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據悉北京公安部門找到一條發財之路,若地方公安局或派出所到北京領回上訪的當地法輪大法學員時,要向北京公安部門繳納2000元/學員的人頭費。於是地方公安局或派出所層層加碼,對上訪的法輪大法學員進行巨額罰款,並且多數罰款均未出示任何收據。許多堅修大法的學員因此傾家蕩產。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分局一科X科長明確表示:「你們以為煉法輪功就這麼輕鬆,我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也不需要任何手續,就是要罰你們的款。」
【四川】近一個時期以來四川成都及郊縣、綿陽、德陽等地公安部門陸續收到了從全國人大信訪辦返回的法輪大法學員的簽名信,各地方公安部門已立即行動,對簽名的法輪大法學員進行清查。
【錦州】在人大召開期間,錦州市公安局為阻止大法弟子進京上訪,每天晚上派各派出所幹警及街道人員到火車站值班,發現學員立即送往拘留所。一女學員(華玉平)在車站被公安人員發現,結果被打得走了相。王敏、張淑傑因是多次去北京上訪,結果被抓回來打得渾身青紫。在拘留所期間,不許出屋,吃飯都得專人送,並通知單位不給發工資,現準備送去勞教。一位白髮蒼蒼的老太太,在車站被抓後也未能脫離毒打。
學員李剛因懷疑是「公開信」簽名的組織者,被凌海公安局抓去。期間被打的遍體鱗傷,最後自己連褲子都脫不下來。最為殘忍的是:警察竟然用打火機燒其指甲,他幾乎暈了過去。其指甲被燒焦。在這期間,有些學員是在家中被帶走的。問他們在會議期間是否能保證不進京,學員有的回答大法一天不平反就有進京的可能,結果被送去拘留。學員不同意,結果被強拘。她們是:張傑、曹玉環、劉淑媛、王立凡、吳豔秋等。有的學員說不去北京被罰交2000元保證金。還有四名學員在家中煉功,被警察抓走並拘留。
還有一些學員因為在給人大的一封信中簽名被拘留。
在拘留所中最多時關押了多達80名大法弟子,女72人。其中年歲最大的有68歲。學員趙小華家屬去探望時,派出所告知準備5000元錢並寫保證才能放人。有的學員交了保證金,在規定的期限內未進京,結果保證金也未歸還。
有許多學員被拘留15天後,又被加期15天。
凌河區的學員到期後一律不放,除一人被送往看守所外,其餘均被送入鐵路看守所舉辦的「強化學習班」,但目前看不出和拘留的區別(人身無自由)。其中男7名,女44名。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絕大多數學員已絕食。目前已絕食5天。在第四天時,讓家屬見面勸說學員放棄絕食。
【鄭州】據悉鄭州市公安局對遣送回來的上訪學員每人罰款4千元,再拿出1千元用於公安的來回費用。
目前河南鄭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勞改所關押著多名秘密審判的大法學員。七里閻保安學校內大約40多名大法學員被強迫進行監視居住,每人每天收費108元,只有寫了不煉功、不上訪的保證才放人,還要交幾千元的保證金。其中學員周紅英因為公安檢查戶口時,發現家中掛有法像而被帶走,至今已5、6個月。家中3歲的女兒託給他人照看。
學員孫某某因在向人大代表的信上簽名,像所有法輪功學員一樣希望政府正確對待法輪功問題,還大法清白。後又被金水公安分局懷疑是組織簽名者,罰款10萬元。後因無力支付,罰了5萬元,並將監視居住的保證金5千元也沒收。
現鄭州市大部份學員已恢復集體學法,三、五不等的自願參加集體煉功,恢復大法的修煉形式。
【廣州】到目前為止,廣州槎頭小島女子勞教所已關押了約22名法輪大法弟子(其中包括其母親、姐姐、姐夫及小外甥女均為英國公民的梁文堅小姐)。在那裏,每天要工作14、5個小時。一天的工作量是要做120個花,而正常的工作時間只能做80個,因此每天要加班到夜裏1、2點鐘,早上7、8點鐘開始工作,但是也很難完成任務。工作量採用記分制,完不成要影響其他犯人。
在裏面禁止煉功。趙愉和另一名大法弟子因煉了15分鐘的功就被用手銬銬在固定物上,只能腳尖著地,吊了一個晚上,第二天照常要工作。
【廣州】法輪大法弟子鄭桂英,女,33歲,大專學歷,家住廣州天河南路48號304。2月22日到北京上訪。但北京永定門信訪局的門牌給拆了,上訪無門。只好到天安門拉橫幅以表心意,並向群眾介紹法輪大法是正法。很快被警察抓住送到天安門派出所裏。大約是下午2:30分,有個警察(身高約一米七,略胖,臉圓圓的)盤問她甚麼時候到北京的,她沒有回答。於是她被手銬銬住,一隻手在肩上,一隻手在後背扣在一起。銬了一個多小時,然後警察就打她,當時警察叫她坐在地上,他站在那裏,用腳不停地踢她身體、頭部、臉部,踢得她頭暈眼花。又從她袋子中找到一把木梳子向她的頭部拼命地打,打得梳子都斷了,打斷後又用膠棒向她的頭部、面部打來,打累了,歇一下又用拳頭向她臉部不停地打。鼻子被打得流血了,兩眼腫得又青又紫。整個頭部、臉部都腫得變了形,認不出原來面目了。這樣又折磨了一個多小時。
廣州大法學員王英,女,41歲,大專學歷,現中科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實驗師,家住廣州五山地化所17單元301房。她於2月28日上午被單位黨委書記趙振華以進行思想教育為由叫進書記辦公室,後見王英戴有法輪章,隨即勒令威脅交出法輪章並要保證不去北京上訪。由於王英沒有交出法輪章,也未保證不去北京上訪,而被限制在書記辦公室及礦物樓會議室至下午6點35分,長達9個多小時。在這期間由人保綜合處處長和保衛科長負責看守,連中午回家給放學回來的小孩做飯都不允許。這種發生在相對自由、民主的中國科學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裏侵犯公民權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不知這位書記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哪條憲法來執行的,更何況他本人又不是執法人員。
3月3日中午約12:05,廣州五山派出所公安人員通過單位人保幹部把王英叫去派出所問話,要求做出不去北京上訪的保證,被拒絕。於是王英當晚10點多鐘被投入廣州公安局天河分局棠下看守所關押15天,理由是「宣揚法輪大法」。在押期間每天強制做工(做花等)12個多小時。3月18日上午放出。
廣州大法弟子李粵秋,女,50歲,大專學歷,經濟師。廣州北秀大廈客店部經理。99年12月底參加廣州舉辦的小型(130人左右)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被公安機關拘留15天,關進了廣州公安局天河分局棠下看守所監獄裏,15天後未放出,改為刑事拘留關押至今。每天強制勞動做手工(如做花、插小燈泡等)12個小時以上。在此監獄四個女倉中被判1年、2年、3年勞教的大法弟子均已被送去勞教,唯獨李粵秋現已被關押一百多天尚無結果。在監獄裏條件很差,不准煉功,她的身體已受到很大影響,她的親人都為她的健康狀況擔心,承受著很大的痛苦。大法弟子李粵秋在任八年客店部經理期間,沒有任何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在工作崗位受到各級領導和員工的好評。因煉法輪功而受到如此非人的待遇。我們呼籲國際人權組織和世界善良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要求中國政府釋放無罪的法輪大法弟子。
廣州大法弟子徐紅霞,31歲,兒童心理學碩士,廣東省婦聯幹部。99年11月進京上訪時被捕,行拘15天,出獄後沒幾天。因到大法弟子羅慕欒家中吃飯而遭拘留,一同被抓的還有孟輝、葛佳夫婦等六人。徐紅霞於2月3日假釋後回老家南昌過年。於二月底在家中被廣東省公安逮捕,判勞教兩年,現被關在廣州槎頭女子勞教所。(據可靠人士講,江澤民二月份到廣東,批評廣東公安打擊不力,表示要徹底清除法輪功。據說羅幹下給廣東勞教法輪功練習者3000人的指標。)我們對廣東公安這種違反憲法、肆意踐踏人權和憲法、執法犯法的行為表示憤慨和譴責。
廣州大法弟子施雷、朱莉夫婦、林剛夫婦、王XX夫婦在家中交流時被捕,分別被判行拘15天。施雷期滿後已被轉為刑拘,公安目前正在整理施雷的材料。
廣州大法弟子凌翔、林凱、趙愉、沈荔、宋洪鋒、汪和六人在去年12月份澳門回歸前夕,在廣東省中山市一飯店吃飯時被捕。林凱被押回原籍(潮州)勞教3年,目前被關在潮州市鐵鋪萬山紅勞教所,同所的還有五名潮州弟子,均因進京上訪被判勞教2至3年。趙愉、沈荔、宋洪鋒被關在廣州槎頭女子勞教所(廣州人稱小島),均被判2年。凌翔、汪和分別判兩年,現關在花都赤坭勞教所,每天被強制勞動十五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