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
一、南昌縣(蓮塘)看守所關押的五名大法弟子許文君、萬新兒、彭菊妹、胡玉珍、王燕玲在看守所遭到人身殘酷迫害與非人待遇的內幕被揭露出來後,為掩蓋罪行,防備調查,最近公安機關將五人轉移到別的看守所去,如許文君轉移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其他人不知去向。
二、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南昌市二七北路)將八位女性大法弟子用腳鐐全部銬在一起的惡行披露後,目前看守所內部正在找犯人作偽證以掩蓋罪行。
三、為《致聯合國人權會議代表的一封公開信》徵集簽名表在南昌大法弟子中徵集簽名一事被江西公安機關發覺後,他們緊急召開了會議,做好了部署,準備在日內瓦聯合國人權會議十八日表決結束後,於二十日開始行動,以「裏通外國」的罪名嚴肅追查此事並對有關大法弟子進行鎮壓。
四、大法弟子的信訪權力也遭到踐踏,他們向中央領導寫信反映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受益以及無端遭到迫害的事實,卻正在遭到嚴厲追查與騷擾。如醫院診斷為白血病的大法學員胡慶雲自從4月初向江總書記、朱總理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寫信說了真話後,公安加強了對他的監視與限制,近日公安把他傳去連續突擊審訊長達近十個小時,由於家屬強烈要求停止審訊才於深夜十一時放人。
胡慶雲所謂的「非法經營罪」一案拖了九個月,據傳因證據不足不予追究,然而就因為此次給中央領導寫了「真相」後,政法部門對他加緊了迫害,抓緊了「調查取證」。
另一位大法弟子,新建縣石崗鎮十九歲的女青年羅姍,寫信給江主席、朱總理,反映自己的爸爸、媽媽、姐姐都因修煉法輪大法被關押或被勞教、被通知罰款的情況後,被新建縣公安局、石崗鎮派出所審訊追查。
新建縣用「土政策」迫害學員,凡因煉法輪功抓進看守所的學員要想出獄必須處以重罰,有工作的罰六千元人民幣,沒工作的罰四千元人民幣。赴京上訪被關除上述罰款外另加六千元人民幣。在江西這樣比較貧窮的地方,一個普通家庭能拿出多少錢?有些家庭一輩子存的錢也不夠這次罰。新建縣就是通過這種手段,依靠經濟處罰,使人難以生活下去的辦法,達到表面上修煉法輪大法人員的減少,來完成自己的「任務」。
青島醫學院大四學生黃彥(女)因公開表明堅修大法,兩會期間無故被學校看管近一個月,不准上課。兩會之後,因仍要堅修大法,被學校要求休學。
三月初青島市十一名大法學員在市政府對面的「五四」廣場集體煉功後被拘留,其中的袁春菊(女)被刑事拘留一個月後監視居住,現被判勞教三年。
青島大學學生趙凱、周銳濤、何軍三人,因到學員家交流被公安發現,在學校內被非法拘禁已近兩個月。
清明節,即墨市50多名學員集體練功,當時有四十多名學員被抓。現即墨市靈山鎮學員紀典浩、李耀宗、房兆良在即墨市看守所被刑事拘留,並且被硬性抄家。即墨市學員邱清華(女)在青島市看守所被刑事拘留,並被硬性抄家。另有陳振華等9名學員目前下落不明。
青島學員梁朝暉(女)去年十月進京上訪,然後參加廣州法會,被抓拘留15天後釋放,又一次進京,再次被抓,現下落不明。
新疆石油學院機電繫97級學生,大法弟子鐘凱,因拒絕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被學校勒令休學,已於4月7日離開學校回親戚家。此前鐘凱曾因堅持修煉而在整個寒假期間被公安部門拘留了一個多月,直到學校開學一週後才放出來。學校還讓鐘凱的同班同學監視鐘凱,不許他隨便外出。鐘凱品學皆優,是學校的三好生。
另:新疆阿克蘇大法弟子、鐘凱的姐姐因堅持修煉而被判處三年勞動教養,現關押在阿克蘇。
湖北省漢川市法輪功學員張敏在懷孕七個月時進京上訪,被遣送後關押在漢川市第二看守所二十多天(99.9.8-99.10.2),嚴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權力,出獄後孩子(蘆修圓)於99年11月30日出生。而張敏的丈夫因與她一起上訪,也被同時關押在看守所,直到2000年2月2日才被釋放。
張敏住址:湖北省漢川市城關鎮一字後巷23號。
新建縣更是瘋狂,大批大法學員被關押。石崗鄉的葛金連一家(本人、丈夫、三個女兒)及四個姐妹均先後被關押,葛金蓮被勞教兩年,現其丈夫和兩個女兒仍被關押,家中只剩下一個18歲的女兒,無依無靠。
恆湖的胡意萍及其父母三人在火車站買票,準備赴京上訪時被抓關押。長凌鎮魏梅英與兒媳肖萍均兩次被關押,時間長達三、四個月,現仍未釋放,且家裏親屬大部份都已下崗或免職,黃東安與妻子熊小玲也先後被關押兩次,這種無端被關押兩次的超過十人以上,新建縣在「兩會」期間無端被關押的學員有20餘人。目前仍有許多人被關押,因無能力拿出大批錢保釋(幾千元到一萬多元),魏梅英將被勞教三年。
新建縣政法委下達文件要求每個單位扣押每個學員6000元的保證金,不交錢的大部份被關押,已關押的不交錢就不釋放。
湖北省黃梅縣小池鎮大法弟子遊金霞(60歲)於2000年3月初進京上訪,由於不說姓名地址,被北京警察頭虐待5個鐘頭,幾天後被遣送回當地,在火車上,警察坐臥鋪,卻將她銬在臣鋪鐵架上,僅肢尖觸地,幾個鐘頭後才將她放下,至今仍關在黃梅縣拘留所。她兒子(受到牽連被單位降職)想用錢將她保出,管教說花多少錢也不讓她出來。
湖北省漢川市大法弟子李植家、韋翠娥、成艾平、肖豔芳、祝又三、方銀華、盧文傑、郭寶柱等進京上訪後被關押三至四個月,罰款幾千元不等後才被釋放。學員李秋華被判勞教1年,張新華已關押半年多,還未釋放,卻沒有任何判決書。
方銀華,湖北省漢川市人,法輪大法修煉者。99年9月7日上北京上訪,9月17號被本市公安局帶回(一同回來7人,每人交110元路費),關押到漢川市第一看守所。2000年2月2日才得釋放,交公安局保證金3500元,看守所生活費1800元,被服費200元。99年9月7日買的一部新手機3646元被沒收,不給任何憑證。
另外進京上訪的學員被抓回後,如要放出來,都要罰款上萬元(約合當地中等收入的兩年工資)。
湖北省漢川市大法學員胡漢姣,99年9月13日進京上訪被拘留於漢川市第一看守所,於2000年1月9日交保證金3000元,生活費1800元後才被釋放。其婆婆唐姣英與她一起上訪,也關押了一個多月,交保證金3000元才出來。2月24日派出所到家中找她,因她不在家,就說她串聯功友,抄了家中所有大法書籍和資料,收錄機一部,隨身聽二個,並說她違反治安,又將其拘留15天,交生活費450元)。
上述現象無一不是無視法律,侵犯人權,不給學員生活出路的典型事實,我們呼籲國際社會和善良的人們給予關注和聲援。
河北省廊坊市大法弟子楊元寶、汪麗萍(夫妻)在2月20日去單位管道局中學上班,領導要求他們寫不上訪的保證。如果不寫,得有一人去「轉化學習班」,否則兩人都得被送進看守所。楊元寶與另一名學員在學習班軟禁時,大法書被抄走,於是兩人絕食。610報告了市公安局後,警察將兩人打了一頓,其後押送看守所關了一個月。
2月26日警察到汪麗萍家搜家,抄走了大法書籍、掛像。當時另有廊坊學員朱豔榮、張敬新、李小健及三名廣東學員,其後7人全部被帶走,廣東學員被關押半個月,廊坊學員被關押一個月,汪麗萍則被報批勞教,並與楊元寶同被開除公職。
江西省九江市蔡茂寶、朱勝利、藍虎、范路傑、方建生、趙玉芳、謝金萍、歐陽盛情、熊蓮芝、李黎等十幾名大法弟子從元月份以來都是在家中被警察無故帶走,現全部被勞教。男學員關在馬家龍勞教所,每天從早上6點半到深夜11點,一直幹活做燈泡鎢絲。女學員關南昌青雲譜勞教所,每天從早上6點到夜裏10點幹活做塑料花。
女學員向政府提出:一、撤銷對李洪志師父的通緝今;二、還法輪大法清白;三、釋放全國所有關押大法弟子,並爭取合法煉功環境。現已絕食三次(第一次8天,第二次11天,第三次從3月25日至今)。
九江市大法弟子被拘留關押後,很多被罰款5000-8000元不等。
南昌縣武陽鄉大法學員萬堅玲在南昌縣看守所被關押了50餘日,由於她堅持在獄中煉功,被戴上镩子銬住雙手雙腳呆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連續長達5天。為爭取能在獄中煉功,被銬的第二天她開始絕食,絕食到第4天時,管教給好鬆開镩子,她立即恢復了煉功,同監室的刑事犯人員都知道法輪功好,也跟著她一起學煉法輪功。
2000年1月2日南昌市建設路學員楊靜在家被公安無故抓走,已在分局報批勞教二年。另一名學員謝巧茹3日到派出所指出公安到家抓楊靜是侵權行為,也被公安當天抓走,在分局報批勞教二年。
江西省瑞昌市法輪功學員周子賓,99年12月上訪後被抓,瑞昌市公安局接回後,幹警徐有池在其身上拿走600元至今未還。其他三名被抓學員每人交現金3000元,由本單位先支付,然後從本人工資中扣除,四人分別被判勞教1年半至2年。
江西省瑞昌縣白楊鄉武山銅礦30棟3戶曹璐玲因進京上訪被教養1年半,關押在江西省強制戒毒勞教所。
以下為江西省新建縣法輪大法弟子被扣、押、罰情況略述。
自1999年7月22日以來,江西省新建縣公安局先後關押了法輪大法修煉者60多人次,共計51人(其中上訪28人,戶外煉功、在家煉功23人),實行了抄家、關押、毆打、罰款、株連九族等多種手段。至2000年4月中旬,仍有十名法輪大法修煉者(絕大多數都是農民,因交不起巨額罰款而不予釋放,如大塘鄉5個上訪農民:程茂佳、程時圩、程其平及程茂釗與蔡定梅夫妻。平時家中半年都難得吃上一次肉(肉價5-8元/500克),這次卻因修煉法輪大法被扣押,每人須交一萬多元,他們實在無法拿出,便從2000年2月一直關押至今,兩個多月仍不釋放。
其他幾個修煉者情況:鐵河鄉蔡九龍夫妻倆(在家被盤問時說「煉」被抓),石崗鄉羅運南父女三人(回答說「煉功」被抓,羅運南之妻2000年2月已判勞教二年),皆因交不起巨額罰款而長期不予釋放。
楊賢國,大法弟子,原湖南教育學院副教授。自4.25以來,長沙市公安及學院領導多次搜查、提審、談話,威脅不讓修煉法輪功。因修煉法輪功99年5月被撤消副處級行政職務;7月被岳麓區公安監視居住15天;11月上訪北京被北京西城區公安、長沙岳麓區公安刑事拘留45天;12月被區派出所及學院軟禁5天;99年12月被學院勒令辭退工作。
周堅旗,大法弟子,湖南教育學院職工。自4.25以來,長沙市公安及學院領導多次搜查、提審、談話,威脅不讓修煉法輪功。因修煉法輪功,99年11、12月先後被岳麓派出所及學院監視居住二次,共15天,99年12月被單位降低工資,扣發全年獎金。
歐陽華山,大法弟子,原湖南教育學院學生。因修煉法輪功,99年11月被學院勒令辭退學業。
湖南省衡陽市大法弟子李祚菊(市溶劑廠工人)因家庭貧困、難以交付拘留費500餘元(該學員工資僅150元左右),單位要從其本人工資中扣除,為生活所迫,該學員只好另找臨時工作,打雜工、掃廁所及樓梯等,月薪180元,當用人單位知道他是大法學員時,就拒絕了他,使其生活陷入困境。
自99年12起,湖南省衡陽市監獄經常爆滿,先後有數百人遭到關押。被關的學員中年齡最大的78歲,最小的十幾歲,有上訪被抓的,有在家被抓的,有的全家幾口人一次性全部被抓,有的是孕婦。所有的學員被罰款少則千元,多則上萬元,甚至個別人處罰三萬元。該地區屬大陸貧困地區,有些學員是特困戶,單位長年發不出工資,有的學員只有一百多元工資,而且還不能保證。絕大部份學員及家屬迫於壓力,向親朋好友借錢交罰金。有時還借不到,單位也強行扣發學員的工資。如果有家屬探望獄中親人,還要交探視金(第一次50元,以後全部是100元)。給學員和家屬帶來了極大的精神痛苦和經濟負擔。而且釋放出來的學員很多還被單位長期關押,不准回家。實屬「假釋放」。學員在獄中與吸毒、嫖娼、賣淫人員關在一起,經常慘遭毒打與辱罵,一些管教公開指使犯人毒打學員,並說只要打法輪功的就提前釋放,使學員遭到了慘無人道的對待。學員不交錢,就向家人要,如家屬不配合則無限期關押。不得已學員們在獄中多次絕食表達心聲,就被強行多次灌食,致使一名學員王慧十二指腸穿孔,其他學員的身體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害。
凡是進京上訪的學員回來後單位就開除,幾乎所有的大法弟子找臨時工作都無人敢接受,且隨時有可能被抓,家屬為此而高度恐慌。整個市區好像被烏雲籠罩一樣。
湖南省長沙市大法弟子張祝平,一家五口(大兒子、兒媳、小兒子、孫女)於99年12月25日進京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訪,被送到了山東辦事處,四人被戴上手銬。之後,她與小兒子被帶到黑龍江辦事處,其單位來接時(她已離職五年)遵照指示,叫她女兒交5000元錢來領她和小兒子。包括警察的差旅費、住宿費、出租車費、補助費。自99年12月起從其工資中扣除。2000年2月29日她到湖大學員邵素雲家聽師父講法,來了五名公客觀存沒收了磁帶、收錄機、大法書籍一套,並將兩人拘留15天。3月2日又到其住處(住其妹家)搜查她的書。使其人身自由得不到保證。
2000年4月1日,長沙市大法弟子60餘人在開法會時,被警察帶走,其中陳惠敏、雷揚帆、戴清平三名學員關押至今。
長沙大法弟子黃勇輝,與李季蘭、李長庚、柳春霞於99年12月5日一同進京上訪被抓,當晚到長沙市駐北京辦事處,無任何手續關押4天,每天交生活費180元,而後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拘留15天。因保護大法書絕食,三日後放回。出獄後電話被竊聽,身份證也被收走,由於堅修大法被開除公職。
河南省鄭州市大法弟子徐謝恰於99年12月6日在戶外煉功而被抓,身上現金、手機、大法書全被沒收,其父母被告知交錢後放人,於是在元月份交了2500元,但是直到現在該學員仍被關押。
黑龍江省鶴崗市麓林山拘留所20多名大法弟子在絕食期間,犯人在公安警察驅使下(該拘留所本無犯人,為便於打壓煉功學員,特從別處調來一批犯人,打人賣力的犯人將被提前釋放)毒打學員,直至寫出「不煉功的保證書」為止,致使很多學員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從2000年2月初至今關押不放,且地方公安人員隨便到家抓捕學員(工農、南山兩區頗為嚴重)。目前鶴崗市縣監獄已關押一百多名大法弟子,其中有8人被勞教三年。
廣東陽春市三甲鎮大法弟子王金華(25歲),99年9月9日進京上訪,被關押在北京石景山看守所20天,在廣東駐京辦事處軟禁2天,並以違反治安管理在陽春市拘留所拘留15天。
廣州市河東綠化公司大法弟子何凱強(24歲),因進京上訪被北京石景山看守所刑事拘留20天,在廣東駐京辦事處軟禁2天,回廣州後被拘留在天河區棠下拘留所8天。
廣州市華南農業大學大法弟子伍少欽(碩士研究生,25歲),99年9月9日進京上訪,被拘留在北京石景山看守所20天,在廣東駐京辦事處軟禁2天。回到廣州五山派出所呆了2天,便被送到天河看守所拘留5天。釋放後在學校軟禁15天,並被學校勒令退學。
成都市部份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拘留情況(至4月13日)
1.鐘芳瓊,女,35歲,運輸專業戶,家住仁和苑27棟3樓7號,被成都萬年場派出所非法拘留。原因:99年10月1日到《商務早報》,99年12月19日赴京上訪,2000年3月7日再次赴京上訪。先後被治安拘留6次,刑事拘留1次,合計120天。
註﹕鐘芳瓊證實法輪大法使她獲得新生的正面材料,被材料被四川電視台《今晚10分》欄目篡改成攻擊法輪功的反面材料播出。
2.劉燦,女,70歲,原107信箱子弟校校長,現已退休,家住107信箱32棟7單元4樓7號,拘留於建設路派出所,原因:99年12月10日上京護法,被非法拘留至今,治安拘留7次,刑事拘留1次,合計135天。
註﹕劉燦是參加過抗美援朝的老同志;3月8日因拒絕再次非法拘留被派出所用橡皮筋捆腳,因掙扎未遂,後又用後銬反銬雙手,被三個警察殘暴強行扔進警車尾箱內押送至拘留所關押至今。
3.明黎,女,28歲,泡桐樹小學班主任教師。拘留原因:上京護法後於2000年3月17日被治安拘留15天。治安拘留1次,刑事拘留1次,合計45天。
註﹕被迫丟下出生剛100天的待哺嬰兒;其母陳尚真62歲,原青羊區教委招生辦工作人員原花圃路小學校長,中共黨員,與本人一同上京護法,受到同等處罰。
4.余雪梅,女,51歲,市遊樂園退休職工,家住猛追灣街3號1棟2號,拘留於猛追灣派出所,原因:99年12月5日上京護法,2000年3月8日上京護法。治安拘留6次,刑事拘留1次,共計120天。
註﹕因拘留期滿後,口頭表示要繼續修煉,就被連續不間斷關押至今;多次公安人員及看守謾罵、毒打、罰站;連續關押期間從未允許回家洗一次澡。
5.譚紹蘭,女,40歲,川棉廠內退職工,家住本廠宿舍13棟3樓8號,拘留於跳燈河派出所,原因:99年10月14日在家及2000年1月12日因表態要繼續修煉法輪大法被拘留至今。治安拘留6次,刑事拘留1次,合計115天。
註﹕從未離家上訪仍受到非法拘留7次,何時獲得人身自由還遙遙無期。
6.張國英,女,61歲,成都理工學院退休幹部,家住本院宿舍29棟3單元7號,拘留一二仙橋派出所,原因:因兩次上京護法,治安拘留2次,刑事拘留1次,合計60天。
註﹕在北京駐京辦軟禁八天七夜;勞教所外執行一年期中被治安拘留。
7.張盛榮,女,60歲,測繪隊退休幹部,家住鴻運花園,拘留於機頭鎮派出所,原因:因為表態要繼續修煉法輪大法,治安拘留7次,計105天。註﹕軟禁期間多次接到八旬老母病重消息,再三要求回家探望也被斷然拒絕;從未離家上訪,也於99年10月至2000年4月中旬長達半年的拘留,軟禁,回家還遙遙無期。
[四川] 部份編後語:
上述材料由部份知情的法輪功修煉者提供。我們遵照李鵬委員長簽署的公民信訪條例,善意地向政府反映修煉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證實大法是真正的科學而不是邪教,卻被公安機關非法長期反覆拘留。
被拘留人員中有的是從工作單位上班時,被騙至派出所,只因表態要繼續修煉就被立即非法拘留。家人不知去向,小孩在校無人接回,有的甚至受到待崗、扣發工資、獎金、行政記過、強行下崗、沒收住房、開除公職、罰款等嚴厲處罰,剝奪人身自由。拘留所監室內除便坑水管外,無任何水源,洗衣、洗手、大小便都在便坑內。就這樣,4月份以來的拘留所還以節水為由,經常斷絕這唯一水源,大小便無法排走,室內常常臭氣熏天,狹小的監室十多個人守著糞便吃飯的事時有發生。不僅長期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失去人身自由,而且在家修煉的學員也一樣,比如每天進出宿舍大門,必須給門衛報告。每天早上必須到派出所報到,呆在家中也得不到安寧,時有公安人員上門盤查,電話騷擾,更在甚者半夜三更上門提訊。
拘留所內其他違法人員尚能享受親人探視,對外通話的待遇,即法輪功學員一概不予准許,我們大法修煉者面對種種不公正的待遇,仍然按照真、善、忍最高宇宙特性嚴格要求自己,無怨無恨,本著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維護法律的尊嚴,完全用善的一面向政府繼續反映大法修煉的真實情況,希望政府重新調查法輪功事實真相,還我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給我們一個公正合法的修煉環境。現關押尚在繼續,獲得人身自由還遙遙無期。歡迎各界人士來訪,調查核實事實真相。
四川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三日
廖沛敏:女,43歲,成都第七人民醫院主管護師。廖雅媚:14歲,廖沛敏之女,成都29中初二學生。
3月6日,母女倆前往北京中辦信訪局向黨中央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北京公安立即把她們遣送到成都駐京辦,她們在駐京辦被軟禁達8天7夜。廖沛敏女士被公安帶回成都後,又在戒毒所和拘留所關押達32天。其間,未成年的廖雅媚被迫在家獨呆。
成都劉振海、陶淵、張盛雲、田瑜等學員,因赴京上訪,向黨中央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現仍關押在成都蓮花村監獄進行刑事拘留,等待重判。
最近,成都市一些單位開除了王凱、張玉春等一批法輪功學員的公職。隨著4.25的臨近,成都市各單位、街道氣氛非常緊張,各級基層政府組織已把防止法輪功學員向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各級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列為了考核「三講"的首項指標和當前的主要政治任務。
作為西部開發城市之一的重慶直轄市,99年4.22以來同樣有不少同修們進京,為大法清白及在人間的合法環境盡微薄的力量,讓更多不明真相的人們了解大法。他們多數在沒有任何法定手續的情況下被拘捕扣留,給其家人的理由僅是他們去了北京。警察說只要去北京就會被抓捕或判刑。
西南師範大學的韓以明(原該校美術系教師,42歲)、劉新宇夫婦在99年被判2年勞教,現分別在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和江北勞教所,雖然每天幹繁重的體力活,但他們表現得非常堅定。陳福28歲,原西南師範大學政治系研究生,99年被判1年勞教,現在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
袁志強,27歲的小伙子,去京前辭去工作,2000年1月入獄,3月被判2年勞教。
劉范欽原光學儀器廠退休幹部;瓦解難,原五金公司職工,2000年3月皆被判1年勞教,且劉范欽被開除黨籍。現在她們被關押在江北勞教所。
朱碧蘭45左右,原203醫院工作,被判2年勞教。
重慶西山坪被判勞教的男學員已有幾十名。他們每天被迫幹繁重的體力勞動,吃的食物和住宿情況都很糟糕。現在韓以明已被轉移到更嚴厲地方且不准看望他。
潼南縣只要說是學員就會被抓,如果繳來上萬元現金,便放人,為此學員紛紛進京反映情況,希望上邊能夠重視解決。
雙碑特殊鋼廠的劉蘭,35歲左右,已是第三次來到北京,被遣送回渝後,劉蘭被判2年勞教。
榮昌市原稅務局幹部張乘軍28歲,是第四次到北京,來押送他的人跟他已經很熟悉了。小張隻身來天安門,放下行李就坐在地上盤腿打坐,手印打了一半一群警察就衝過來把他拉扯上了警車。在北京派出所裏,警察用可樂給他洗頭,把他瘦削的臉被打成胖乎乎的圓臉,對這一切他呵呵一樂,根本不放在心上。據說他將被判刑。
2:30分左右,工作人員說:「代表們起來了,可以給你們聯繫了。」他正在給代表打電話時,公安人員闖了進來,「你們是法輪功嗎?跟我走。」工作人員臉紅了,公安人員從他手裏奪下材料,把我們帶到了展覽路派出所。以後我被轉送到東城派出所,以擾亂社會治安為名非法拘禁我們。另兩位學員被送回原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