精神與膽識,更應該在這黑雲壓城的形勢下挺身而出。我們不是在和政府作對,我們只是在告訴人們事情的真相──大法能祛病健身、能淨化心靈提高心性,他是一部能指導我們修煉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的高德大法。

換一個角度,對我們而言,就是要在這種嚴峻的形勢下修煉,在有壓力的情況下坦然承認自己大法弟子的身份,努力在任何情況下都「堅修大法心不動」。古代有唐僧取經的故事,他們師徒四人歷經九九八十一難;現在我們按照宇宙特性在修煉,那麼在修煉的路上怎麼會風平浪靜呢?對於不理解的眼神、不公正的待遇我們一直在默默承受,這決不是我們膽小、怯懦,因為我們是在維護大法,在這種種的磨難中修我們的大善、大忍之心。所以您要我們明哲保身我們做不到。不是我們不願承擔家庭中的責任,不是我們拒絕原有的義務,不是我們不再愛我們的親人,恰恰相反,我們明明白白地知道我們在做甚麼,我們的所作所為對您意味著甚麼以及您目前痛苦的承擔的意義。「不失者不得」,不久的將來,您一定會真實地看到這一切的珍貴。因此我們對您是負責任的,我們對社會也是負責任的。我們把對家庭的愛擴大、昇華到整個社會,為了人類的明天更美好,我們有義務讓大家都知道真理,分清正邪,在宇宙真理的面前,擺放好自己的位置。

何況,我們的一舉一動都是合法的。儘管國內各種媒體、各種輿論工具一再攻擊法輪功,說:「法輪功就是XX 」云云,可是,請您注意,那只是輿論導向,並不是法律,而且是違法的。事實上,是江澤民個人對法輪功的定性言論,不但違背了事實,而且超越了憲法賦予他的職權範圍,屬違法越權行為。公安部等行政機構關於法輪功的決定違反了憲法,《人民日報》社論有關攻擊法輪功的言論,不是法律,不能成為公安司法部門執法的依據,更不能成為他們毆打、拘禁、判刑大法弟子的理由。違法的是這些執法機關。「兩高」的有關邪教的法律針對的是邪教,並不是法輪功。

作為真修向善的大法弟子,我們支持國家對真正的邪教採取制裁措施。同時,決大多數被拘禁的大法弟子都沒有收到拘留證和釋放證,那麼,從程序上說,他們違反了行政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另外,如果沒有犯罪的動機與目的,若干大法弟子聚在一起是合法的,應受到法律的保護。──請教律師,您會知道這些。──我們是忠實地履行憲法賦與公民的正當權益,或者說在圓融常人社會這一層的正法,在維護法律,在明明白白守法,堂堂正正修煉。

親朋好友們,現在我們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請您不要為違法的公安警察助威,您的旁觀與默許會縱容他們的不正當行為,您的退讓只能換來變本加厲地侵犯與傷害。希望您能穩下心緒思考一二,希望您能坦坦蕩蕩地告訴別人:我們的親人是合法的好人。讓我們共同維護法律的尊嚴,制止這場悲劇、鬧劇,為了您,為了我們,為了我們國家,更為了人間正道!

謝謝!
此致敬禮

北京大法弟子
2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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