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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議會關於在中國被捕的法輪功學員(愛爾蘭居民)的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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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2月29日】
愛爾蘭議會
2000年1月27日,星期四
提問 - 回答記錄

被拘捕的愛爾蘭居民

第60號:G.Mitchell先生提問外交部長和首相,是否對被在中國拘捕的愛爾蘭居民將作陳述。(詳情提供)[2035/00]

首相:貴代理人提問中所指的人,都是居住在愛爾蘭工作或學習的中國公民。都是積極的法輪功學員,法輪功於去年7月被中國政府禁止。該4人於聖誕節前返回中國,根據他們中一人提供的消息,他們參加各種有關法輪功的活動,包括向或試圖向中國政府申述對政府關於法輪功的政策。這些活動的結果是,他們被中國政府拘捕了。他們中的3人至今尚未得到中國政府的允許離開中國,而且我理解他們會處於各種形式的拘留,包括在他們各自的家庭住所的監視居住。他們中的另外一個被允許離開中國返回愛爾蘭。

代理人不會懷疑愛爾蘭以及其在歐共體的夥伴一直在密切關注中國政府對待法輪功學員的措施。我們曾表達對此事的關心並呼籲中國政府尊重個人包括法輪功學員的人權。我們一直強烈要求中國政府不要違背中國自己簽署的聯合國人權憲章的規定,尤其是有關言論,集會和結社的自由。我們並且表達了對眾多的被拘捕和量以重刑的法輪功學員的高度關注。我們也表達了對中國民主黨和基督教教堂成員的關注。愛爾蘭最近一次提出的關注是在上個星期。

因為他們都不是愛爾蘭公民,所以愛爾蘭政府在此問題上不具備領事功能。因為他們是中國公民,所以他們屬於中國法律範圍,包括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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