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看守所的所長答應接見學員代表,我被學員推薦,作為代表與所長談判。當時所長答應把5條向上級反映,學員恢復吃飯。回來後,我與學員切磋,絕大部份學員認為可以,只有幾位學員還要等到政府的回音才能吃飯。後來我們起草了一份東西,主要內容如下:
各級領導:
我們是被關押在朝陽看守所的200多名大法弟子,我們已經絕食6~8天了,我們為甚麼這樣做呢,是因為政府對法輪大法所做的一切是錯誤的。法輪大法是宇宙中最正最好的大法,我們只有通過這種方式向政府提出我們的要求:
1、撤消對李洪志老師的通緝令;
2、撤消對法輪大法非法組織與邪教的決定,還大法清白;
3、希望政府能儘快與李洪志老師和平對話,解決法輪功問題;
4、釋放所有被關押、被判刑、勞教的大法弟子;
5、給法輪大法弟子合法的修煉環境,集體煉功、學法。
以下是所有學員的簽名。
第二天,朝陽區的區長就來看守所看學員的情況,自始至終未發一言。有些學員一直堅持絕食,其中有一位60歲的老人,堅持了12天,王小平11天。這期間有很多學員被插管灌鹽水,每人半斤食鹽和500毫升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